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好想回到那时候(好想回到小时候作文400字)

作文好想回到那时候(好想回到小时候作文400字)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4-05-26 06:52:40
作文好想回到那时候(好想回到小时候作文400字)

作文好想回到那时候【一】

自从到姥姥家以后,我就整天围在小山羊的身旁团团转。因为太喜欢小山羊了,所以,我就和舅舅家的慧慧姐姐因抢羊而闹得不愉快。我们抢着把小山羊从这屋抱到那屋,又把小山羊从那屋抱到这屋,争着把小山羊放进自己盖的`舒适的“羊房子”里,给小山羊梳妆打扮。结果把小山羊折腾得病了。

老山羊在屋外咩、咩、咩…地叫着,好像在说:“孩子们,你们怎么啦?”

我看见老山羊很伤心,就央求姥姥把小山羊放出去和羊妈妈团聚,姥姥却怕小山羊受冻,就不答应。

小山羊不吃不喝,很快就被饿了。

直到现在,我还很清楚地记得这件事,我真的好想那两只可爱的小山羊…

作文好想回到那时候【二】

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时候,都想回到那一天再次作出正确的选择。当然,我也是。今天就借此话题来聊聊我的后悔之事吧!

紧张又激动的时刻到来――公布数学成绩啦!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坐在位置上,紧张地等待老师宣读我的名字。终于,老师用深沉的语气说:“高伟亮。”当时我就被吓了一跳,整个心提了上来,完全是因为老师那深沉的语调。可是,老师转而用轻快的语气对我说:“120分,全班最高分,也是全年级唯一的满分,大家掌声鼓励!”当时我就呆在那里,因为我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数学会考第一,而且还是全年级第一。我的心里轻飘飘的,拿了试卷后,转身看坐在我后面的数学学霸,看看他拿了多少分。“115”一个醒目的红色数字标在上面,我的意极了。学霸看见我转过来,就对我说:“高伟亮,你的试卷借我看一下,我那题错了还是不懂,借鉴一下你的试卷呗!”我二话不说就递了过去,因为我想用120分来让他好好瞧瞧。两三分钟后,学霸若有所思地叫我,对我说:“高伟亮,你的这道题好像不对,这样的方法好像行不通,你再仔细看看吧!”我半信半疑地将试卷接了过来,埋头认真算了起来。是的,我的方法是行不通的。我一看分数,5分,如果把我分减掉的话,我就超不过学霸了。我心虚地装作正在算题目,心里又生怕学霸揭发我。

这节课我充耳不闻,老师在讲什么我都没听,所幸的是学霸并没有拆穿我。这天回家后,我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这样有什么用呢!不过是空有虚名罢了!这样既不能让我成绩提高,又会让我心虚地过这几天!真是后悔极了!

现在想想,假如回到那一天,我定会大胆说出自己的错误;假如回到那一天,我定不会在意那些分数,更不会心虚的掩饰!假如回到那一天,我会一一说出所有实情!假如回到那一天,大胆的承认自己的错误吧!别被名与利冲昏了头!

作文好想回到那时候【三】

它终究是回不来了。

我常想,如果我身边有一只小宠物陪伴着,那该是怎样一种幸福。它可爱的面庞会使我更加愉悦,它灵巧的身姿会使我不再孤独。

我曾多次在小区里看见小狗的身影,我的目光总是停留在这些无邪的小天使上。它们每次都会勾起我的记忆,我多想回到那一天啊!

我最爱的小狗欢欢是前几年送走的。我至今仍忘不了它被爸爸装上车时那无助,迷茫的眼神——即使全身黑乎乎的它在夜空下并不显眼。

我还没来得及为它拍几张照,还没来得及教它坐下的口令,还没来得及跟它说声再见……汽车便带走我唯一的念想,在一片空虚的黑暗中无了踪影。我像是从此关上了什么似的,硬是把眼泪逼了回去。

若是能回到那一天,我想我将准备好一切。至少留给它,也给我们一份珍贵的回忆。

清晨,我将沐浴着天边那一丝光亮起来,打开笼子的`门。不用说,我们的小可爱一定早就起身,等待着它的主人带它出去遛弯了。迎接我的是一个大大的拥抱,随后便是激动地亲吻。噢,它总是这样热情!

我从它身上摘下束缚、控制它的链子。我知道它是那么的不喜欢,虽然不这样它将会四处乱疯,玩得忘乎所以,但这是它在我们家生活的最后一天,放任它去跑,去跳,也算是给这个不知情的小家伙一个安慰。它似乎是有些惊喜,不过很快它又恢复平时那副蠢样,和它的哥哥小黑混在一起。

实际多天之后我们才恍然大悟,欢欢身上跳蚤是由从不洗澡的小黑上引来的,这也是它被送走的原因之一。

我很不愿打扰它们兄妹的追逐时光,可现在我们还有事情要做。于是我抱走依依不舍的欢欢,让它继续进行刚才的散步。它就好像个深居树林里的小精灵,对任何事物都十分好奇。这里嗅嗅,那里闻闻,一不留神就被别人“拐跑”啦。

阳光暖暖地照在它身上,它昂首走在前头。一只猫经过,它便马上摆出一副骑士的样子,像在跟我说要保护我。我笑不出来,只觉得心被狠狠揪了几下,很痛很痛。

一个上午就在我们久违的悠闲的散步中度过了。我拿出手机,想拍下欢欢打盹的样子,却怎么也找不着。大概是上午玩累了又躲哪儿歇着去了吧。我不经意之余,瞥到了一团黑色不明物体。好啊,欢欢你又叼走我的黑靴子睡觉!也许它不以为然,但我想起了我的目的,连忙拍下几张照片。镜头下卷缩着的它活生生像一个大黑丸,又垫着我的靴子,完全看不出这是一条狗。我留恋地望着它,一定会忍不住再多拍几张的吧。

照它贪睡的性格,半个小时之内是绝对醒不过来的。我会坐在它身旁,仔仔细细地观察它的样子,努力记住它此时的模样,与它刚来时的小个子。回想起来,它还真是长大了许多,快得我都没有发觉。

夜幕拉了下来,我端上为欢欢特意做的牛肉,为它践行。它不出意料地在吃完的后几分钟被爸爸带走。我只能对它道声抱歉,忍痛送别。

一天真是太短了,不是吗?我逐渐忙起来的生活已经无法容下一位新成员,对此我一直觉得对不起欢欢。但真能让我回到那一天,再次与它相见,这似乎也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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