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秋天早中晚的作文(描写秋天早晨的作文开头)

描写秋天早中晚的作文(描写秋天早晨的作文开头)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4-06-12 02:13:13
描写秋天早中晚的作文(描写秋天早晨的作文开头)

描写秋天早中晚的作文【一】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首诗相信大家一定耳熟能详了,可有没有好好的渗透诗中的劝诫?读了《“早”字的故事》后,我对这首诗的理解更加深刻了。

《“早” 字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先生的书桌上刻着一个“早”字,而这个“早”字的故事还有一段来历呢:鲁迅先生的父亲生病了,鲁迅每天要忙着照顾父亲,又要帮母亲料理家务,因而有一次上学迟到了,寿镜吾老先生严厉的批评了他,他却没有辩解,只是默默的回到了座位上,刻了一个“早”字,从此他再也没有迟到过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起了自己的一件往事,深感愧疚。那是在寒假的时候,我想反正作业那么少,我就先玩几天再写作业吧!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正想写作业时,姑姑请我去他们家玩,我爽快的答应了……就这样,半个月过去了,我仍然没有写完作业,导致最后不得不连夜赶作业。

凡是都要早,不能拖拖拉拉,这时我在《“早”字的故事》这篇文章中学到的,它将使我受益无穷,并永远牢记在心。

评语:“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就是小作者对《“早” 字的故事》最贴切的感悟。

描写秋天早中晚的作文【二】

今天,我读了《鲁迅刻“早”字》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鲁迅十三岁时,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常常要去当铺卖掉值钱的东西,又去药店买药。

有一天早上,他从当铺和药店回来后去上学迟到了,老师很生气,责骂了他。他没有辨解,默默地回到座位上,在桌子上刻了个“早”字,提醒自己一定要早起,不能迟到了。后来鲁迅遵守了自己的诺言,再也没迟到过。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像鲁迅,家里很穷,口袋里一个子儿也没有。我的生活条件很好,爸爸妈妈很爱我。可我很懒,动作很慢,上学老是要人催。特别是冬天,总是要在妈妈的千呼万唤中才恋恋不舍地爬出温暖的被窝,慢条斯理地刷牙、洗脸、吃早餐,然后在妈妈一声高过一声的催促声跨出发。踏着早读铃声跑进教室。和鲁迅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

鲁迅用刻在桌子上的“早”字来提醒自己事事早做,不要迟到。我决定用闹钟急促而有力的“滴答”声来提醒自己做事要快,珍惜时间。我将在卧室里放一个小闹钟,每天让清脆的铃声把我唤醒,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洗刷完毕。在餐桌的对面墙上挂上一个时钟,用它来提醒我吃饭要提高速度,改掉光说话不吃饭的缺点……

我要时时用鲁迅的"早"字来激励自己,事事要早做。

描写秋天早中晚的作文【三】

我读过许多描写鲁迅的和鲁迅自己写的文章,其中《“早”字的故事》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早”字的故事》主要讲了鲁迅因为给生病的爸爸买药,上课迟到了,被寿镜吾老先生严厉地批评后,下定决心改正,便在课桌上刻了一个“早”字,从此养成了时时早事事早的好习惯的故事。

看到鲁迅这改正错误的勇气和最后成功地改正了错误,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无论做什么事都像蜗牛,慢吞吞的。别人时都写一半了,我还在用笔敲着头构思着怎么写,别人作业做到八点完成,我呢,做到九点多还没做完。就为了这事,老师不只一次找我谈话,妈妈不只一次催我动作快些,而我呢,虽然表面这个答应那个点头,可到那时依然“我行我素”,不知不觉又开始慢下来。看来我和鲁迅的'差别真是遥远呀!他只要老师一句严厉的话语,可我,屡教不改。

影响我的不只是鲁迅知错就改的品格,更是他“时时早事事早”的良好习惯。一个小小的错误竟能成为影响鲁迅一生的行为作风。设想,如果他把寿镜吾老先生的话当作耳边风,他能成为一个如此伟大的人吗?他能让如此多的人去爱戴他、敬佩他、学习他吗?面对鲁迅,我突然觉得自己好渺小。老师教给的任务总等到期限的最后一天才匆匆忙忙地“赶工”。每次星期三要交的小纸条,我总拖到星期二的晚上才写,所以我每天都非常忙。如果我象鲁迅一样“时时早事事早”,那么我每天不都会过得很轻松吗?

我们一定要学习鲁迅知错就改,“时时早事事早”的良好品格!

描写秋天早中晚的作文【四】

见着满眼的纷繁褪变成了带着褶皱的透心凉,心中总是会莫名的颤了又颤,总觉得好像是在什么的摧生下空灵了不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以前的时候,似乎异常的喜欢坐公车,总是把脸贴在窗玻璃上,看着窗景特别快的划过眼睛,有种视觉的冲击,用眼角的余光去扫,却只看到下一个路标,耳边,还有飒飒的风声留下的余温,灵魂就总是很容易的出窍了,外面的一切,很像经过精心编排的戏剧,渐趋麻木的做着一件事,等同于昨日的你,这种生活总是让我特别的'害怕,因为我怕我也是其中的一员,就好像看到了自己,也是同等麻木的神经,主观的来说:就是一个没有生命气息的躯干在做着一件昨天并未做完的事,比起去背10个复杂难懂的方程式还要没有追求,枯燥难闻,很难想象在一个已然索然无味的环境下还手脚并用地利索着一些事。

现在的我,特别喜欢走路,也不知是谁总喜欢在我耳边说:“走走更健康。”感觉上讲,就是留下遗世而独立的一个我,行走在不算干净的街道上,走走停停,前前后后都有一种看破红尘的味道,却始终是一种不堪重负的想象价值观。跟公车上不同,在公车上,好像是我在看她,他,他们(她们),好像是我在看一部戏子般虚华的片段,透过橱窗看表演的感觉。明亮。伤感。无穷尽。而走路的多重视觉感官告诉我的不是那种我看世界,无人看我的高仿视觉感,给我留下一种别人看我的特种感觉,好像我才是戏子里的角色,一遍一遍地做着那种毫无追求的事情。空洞。无灵。没出口。背后刮起一阵寒冷,缩缩肩,抱成团,低头看着地面,缓缓地走。

走着走着,地上有了影子,影子上透着金黄,从指缝里看天,看到的是太阳,我笑了,突然想起一句话:有些路很远,走下去会很累,可是,不走,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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