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去一个充满魔幻的奇妙国度,那儿有花有草、有青山有绿水,真是美丽,正当我在着迷的望着那壮丽的风景时,突然,远处传来一阵阵悠扬的音乐,几个淘气可爱的小仙女,跳了出来,围着我说:“漂亮的好姐姐!快点来跟我们去鸟语花香的“幸福国度”吧!”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首先,小仙女邀请我吃珍奇的水果和令人猛吞口水的山珍海味,吃饱后,小仙女们又带领我去香喷喷的花床上看云,云婆婆说:“一把年纪了,终于有客人来,好让我可以表演一下我拿手的七十二变啰!”云婆婆摇身一变,哇!变成大白熊了!再变,哈!变成小花狗了!突然,一个深不见底的无底大洞,把我给吸了进去,小仙女个个吓得花容失色,努力要把我拉上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奇怪?这是什么地方呀?揉揉眼睛,那不是妈妈吗?妈妈春风满面的走过来说:“淯婷,这里是满足国,国王可以实现你任何一个愿望!你看!我脸上的痘痘都不见了!”妈妈像小孩般,快乐得跳来跳去:“那你想要什么愿望呢?”妈妈问,我想要一百分,又想要有零用钱可以花……突然,妈妈说:“你的时间快到了!赶快想一个愿望!快!”就在危急时刻,我脱口而出:“我只要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和一个好妈妈就够了。”一阵烟雾升起,害得我眼睛打不开……
“淯婷!起床了!”妈妈的柔声叫唤,让我发觉我的愿望实现了!
一个人哭,其实与我们何干呢?
但是如果是众多人哭,那个哭声震耳欲聋,你还会如此淡定吗?
呵呵,别当真,我可没看过“众多人哭”这个场面,但是,那只是在现实中没看过而已,在梦幻中,我是看过这幅令人不寒而栗的画面的。
昨天做梦了,那个梦啊,至今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真是,太太太……恐怖了,我竟然为了人民,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讲那个可怕的故事吧。
昨晚,我乖乖地爬上床,闭着双眼,因为睡前看了一本玄幻小说,眼睛十分疲劳,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但是,我始终都没有想到过,这本玄幻小说竟然是我做噩梦了!
一切说起来,还是那么的悬乎,似乎没发生过,不过,本来就没发生过,只是在梦中。
在梦中,我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站立于宇宙之中。
发丝飘扬着,我的对面,是一个枯黄的星球。
星球上寸草不生,那些高楼大厦也都倒下了,没有绿色的世界,看起来是那么的荒凉,那么的不真实。
我轻轻飘了过去,慢慢落地,映入眼帘的景象令我瞠目结舌:大概有三百左右的人正跪于地上,似乎在膜拜什么,但是,他们抬起头的时候,我便发现了他们的脸上都挂着泪痕儿,像是刚哭过不久。不管大人还是小孩,眼里都蓄满了泪水,那眼眶就像是小型的蓄水池。
对于我这个不速之客,他们恍若见到天使一般,疯狂地朝我涌过来。
对于这些蜂拥而至的人们,我竟然神态自若,没有丝毫慌张,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握住了一枝精致的毛笔,在天空一笔一划地写下了“拯救”这两个大字,而且还是用行书。
“拯救”这两个字忽的升高了,飘荡着,绕着这个星球转了一圈儿,经过了小村庄,也经过了那些横倒的楼房。这个过程十分缓慢,但所有人都屏息凝气,不发出任何声音。
终于,“拯救”飘了回来,而且变大了,它停立在我的上空,我高举毛笔,褐色的狼毫此刻凝聚在一起,没有丝毫凌乱。
我将毛笔在空中绕了一圈,正好把“拯救”二字给圈了进去。接着,我摆摆手,示意那些人们后退,那些人们乖乖地退开了。
退到了一定的距离后,我将食指指向空中,再缓缓张开手掌,虚按下去。“拯救”二字依照我的命令,落于地上,深深地陷了进去。
不过,并不像玄幻小说里的故事那样,小说里的故事是美满的,而这里,不是。
大地上露出了狰狞的面孔,两条裂缝蔓延开来,直冲向那些无辜的人们,人们纷纷逃开,可还有一些人被黑洞给吸了进去。
我做错了,我伤害了无辜的人们。
我闭上双眼,神明是没有眼泪的,可我还是感觉鼻子一酸,似乎有什么液体要从眼眶流出来。
所有人再次痛哭起来,那场面,我深受痛感,我慢慢坠落下去了,白色的衬衫此刻染成了鲜红色,似乎是被那些无辜的人们的液染成的。
我对不起他们,他们却似乎没有责怪我一样,只是互相抱头痛哭,有些伟大的父母还将年幼的孩子们揽在自己的怀里,想保护他们,尽管这样没有丝毫作用。
我就像堕落的天使一样,黑色的翅膀从身后展开来,头上那神明的印记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我站立着,印堂那儿的印记闪着耀眼的光芒,我默念了一句咒语,将光芒把所以人都招揽了进来,然后腾上空中。
往下一看,大地上的裂痕越来越多,地底下那红黑的岩浆蔓延了出来,直至把整个星球淹没。
所有人喜极而泣,那哭声,令人之一颤,但是,此时,我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刚才那咒语是禁咒,使用了会使人生命力急速流失。我缓缓地倒下了,看着那可爱的人们,微微一笑。
所有人围着我,泪水不停地打落下来,我却感觉异常温暖……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是被惊醒的,我对于那些劫后余生的人们,充满了抱歉,不过,这世界上哪有这样的事情呢?
唉,那个阵势是那么的真实,那哭声,似乎又回荡于耳边……
以我的来说,这本书的故事并不精彩。对于现在的年轻来说,他们大多喜欢看顾漫,天下长安这些青春言情的小说。对这些世界级别的名著是不太能看下去的,而且尤其是毛姆的语言风格比较犀利,冷峻,几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他纯粹在讲故事。他像个医生,拿着手术刀只管一步步的解剖,而读者就是他的“病人”,他们是如何的感受和想法他一点也不在乎。
甚至他的小说要表达的是什么主题,他大概从来没有刻意想过。
我们写文章写小说之前,总要构思自己的文章主题是什么,表达的意思是什么。但真正的大家显然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他们完全遵照自己的内心,讲好一个故事。
对这本书的主题理解,不过是后人自己总结出来的。
这本书给人的感觉是冷酷和严肃,大多数的人能读下去不过是书自身的热度带来的好奇。
我当时读的时候,差点就要放弃了。因为风格跟自己喜欢的完全不搭。但是我很想知道最后思特里克兰德的结局如何。所以一点点的看到最后。
对于思特里克兰德最后的成名,明显有种艺术升华在里面。但这是很必要的,否则看过的人谁还会去追逐梦想。
但是大多数人心里清楚,哪怕自己拼尽全力,终其一生,自己也不一定有任何成就。
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还要有理想,还要去坚持?
因为没有理想的人真的跟咸鱼没有任何区别。
平时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外,我们也想抬头去仰望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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