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300字(以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为题的作文)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300字(以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为题的作文)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4-03-22 03:19:20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300字(以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为题的作文)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300字【一】

与你一同经历神奇的探险,让我着迷!

你——《绿野仙踪》里的多罗茜,一个善良、勇敢、富有正义感的阳光女孩。你因为一场龙卷风,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芝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于是我便同你一起经历了一段神奇的回家历险之旅。

这天,我同多萝西一行一起来到了翡翠城。

第一天,多萝西所见到的奥芝是:一个绿色大理石的宝座上面放着一个巨大的脑袋,下面却没有身体支撑,也没有胳膊和腿!正当我跟随着你——多萝西,惊奇地盯着这个脑袋时,脑袋上的眼睛居然转动起来,接着,那嘴巴也发出了声音:“我就是伟大的……”

而第二天当我跟随稻草人走进宫殿后,看到坐在绿色宝座上的却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人。“我就是伟大的奥芝。”她温和地说,“……”

可是当铁皮人走进王宫时,他看到的既不是脑袋也不是女人,而是一只极为可怕的怪兽。“我是伟大的奥芝!”那怪兽怒吼一声。

第五天,狮子去见奥芝,并没有预料的大脑袋、美丽的贵妇人或可怕的怪兽,而是一个巨大的火球。

太神奇、太刺激了,既紧张害怕又趣味无穷!跟随着多萝西的神奇历险令我神往、让着迷!

我虽然是个女孩子,却既没有林黛玉那婀娜妙曼的身姿,也没有她那婉约柔曼的音调。我既长得较为“剽悍”,性格也很是豪放。所以,我不喜欢太淑女的女子,更不喜欢娘娘腔的男子。我喜欢孙悟空、喜欢汤姆索亚、鲁滨逊……

孙悟空,神通广大,跟随唐僧西去取经,一路探幽历险,斩妖除魔。无论是车迟国斗法、三调芭蕉扇,还是盘丝洞斗妖、三探无底洞,无不令人叫绝称奇!跟随你一路取经,我的心时而舒缓时而万分紧张,一个个神奇惊险的有趣的小故事让我着迷,欲罢不能,为作者丰富奇特的想象而叹服。从五六岁能听故事至今,我就是个标准的“悟空迷”、“西游迷”!流连于上天入地的神奇的神魔世界,沉醉其中,迷恋其中!

汤姆•索亚——你与小伙伴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乡村小镇圣彼得堡附近的一系列的荒唐冒险活动,最让我着迷的是你与蓓姬在洞中的那段神奇的历险经历。你和蓓姬被困在山洞里并忍受着黑暗、饥饿、孤独以及亡的恐惧,你非凡的沉着机智,你以一个小小男子汉的担当,终于带着近乎绝望崩溃的蓓姬,找到了洞口,走出了山洞!你可知道,当你们在山洞的时候,我一直为你们担心、为你们鼓劲、为你们祈祷,直到你们安全地走出山洞,我才深深地舒了一口气。紧张的心倏忽轻松了,沉迷于其中的我还一时难以从你们神奇的探险历程中回过神来呢!

有一种神奇让我着迷,那就是与你们一同经历神奇的探险!我的世界因有了这一段段令人惊心动魄、神魂颠倒的神奇历险而丰富精彩!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300字【二】

灼烈日光蒸着大地,晒蔫的树叶干硬无泽。电线杆下,一只小狗懒懒地打着盹,畔水而建的村庄白墙黛瓦,空气中夹杂着丝丝泥土的气息。蜻蜓嬉戏,偶尔,小鸟飞过,留下一片翎羽,摇摇晃晃飘向水面,荡开层层波纹,又恢复了往前的宁静。我拖着行李,深吸一口家乡的空气,伴着啁啾鸟声,踏上寻求神奇之路……

泰山,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从小,每当念起李白的的:“登高望蓬流,想象金银台”,思绪总会溢上泰山,若如身临其境。言有境而意无穷。其身未到,其心以至。那里充满了我对自然的希冀。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杜甫的《望岳》不禁浮现脑海。“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指引着我去寻找奇迹!

