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700字(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50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700字(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5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04-27 03:04:55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700字(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50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700字【一】

简,有着坚强的性格。即使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微不足道的她却依然独自主宰着自己的命运。这使她成为英国19世纪中一名少有的独立女性。

小时侯,简爱在寄居的舅妈家里,和骄横残暴的表哥约翰发生冲突,瘦小的她却敢于和表哥扭打,并怒斥他:“你这男孩…… ……”后在学校与海伦相识,彼此相互照顾。直至海伦感染病菌而去,冷酷的校长无视于着一切,但简一个人悲痛了几天几夜。

长大了起初,她先在富有英俊的罗切斯特先生做家教,之后与罗切斯特先生相恋。他们爱得义无返顾。可是简她在此时却毅然离他而去,凭借自己一人的力量在外闯荡漂流。这种“风潇潇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反”的坚定主张与不悔行动,完全是夏洛蒂笔下一名勇敢独立女性的一座不朽的里程碑。

那天,我虽然花了两小时将此书“啃”光,但却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将它不停的回味。十六岁一个不该轻言“爱”的花季却想说:“他们如此坚定的爱情真是令人羡慕!”——简,没有双亲,没有钱财,雪上加霜的是她并不漂亮。因此她在世人眼中她更失去了魅力!可罗切斯特一点也不在乎这一切而将自己那颗火热的心赤裸裸的交给了简。随后,回来的简,再次看到这位曾经俊俏的罗切斯特为了救自己已“疯”的妻子而失明并且残废。即使是如此巨大的糟糕的变化,却一点也没改变简对他的爱。简毅然重新回到他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大概正是这颗不离不弃的“真心”感动了上天,在书的结尾罗切斯特先生最终再次“重见光明”。给我们以书外,漫漫的深思。女主人公并没有《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柔情,没有《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美丽,但她“简”以自己的顽强独立获得了众人的肯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700字【二】

一天晚上,爷爷奶奶和我们一家坐在饭桌前聊天。

爷爷说:“我有一个笑话,是这样的。有一辆公共汽车在路上开着,司机看见一位乘客带了三个矿泉水瓶,瓶子里装满了红彤彤的东西。过了一会儿,那个乘客下车了,可是,他并没有把三个矿泉水瓶带走。司机以为那个人是坏人,他留下的是炸弹,马上报警,说自己的车里有‘不明爆炸物’。警察一听,马上让公交车司机把车子开到野外,等他们过来。司机马上把车上的人员疏散了,把车子开到野外。不到几分钟,警察就赶到了现场,总共有一百多个呢!而且他们还派出了防爆机器人。机器人来到车子里面,拿起那一个矿泉水瓶,拧开盖子,倒出来,大家一看,并不是什么不明爆炸物,而是一些鱼生,警察哭笑不得,白白虚惊一场。他们就把剩下的鱼生带回去,分了吃。”爸爸妈妈听了哈哈大笑,就我听不懂温州话,莫名其妙。妈妈帮我翻译了一遍,我也开心地笑了。

奶奶看大家高兴,也说:“我也有一个故事要讲。有一个人,抱着一只小猫,想坐公交车,可是,车上的人都不让他上车,因为猫身上的病菌可能会传给人类。可他偏要上。正在他们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后面来了一辆一样的公交车,人们纷纷下车转到了那辆车上。这个人发现自己已经引起公愤,抱着猫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自私,自私的人不会有朋友。”

我们家的饭桌上,爷爷时常讲百科知识,生活故事,奶奶讲道听途说的趣事。爸爸妈妈常常提醒我,这些都是写作文的材料。我在饭桌上也学到了东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700字【三】

要说在本学期内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那自然是《简·爱》喽。

自从学了《小草和大树》这篇课文后,我就对从逆境中成长的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着迷起来。

小说中的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内相继去世。年幼的简寄养在舅妈家里,受尽歧视和瘧待。后来,简被送进劳渥德孤儿院。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她在那里接受了八年的教育。

从孤儿院出来后,简到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并与主人罗切斯特相爱了。他们在教堂举行婚礼,可是婚礼当天,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多年前已经结婚。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后来桑菲尔德庄园在一场大火中烧成废墟,纵火的疯女人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并残疾。简·爱受尽磨难,最后原谅了罗切斯特,并与他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里的情节时常让我潸然泪下,对简·爱报以深深的同情。夏洛蒂·勃朗特和简·爱一样,都是在受尽磨难后依靠坚强的意志昂首挺胸。可以看出她们的人生主张一爱与尊严,两者缺一不可。

人生的道路是坎坷的,只有你有强大的信念、刚强坚韧的内心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通向幸福的大门。这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700字【四】

