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相信一边怀疑作文(消除怀疑相信自己作文开头)

一边相信一边怀疑作文(消除怀疑相信自己作文开头)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4-03-01 23:52:58
一边相信一边怀疑作文(消除怀疑相信自己作文开头)

一边相信一边怀疑作文【一】

人们常说要相信自己,我倒认为,人们应该有所怀疑,怀疑自己的认识与常识到底多少是被灌输的,多少是道听途说的。孔子说:“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他就是希望人们要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不要受别人的想法的影响,自己接受之后就胡说八道,信以为真,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脑子里都有很多隐性的“道听途说”的东西,对这一部分应该通过对自己的大胆怀疑,重新衡量我们的知识。我说的怀疑不是怀疑自己的一切,而是希望一个人能对自己的价值体系时时都能够刷新,在怀疑中有所思考,有所进步。

庄子谓惠子曰:“孔子行年六十而六十化,始时所是,卒而非之,未知今之所是之非五十九非也。”什么意思呢,孔子活了六十年,每年都发生着变化,刚开始认为对的,后来认为不对了,六十岁认为对的,就说明他五十九岁认识的是有问题的。其实孔子是一个很善于思考的人,他也怀疑自己有哪些知识认识的不对,不断地改正自己认识上的错误,那么我们每一个人是不是像孔子一样在怀疑自己的过程中提升自己呢,我想应该这样。

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所受的教育是没有思考的时间与空间的,被大量的信息包围,来不及怀疑就接受了,接受多的人还引以为豪,不可悲乎?

怀疑不是否定,是通过怀疑比以前的自己更加优秀、睿智、通达,是为了让自己有一个独立的价值判断,是让自己成为思想真只有的人。

总之,我们自己很值得怀疑。

一边相信一边怀疑作文【二】

温婉的风轻拂着,柔软的发丝画出金色的弧线,欢快地在阳光下飘舞。乘一叶扁舟,在风姿绰约的群芳间穿梭,在芬芳沁人的麦谷间游荡;抑或是于灯火阑珊下、寂静无声处,手持笔墨长卷,沉浸其中,或惊叹,或无语,或低吟浅唱,或高声吟诵……心灵像饱饮甘醇的美酒,久久地醉在一片朦胧的诗意中。

现在,工业化的步伐日益加快,世界的重心向城市转移,大都市中高楼林立,海外移民、乡村农人也纷纷迁至这里,流动的人群、陌生的环境使本应当属于人类的安宁与惬意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聒噪与喧哗。

而我,却固执地偏爱那一边的美景—恬淡自然的美。终于,乘着梦境的翅膀,我开启了心灵的旅程。泊一叶小舟,携一款清风,采撷花儿轻舞的芬芳。阳光放出温柔的流光,静静地泻在每一片花瓣上,花儿轻轻屏住每一缕绵长的呼吸。这一片片紫色的小波浪,喧哗着,从无边的尽头奔涌而来,泼泼洒洒地盖住我的双眸。而白色的百合却略显羞涩,着素妆,淡淡笑,纯洁仿佛牛乳,酿出馨香的吻。玫瑰的气质宛若高贵的妇人,两腮绯红的笑意,又似乎是浓艳的诗词幻化成的尤物,散发着湿润而迷离的气息。青翠的绿叶是江南的小丫头,彻头彻尾的清爽大方,就像江南明净澄澈的天空。我眯着眼,想象着美好的意境:远方的麦谷携着植物的芬芳扑面而来;“唧唧”,是蝉鸣,也许是几句虫唱,细若蚊蝇,仿佛女子青衫上纤细的丝,密密匝匝,弹奏着动听的交响乐,如玉如环,轻敲心弦。

远方的人家、漫起的雾霭、简洁古老的石桥,淡淡地笼罩着,静静流淌出恬淡温润的色彩。嘴角不经意地轻轻上扬,那一边,我驻足留恋。

往昔的.时光幻化成碎片,传统文明却悄悄凋落成暮春的落花,徘徊在纷繁的岁月中。西洋之风盛行,圣诞、情人节的絮语拨动人们的心弦,墨迹的消亡、诗词的零落已成为一个时代的姿态。