泰山似一巍峨巨人屹立东方。嘴由o型变为月牙形,我,要拥抱泰山!

山间树林郁郁葱葱,碧油油的绿叶折射的阳光光彩夺目,清新的空气令人宁静。

忘记人们的贪婪恣睢,忘记所有困难烦扰,忘记世间冷暖无常,忘记世间阴阳交错。忽略时间的匆匆,忘记秒针的转动,静静听山的声音,听山的呼唤,接受自然的洗涤,仿佛我的心净到透明,只映射丛林碧水的唯美。它,正如一位天使,给我纯净与理性。

直插云霄的登山阶梯鼓舞着我的双腿向前迈进,我坚信我每走一步,都会留下脚印。嶙峋怪石一路伴我,给我信心,满足我的好奇心,更教会我坚毅。山上流水一泻千里。教会我永不停息。它,如一名循循善诱的导师,叫我奋进。

来到山涧瀑布,募得想起“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磅礴气势,振奋人心,浩荡雄浑的气势令人流连忘返,那触动人心的水声仿佛把禁锢人们心底的真,善,美唤醒,使人沉迷,无法自拔。它,似春风,将真谛和美好播撒人间。

来到天街,不禁想起郭沫若先生所作的《天上的街市》。这里,又好似陶渊明笔下的桃源仙境。云雾缭绕,那正如“泰山嵯峨夏云在,疑是白波涨东海”的震撼,人们仿佛飘飘欲飞,度化成仙了般。再往前,便是石碑“五岳之尊”不禁想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心灵上的震撼和视觉上巨大冲击令我怔住良久。不禁莫叹:“神奇!”

淙淙流水,飒飒风声,美妙动听,具有这神奇力量的,便是自然!

神秘北极圈,阿拉斯加的山巅,珠穆朗玛峰顶……浸透着满满的是神奇!

这一种神奇令我着迷!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300字【三】

音乐,是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音乐,是漫漫长夜里一个歌唱的精灵;音乐,是每个地球人都懂的一门语言。它为人们带来快乐,带来美的享受,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乐趣。古典的音乐都很经典,听完让人回味无穷;而现代流行乐,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一种青春的活力,

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

音乐是白色的,很纯净。有时候会一个人在家,感觉寂静得可怕,这时,我就会听点音乐,沉浸在音乐中。我看到了大海,是那样的湛蓝,是那样的广阔,是那样的自由。

音乐是蓝色的,很忧郁。看着一个个感人的.事迹,再配上一些伤感的歌,更加催人泪下。我看到了在汶川地震中失去亲人的痛苦和坚定的信念,是那样的心痛。

音乐是紫色的,很温馨。音乐像一杯暖咖啡,温暖了我的心。我看到了一家三口坐在沙滩上欣赏着夕阳,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甜蜜,那样的和睦,使人不忍心去惊动他们。

音乐是红色的,很火烈。一首首革命歌曲。曲调高昂,激动人心,给人力量,催人奋进。啊,我看到了飘扬的国旗,我看到了革命烈士们,是那样的伟大,是那样的坚定。

我喜欢倾听音乐,一个人,静静地听,顿时,烦恼都抛开了,许多事都想清楚了;我喜欢品味音乐,和朋友一起,其中的妙处,体会音乐给我们带来的快乐。

音乐对我来说,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靠近她。音乐可以使我那浮躁的心,平静下来;音乐可以使我那沉闷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音乐可以使我那疲惫的大脑,变得轻松起来。

音乐是一座心灵的桥梁,即使语言不同,皮肤不同,但是,音乐的旋律都能听懂。音乐的曲调,有时平淡如水,有时低回婉转,有时慷慨激昂,抑扬顿挫。

生活因有了歌声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300字【四】

干燥闷热的夏日午后,我喜欢捧一本书坐在书桌旁,只是这个时候,让我专注于之的,便不只是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了。