又到吃饭的时候了,桌上摆着新鲜的白灼虾,诱人的红烧肉,绿油油的小青菜,还有一大锅炖了好久的排骨汤,真是荤素搭配,营养丰富,一看就是外公外婆精心为我准备的。外婆在一边不停地对我说“多吃点虾,长高个,喝点排骨汤,补钙的,再吃点蔬菜,补充维C……”哎,我一直对大人们这种“填鸭”式喂养有意见,我看着满桌丰盛的菜肴一点胃口也没有,慢吞吞地嚼着饭,满脑子里只有牛排汉堡。外公看我一副不乐意的样子,不高兴地说:“你这孩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妈妈在你这么大的时候,不管买什么东西都要凭票,买肉要肉票,买米要粮票……全是由国家统一分配,想多买些肉都不行。 ”“是啊!是啊!”爸爸也在一边接着说,“如果我小时候天天有鸡蛋吃牛奶喝,我还会长得更高些!”一直没开口的妈妈说话了,“吃饭的时候别教育孩子,会消化不良的。”还是妈妈好啊!可我又听到妈妈接着说“赵怡霖,多吃点,你看你瘦得……”看着四个大人围着我,四张嘴说个不停,我只好一声不吭,谁叫我长得像根小豆芽菜呢?他们也是为了我有个好身体,想给我增加营养啊!哎,这就是我们家,每次吃饭最后都变成了忆苦思甜。不过,我觉得他们说得也有道理,我们现在的生活确实像掉进了蜜罐里,我也十分庆幸,我生活在幸运的年代,能过着幸福的生活。外公这个老党员曾告诉我:“这都是党的功劳!” 是党,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如果把党比作阳光,那我们就是花儿,花儿在阳光下茁壮生长,我们在党的关怀下幸福成长。我们要像花儿吸取养料一样,不断汲取知识,学好本领,将来报效祖国。我坚信,在我们不懈的努力下,祖国的明天会更美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700字【五】

我是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这一个暑假过完我就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要利用这个暑假多读书。

我的指导老师给我推荐了一本《简爱》,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名叫简爱。书中的这个小女孩的生活过的非常艰苦、艰难,常常吃不饱、睡不足。当我看这本书的前几章时,我就觉的这个小女孩很可怜,从小就没有父母,被送到别人家领养。而且这家人对她也不好,把她一个人锁到一间从没有人住的房间里。书中领养她的那个舅妈的孩子经常打骂她,不给她看书、玩玩具。还整天把她关在房子里,不让她出去到外面游玩。自己却跟着妈妈去坐马车到处游玩。

书中还说到那个小女孩和朴人们生病了,她舅妈就去请药济师为她们看病。而自己和孩子生病就请医生给他们看病。这是前几章书中所说的事情,让人读了就感觉这个小女孩的生活很艰苦。

后面又讲的是一位先生向小女孩的舅妈提出了把小女孩送到学校里的事情。小女孩的舅妈也同意了。到了学校小女孩的生活依然很艰难,吃不饱,睡不足。但是经过努力后她的生活变的有所好转,能吃饱睡足。她还交了一位好朋友,她的名字叫海伦。不幸的是在学校里有疾病的传染,全校有八十名学生,有四十五名被传染海伦就是其中之一。小女孩为了陪她的好朋友最后一晚违返了校规,去找她的好朋友海伦陪她睡最后一晚。当小女孩早晨睡醒时发现她在这个学校里最好的朋友消失了,她很伤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700字【六】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700字【七】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不少于700字【八】

书是带我们走进智慧大门的一把金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书是人们的精神食粮;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书是树上的红苹果。

我读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意林》这本书,《意林》有许多版本,我读的这本书是关于友情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怎样和别人相处才是真正的朋友,怎样和别人接触才能让别人更喜欢你。此外,这本书在每篇文章的开头,都会写一则格言,让我们更深一步地去了解书的内容。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格言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计较被遗忘的”。这句格言相对的文章是《忘记邀请的朋友》。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过生日,却忘记邀请了我一个最好的朋友,“我”的朋友并没有生气还在安慰“我”。读完这篇文章,我心里不由发出赞叹:这是多么珍贵的友情啊!再想想我自己……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郭晶晶写优秀值日生的名单,郭晶晶忘了写我的名字,我看见了,非常生气,对她说:“你为什么写王思雯,王芷蕙的名字,却不写我的名字?”“我一时着急,忘了。”“忘了?那你还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了!”我说道,“那你扫地扫得也不是很好!”郭晶晶急忙找理由辩解。“谁扫地扫得不好了,哼!我要和你绝交!”“绝交就绝交,谁怕你啊!”就这样,我们两个人吵了好几天,王芷蕙看不下去了,便对我们俩说:“你们两个人也真是的,因为一个名字也能吵起来?到时候再让郭晶晶写上你的名字不就行啦,至于闹得这样大吗?”经过王芷蕙地劝说,我们俩才和好。文章中的作者的朋友,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榜样吗?

可能听了我的介绍,大家又更一步的了解了《意林》。那么,让我们提着篮子,一起去书中采集果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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