我喜欢看书这篇作文350字以上(介绍自己喜欢看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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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28 00:22:51
我喜欢看书这篇作文350字以上(介绍自己喜欢看书的作文)

我喜欢看书这篇作文350字以上【一】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爱看书的越来越强烈了,书简直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离开了书,就犹如花草离开了水和阳光一样。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因此,我也有了自己的一句:“我把自己洗脚的时间用在看书上。”每次洗脚的时候,父母都说我动作慢,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其中的奥秘——我在看书。

我看书时,感情经常是起起伏伏:当我看到悲惨的故事时,眼泪就会在眼眶里打转;看到英雄人物的故事时,便会暗中佩服;看到快乐有趣的故事,我也会情不自禁地笑出来,不之情的人还会以为我是神精病。可见,我爱看书已达到了如痴如狂的程度了。

我喜欢看里面的动物世界,我知道很多关于动物的知识,比如青蛙,我知道它既可以在水中生活,也可以在陆地上生活。它主要捕食农业害虫,每只青蛙每天大约要吃60多只害虫,是庄稼的忠实保卫者,是农民伯伯的好帮手,所以我们要保护好青蛙。

很多人都认为青蛙是卵生动物,其实有的青蛙还是胎生,还有的从胃中孵化小青蛙,你说奇怪不奇怪?书里面的知识是不是很有趣味?

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快乐的。捧起它,它是圣洁的,翻开它,它是万能的.,阅读它,它是美妙的。

从小时候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漫游书海中尝到了不少快乐与甜头。记得我刚上小学一年级时,我就闹着妈妈给我买幼儿读物。此后,我每次一做完作业,便起幼儿读物看了起来。依靠拼音当拐杖,读了一本又本书。后来,我发现自己的拼音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熟练。书看得多,懂得的字自然也多,在第一次时,题目里的许多字大家不理解,造成了错误,而我书看得多,那些字我都懂,所以考了满分。那时,我是多么快乐呀!受到了老师的称赞,赢得了同学们羡慕的目光,我心里美滋滋的。

如今,我渐渐长大了,不再是个幼稚无知的小孩。因此,对书的选择也有所不同。我酷爱科幻和冒险故事书,那一本本书都那样生动活泼,语句优美,使我从书中获得不少知识,懂得了不少大道理。不光是这些书,比如老舍、鲁迅的小说,唐朝李白、杜甫的壮丽诗篇等等,我同样喜爱。

由于我爱看书,增长了许多知识,我的阅读能力也提高了。在语文考试时,我常常拿了高分。自从我看了书以后,我的写作水平也大大提高了,在语文课上,老师常拿我的当范文念给大家听,听着自己的作文,我心里乐滋滋的。

我爱看书,永远爱看书!朋友们,爱书吧!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喜欢看书这篇作文350字以上【二】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我喜欢看书这篇作文350字以上【三】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贵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我喜欢看书这篇作文350字以上【四】

二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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