有时伏案已久,抬头便见到那翠叶软枝在偶来的风中轻轻摇曳,伴着千啭不绝的蝉声,有时我也不禁引颈相合,现在回想起来,也是始觉超然。

而我所偏爱的,便是这神奇的蝉声。

每每夏日,蝉声便高踞于我窗外的绿树上,炎阳穿过绿叶的重重阻碍流入我的书页,反而像一汪浅碧的溪水,至于那点点光斑,我便当作是冰凉润滑的溪石了。我于是设想在小溪边的树阴下,侧耳静静聆听蝉儿不知不倦的歌唱。

蝉鸣便这样终日与我相伴,我亦沉浸于它的绿之世界里。它仿佛就发自于我书中泛着浅浅新绿的墨字里,与我一样执着于书中的故事。

蝉的叫声,听似反反复复地总是一个音调,细细听来,却如一首长诗般的一气呵成。有起有落,像汉语中卷舌音“吃……”“日……”,虽是孤清却不寂寞,像空中的竹枝,给人一种空落落的凄然。良久一音戛止,再远些的树上蝉声又起,那就不像近处中空之调,而是成了“丝……”这样的韵律。等我再靠近了听,却是又凄然了。

蝉鸣却也不是终日都如此清冷。有时对着一题题目发呆已久,蝉鸣又出现在耳边的时候,如梦初醒,又仔细听起小家伙们的演唱来,这时便没有什么韵律可言了,一声又一声的蝉鸣在我耳中交叉,最后错杂,像是胜利后的大笑、狂喜,以及尖叫。像是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加入了进来,倒是如书中所说“黄发垂鬓,并怡然自乐”。这欢愉的鸣声通常要到晚间才会渐渐消失,却总有那不知倦的,时不时就要鸣上一声。

蝉声依大小,远近的各异,听起来绝无相同,好像空山里的密林,最近的是湿润的墨绿,其次是暮芳草的均匀翠绿,眺其远峰,便是夹了一层灰的灰绿色了。

尤其是夏日的雷雨到来之际,我走在小城里不知名的河岸上时,天空被压得很低,低得像是要砸在我的头顶,乌黑的'云已经遮了半边天,日影忽暗,浪花拍打着岸边的树桩,荷花在卷地的风中成片地伏下。这风是野性的,襟怀坦荡的,夹杂着一丝水汽,吹过我的面颊,只让人觉得凉快。然后便是蝉鸣了,鸣声氤氲着水汽,让人只感颤然,像是河面,被风吹得此起彼伏。又如大剧院里交响乐的演奏,无数种声音组合,意外的好听,旷然而深远,那声音始终萦绕在我的耳边,久久不绝。真如古人所说:“流音绕从藿,余响彻高轩。”

然后下雨了,这年夏日的蝉鸣在许多次这样奇妙的方式中悄然离去,留在耳边的只有秋虫的萧瑟之音了,远不及蝉儿的灵气与神奇,简直听的见落叶萧萧之音!

我有时想,人不也如此,都想如蝉儿在单调中活出韵味万千。

这万千韵味的蝉鸣,真是让我着迷。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300字【五】

??一种慢属于黄轩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300字【六】

小时候,总能在路边看到几个买爆米花的摊贩。那葫芦状的爆米花机,在我眼里仿佛是被施了魔法的容器。只听摊主的一声吆喝——“爆米花咯——”,围在周围的小孩子们都会迅速捂起耳朵,接着是一声好似雷神发怒的巨响,那些玉米的小小颗粒,就像是争相炫耀一样开出了一朵朵白花。

那时的我很喜欢爆米花,却对刺耳的声音感到十分惊惧,从不敢独自一人去买爆米花。

这时妈妈仿佛就会看穿我的想法,她总是带着我大手拉小手儿地在街上闲逛,就为了陪我找到一个爆米花摊贩儿。

每当摊主吆喝起来时,妈妈温热的双手就会及时地紧捂住我的.耳朵,不时地向后退一些,再退些。忽地一响!从我耳中听到的巨响就变为了闷闷的鼓声,不但不那么令人难以忍受,还挺好听哩!

