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使人成长的作文六年级(读书伴我成长作文六年级水平)

读书使人成长的作文六年级(读书伴我成长作文六年级水平)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4-04-02 07:29:43
读书使人成长的作文六年级(读书伴我成长作文六年级水平)

读书使人成长的作文六年级【一】

很久没有一本书能像《草房子》一样感动我了。

我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因此每每下定决心读本书时,总要煞费苦心仔细挑选,一定要找到一本内容足够吸引我的书,才会开始用心阅读。于是,我总觉得选书就像是择偶一般,只有对胃的那本才能吸引我的目光。然而《草房子》却不是我自觉自愿用心选来的,它是强加在我头上的任务——因为要策划专访作者曹文轩的节目,所以才不得不去翻看他的作品。但这次略带强迫色彩的阅读经历,却是一次美好的体验。

《草房子》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是他和女孩纸月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是同班同学杜小康、细马在遭遇不幸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和优雅,是秦大奶奶在生命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是老师蒋一轮与白雀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是桑桑自己在体验亡时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主人公桑桑所处的时代,我没有经历过,但我能从《草房子》里体悟到那种人与人之间至真至善的情感。

《草房子》的架构很独特,全书的主人公虽是桑桑,但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重点描述的人物。整本小说不矫揉造作,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情感真实动人。作者曹文轩在小说的序中提到:如何使今天的孩子感动?他说,今天的孩子生存环境和面临的世界的确有了很大的改变,他们的生理与心理都起了明显的变化,但他们与昨天的孩子,甚至于与明天的孩子相比都只能是一样的,没有根本的不同。他们能够被感动,感动他们的东西无非还是那些东西——生离别、游驻聚散、悲悯情怀、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的确,这些最原本、最质朴的东西,不会受时代的变化而改变,相反,无论生活在哪个时代的人都会被这些永恒不变的东西打动。

读书使人成长的作文六年级【二】

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将书本重新拿起,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人们常说,把一本书反复看一百遍,就会有一百个不同的版本。我觉得,每一个版本的《草房子》中都不会变的,就是油麻地的孩子们那出诊的心灵和纯洁的感情。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桑桑跟随父亲来到油麻地接管油麻地小学期间,令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在这里,他经历了许多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也明白了许多发人深省的哲理。亲眼目睹甚至是亲生经历了一连串感人肺腑、撼动人心的故事:他和纸月之间毫无瑕疵、干净透明的感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作斗争的悲凉与勇敢;残疾男孩细马的善良内心和他对尊严的执着坚持;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性光辉。在亡的体验中,桑桑对生命深切而唯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剪不断、理还乱担忧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桑桑幼小而简单纯真的心灵里印下了深刻的烙印。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德尔,并非是某一个人物,也不是某一件事情,而是每一个油麻地孩子的纯洁心灵和正直性格。他们可以开怀的笑,同样也可以纵情的哭,他们可以了无牵挂的疯玩,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在他们的心中永远都装满了甜蜜美好的事物。他们就像是纯洁的天使,在油麻地这片宁静的天空尽情飞翔。

坦白说,我很向往自己能够像他们一样,生活的那么轻松,那么无忧无虑。但在现在这充满竞争、充满压力的社会,我们得到的一切都是自己靠双手争取来的,又怎会轻易放弃呢?我们整天都活在压力中,整天为生计苦恼,为事业烦心,根本没有时间放松,更别说抛弃一切了。

也许震中方法不适合我们,也不明智,但我想,大家至少可以在心里保留一座草房子,一座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并且只属于自己的草房子。累的时候就在里面小憩,让他成为你温暖的港湾,让你紧张的心得到释缓。

如果有这样一天,我希望自己能像油麻地的那些孩子一样,不管将来改变什么,心中的纯真透明都不会变,永远都在心里保留着那一座最简单的草房子。

读书使人成长的作文六年级【三】

今年暑假老师让我们看了一本书名叫《草房子》。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叫快乐,还有许许多多。文中的许多的故事让我萧然泪下。

文中主要讲了有一小男孩名叫桑桑他那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并时的悲怆和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亡体验中对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翔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文章还通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的友谊,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让我最感动的人物还是秃鹤“是大家给他起的外号,他的大名应该叫陆鹤,因为他是一个小秃子。陆鹤一直受到同学的嘲笑和戏弄,并默默忍受。直到有一天,班主任老师不让他参加汇操比赛,在软磨硬泡之后,也只勉强同意让他带着帽子上场。之后他彻底醒悟了,当场果断地甩掉帽子,顶着光头继续做操。这一举动的结果是虽然输掉了比赛,但是找回了失去已久的尊严。在正视了自己之后,他又抓住了一个偶然的机会,找回了同学的友谊。我厂从陆鹤身上,我想到了很多……

整本书格调高雅,由始至终完全充满美感。叙述风格谐趣而又庄重,整体结构独特而新颖,情节设计曲折而智慧。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动人。通篇叙述既明白又舒畅,又有一定的深度,是那种既让孩子喜欢也可以供成人阅读的儿童文学作品。

读书使人成长的作文六年级【四】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

这里必须关心一下时间的方向,只有时间有方向的时候才可能出现时间旅行。这必然出现前后和里外之分,它必然有起点和现在的位点,那么宇宙就有了一个边界,宇宙就是有限的。只有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读书使人成长的作文六年级【五】

假若我们不,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身像吸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亡。

读书使人成长的作文六年级【六】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亡,是因为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人,是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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