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经历与感受的作文(我的读书经历与生活的作文)

读书经历与感受的作文(我的读书经历与生活的作文)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3-10-12 01:26:26
读书经历与感受的作文(我的读书经历与生活的作文)

读书经历与感受的作文【一】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小妇人》像我们诠释着童年的美好,爱与牺牲的精神,每个人读了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书中主人公们乐观的心态,勇于付出的精神,正是我从她们的故事中领悟到的,书中处处洋溢着生活中的“真”“善”“美”“苦乐”与“得失”,教我们如何去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生活。

读书经历与感受的作文【二】

我家有只小母狗,它非常惹人喜欢,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黑虎”。

黑虎长的很漂亮,它的耳朵总是直立着的,像是在听哪里有动静,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眼珠像个黑色的玻璃球,它的黑黑的鼻子一动一动的,像是在闻哪有好吃可口的东西,一双又长又大的嘴巴,如有人到我家来,它就会“汪汪”的叫起来,好像在说:“有人来啊!有人来啊!”它雪白的小爪子像四朵梅花,而且爪子的指甲特别硬,好像一条条的短铁丝,它的尾巴毛茸茸的,摸上去很舒服的,跑起来总向上翘着,没事就不停地摆着,它一身乌黑发亮的皮毛,就像黑缎子一般油亮光滑,真漂亮!

记得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我们都睡了,它站在那儿一动不动,雨渐渐地小了,黑虎又蹦又跳,还不停嗷嗷地叫,让我们哭笑不得,雨停了,黑虎才回屋里睡觉去了,唉!真是个调皮鬼。

在黑虎很小的时候,爸爸教它打滚、握手等等,它学得可认真呢!有一天,邻居小朋友胡依婷来我家逗狗玩,我们叫它打滚,它就躺在地上,一连打了好几个,它还和我们握手黑虎的样子非常好玩,逗得我们开怀大笑,啊!多可爱呀!

过了不久,黑虎便做妈妈了,它非常爱护自己的孩子,也不欺负弱小:有一天,我家的小母鸡在捉虫吃,这时邻居家的一只麻狗,扁着肚子跑了过来,吓的小母鸡们使劲地往窝里跑,小狗们也往窝里钻,只见黑虎跑了出来,它面对着敌人眼里放着可怕的光,突然黑虎猛扑上去,把麻狗压倒了,麻狗也毫不示弱,使劲翻一把,黑虎压在了底下,经过一场撕之后,麻狗夹着尾巴逃走了,黑虎像胜利的将军“汪汪”地叫了两声,又好像对小狗们说:“孩子们,我们是勇敢的狗,遇到敌人不能退缩,像你们这样胆小可不行,不过也不要像那只麻狗一样欺负弱小,听懂了吗?”小狗们好像听懂了,也汪汪地叫了几声,哈!黑虎真是好妈妈吧!

后来,小狗们被抓走了,黑虎很伤心,日日夜夜地在院子里等,我们怎么劝也不肯回窝吃饭,终于,不幸的事发生了,黑虎生病了,我听人们说,把狗放到心里,狗会自己找药治病,可几天过去了,黑虎回来,病情更加严重了,我们束手无策,只好每天照顾它,慢慢地黑虎离开了世间,小鸡们好像也很伤心,不停地叫着,我也情不白禁地流下了眼泪,一家人都伤心极了?唉!可爱的黑虎永别了,我伤心了好几天,掉着眼泪埋了它。 我爱黑虎,爱它的勇敢,它的善良,它的可爱,更爱它伟大的母爱。

读书经历与感受的作文【三】

高三,龙骨涧,臧克家故居。这三个名词似乎在我们开学的时候就被联系在了一起,从开学第一天就很期待这次远足。日子一天一天地过着,期盼一点一点加深着。日子最终也到了这一天,但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清晨,外面依旧是漆黑一片,同学们站好队,在国旗台下开着会。而远处一个人在身边两个人的搀扶下静静地站在远处的台阶上,黑暗中,脸上带着一抹淡淡的惆怅,而那个被人搀扶着的人就是我,听着大会的内容,真的很想成为这远足大军中的一员,真的很想很想。可是我的脚伤却注定了这次经历我必然不能经历。羡慕。惆怅,悔恨在我心里泛滥开来,好苦,好涩……

最终,同学们还是兴高采烈地走了,而我的心,也跟随着同学们的脚步走了。

喜欢那种和好友们一起共患难的感受,相信患难会见真情,热爱春季踏青的感受,可这一切,现在真的就仅剩喜欢,相信热爱了。只能在大脑中想象着同学们在这长达60华里的旅途中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

整整一天,我都处于一种极度孤独的境地。今日的校园,失去了昔日的活泼气息,只是偶尔见到那么几个慢慢悠悠行走的同学,很想效仿他们。但,脚,又是脚!若当时我不那么着急,也就不会像现在这般后悔,无聊了,脑海中无数遍地重放着受伤的那一幕。

坐在地上看蓝天,想像着远足中的一切,心里不住地喊着:加油!加油!蓝蓝的天空,暧暧的风,我似乎看到了他们的笑脸,似乎嗅到了汗液的味道,同学们,坚持住。

终于挨到了下午3点钟,同学们已经陆续地回来了。我静静地坐在教室里,等待着勇士们的归来。"啊,终于回来了"抬头看去,是班里那位黑瘦的男生,可是现在他竟变黑了许多,瘦了许多!他傻傻地冲我笑着:"幸亏你没去,不然你就累了,别羡慕,等你脚好了,我们大不了再陪你去一趟,舍命陪君子!"说着便用手拍了拍自己瘦弱的胸膛。"好"教室里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

同学们走到门口正好听到这番对白,也哈哈大笑着说:"对,舍命陪君子!"我笑了,笑出两眶泪,是幸福的泪,在他们疲惫的脸上,我分明看到了有幸福在闪耀。

是啊,一句舍命陪君子抹去了我心中所有的遗憾,一句舍命陪君子让我感受到了幸福。是啊,舍命陪君子!

一场未经历的经历,让我懂得了朋友的心,一生永远一起走,一场未经历的经历,让我收获了幸福,朋友们的真情,一场未经历的经历,朋友们的真情抹去了心中的那一丝遗憾。

未经历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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