每当我问起妈妈害不害怕那声音,她总是会微笑着说:“为什么要害怕呢?那可是让玉米粒开花的咒语。”我听了后不禁来了兴致,爆米花的声音在我心中仿佛也变得亲切无比。

那震耳欲聋的声音在妈妈独特的“加工”下,被编写成了神奇的乐章,让我的童年生活不再那么单调,仿佛充满了爆米花的“香甜”,让我难忘至今。

人生就像是被置于留声机上的一张张唱片,在唱针下奏起回忆的乐曲,咿咿呀呀地倾诉着过去的时光,有的在时间的磨合下音质早已模糊不清。

然而,有一种声音令我难忘,它还是那么的嘹亮,仿佛还是昨天一样。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300字【七】

花是红色的,叶子是绿色的,天空是蓝色的——这或许是世界上最经久不衰的`一节美术课,教师是母亲,学生是孩子,我也曾是那些孩子中的一个。从那节课开始,我就试着用稚嫩的双眼去捕捉周围的色彩,特别是衣服的颜色。随着时间的流逝,儿时吸引我的那些斑斓色彩已经逐渐淡去,而我脑海里沉淀下来的对于服饰与色彩的理解,却在日月的交替中越来越深刻。

童年时的我对于红色的喜爱几乎达到了迷恋的程度。还是小学生的时候,每当听着国歌,看着国旗在风中冉冉升起,心中就充满了一种对红色的向往,因为那艳丽的红是烈士们用鲜染红的,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在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时候,心中装满了喜悦。跟每个小女孩一样,童年时代的我特别关注那些身着红装的新娘,她们脸上由衷的喜悦告诉我,红色是与快乐是密不可分的。所以,童年时代我的红色的衣服特别多:裙子、衬衫、短袖、大衣,大红、粉红、洋红、玫瑰红……红色伴着我渡过了快乐的童年。如今,我常常在童装柜台前为女儿挑选衣服,红色仍然是我的首选,在我眼里,只有那些鲜艳的色彩,才能配得上女儿那红扑扑的笑脸和亮闪闪的眼睛。

中学时期是在紧张而单调的学习中渡过的,校服伴着我渡过了大部分时间,我是慢慢喜欢上校服的蓝色的。在校园里很不起眼的蓝色校服,一旦走出校门,就成为重点学校学生的标志,让路人羡慕不已;在属于学生们的节日里,校服的魅力更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五.四”青年节的歌咏比赛中,同学们身着统一服装引吭高歌;学校举办运动会时,同学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在跑道上游行,一种整体的美、和谐的美,从那些年轻人的身上从容而毫不夸张地体现出来。

少女时代,是个多梦的季节,我的衣橱里也塞满了各种颜色的服装,跟那些梦一样五彩斑斓。一套棉质的白色运动服,会提醒我在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跟好友们一起去踏青;背带裤(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服装,两根细细的或宽宽的带子跨在青春的肩头,别有一种风情;一件无袖的镂空针织衫,加上一条同底色的碎花真丝长裙,可以让我在夏日里拥有一种恬淡的心情;秋风吹起的时候,我会根据挑选一件自己满意的毛衣,配上永不落伍的牛仔裤,再套上一件短风衣,轻松地穿行在街头的人群中;冬天来到的时候,我不会忘记给自己准备一件羽绒服罩在厚厚的长裙外,抵挡窗外那“呼呼”而过的寒风……

在职场拼打了几年后,衣橱中的各式职业装逐渐增多,黑色与灰色占据了一大半空间,当然,我会准备一些丝巾,为那些略显严肃的套装增添些活泼。看着镜中不再青春亮丽的面孔,我发现,那些深色的套装,恰到好处地为我增添了几分自信。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每当我穿着各色服饰走在季节的风里,耳边总会响起一首歌“总有一种色彩属于你,浅也相宜深也相宜……”,我对自己说:总有一种色彩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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