而我,却偏爱去寻找失落的文明。

夜晚,橘色的光芒照亮了灰暗的大地,窗前的我,执卷夜读。爱那一卷秀丽洒脱的兰亭墨迹,有时道劲沧桑仿佛峻峭的青山,有时飘逸淋漓宛若直泻的飞瀑,有时秀丽轻洒好似天籁的提琴。浓墨一点,曲水流觞,翰墨飞舞的韵致是美的最好诠释。我有时会感叹艺术的广博、生命的伟大,因为游走于笔触间的正是千年大家的灵魂心绪,他们奔放的气质在挥洒的浓墨间更显深邃。有时我在唐风宋雨间穿行,着“长沟流月去无声”的纤巧意蕴,“琵琶弦上说相思”的意切情深,“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的壮阔恢弘……“夜沉沉”让我感受着寂静的夜如何从墙角的蜘蛛网间悄悄掠过,弥漫在花径小道丝绸般的花瓣上……秋毫之末,南山之巅,人面桃花的幽婉凄切,才子江边的悠悠万古愁。我漫溯着,从欧阳修的深深庭院一不小心撑到了周邦彦的烟柳长堤……

艺术的灵魂穿越厚重的时空,历经岁月的磨炼,悄悄向我传递着生命的真谛。眼眸不自觉地溢满深情的泪珠。世界的那一边,我静静品味。

那一边,飘满清风花语;那一边,回荡诗情墨迹。

眯起眼,目光盈起温暖的爱意。

那一边,真的很美丽。

一边相信一边怀疑作文【三】

晚上我趴在窗台上,看着浩瀚的星空,星光洒进我的眼睛,在我的身体里汩汩流淌,他再告诉我一个秘密,很远很远的地方,宇宙的另一边是这一边的倒影

宇宙的这一边山不会走在宇宙的另一边山会走吗?

宇宙的这一边动物听不懂我们说的话,在宇宙的另一边,动物听得懂我们说的吗?

你真的这一边西瓜是甜的,在宇宙的另一边,西瓜是苦的吗?

宇宙的这一边房子是高的,在宇宙的另一边,房子是矮的吗?

你说的这一边毛毛虫是有毛的,在宇宙的另一边,毛毛虫有毛吗?

你觉得这一边人很美,在宇宙的另一边,人也很美吗?

在无限的遐想中,我继续唱响着宇宙的另一边。

一边相信一边怀疑作文【四】

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一边相信一边怀疑作文【五】

我坐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不是她们都财大气粗吓得我不敢发言,而是我在怀疑她们是否幸福。我不是那种揭短的人,那样会让人脸上无光,自己也很尴尬,于是我只能装蒜。

我的怀疑不是凭空捏造。因为我觉得,当一个人对自己的幸福程度描述的越高,她内心的幸福程度就越低。用尽可能的方式,来取得别人的赞赏和羡慕,只能是希望从别人那里得到能暂时添补内心空白的某种安慰。

举个例子吧。稍微有点钱的人,往往是尽可能地摆酷,而真正有钱的人反而尽可能地不显山露水。凡是有道高僧,肯定不会说他已经悟道之类的话,而常常是一语中得,让别人慢慢去。同理,凡是体味到一些幸福的人,会尽可能地隐秘于心,而真正体味到大幸福的人,却是那种对幸福不置一辞的人。

幸福从来是一种感觉,一种内心的感受。说不清楚,也说不明白,如果幸福能真切地说清楚,那一定不是她想要的幸福。追求幸福是每个人一生都在做的事,之所以追求,是因为现在不幸福或者说不太幸福。可是纵观世人,谁追求到了极限幸福?怕是没有人敢承认。事实上,幸福就是永远追求不到的事,而它却一直伴随着我们。大多数时候是我们忘记了用心感受,会感受会珍惜现有幸福的人最幸福。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一直思考这样一些问题:会不会更幸福一点?能不能比别人更幸福一点?等等。我们非要同别人比较幸福吗?如果总是比较,我想,不管这个人有多么幸福,她永远不会真切地体验幸福。把幸福的基准放在外面了,那么到底是谁应该来感受幸福呢?

于是许多人不认为自己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不幸的.原因有很多种,而大多数原因又是同别人或同自己比较得来的。从前,我听过这样一句话:“只有比较才知幸福”。说这话的人很有名,教育人们要常常往身后看,也就是看那些不如自己的人,这时应该感到幸福。可是人总是向后看的时候少向前看的时候多,这是正常人最应该有的心理反应,而就是这种反应,会让人怀疑自己不够幸福。

我不赞成“比较才知幸福”。比如说,你从前觉得有辆车很幸福,现在有了,反而觉得成了累赘。你以前觉得有个小房子也挺好的,现在有了,才觉得再大一些才好,于是为此心生烦恼。你从前觉得每月挣一千元工资该多好啊,可是现在每月工资二千多元了还是觉得不怎么开心。为什么呢?因为比较。

因为比较,我们怀疑了自己的体验,怀疑了自己的感受。一句话,怀疑了自己的幸福。其实,幸福一直存在于我们身边等着去感受,然而不管有多幸福,却感到自己很不幸的人越来越多……

一边相信一边怀疑作文【六】

晚上我趴在窗台上,看着浩瀚的星空,我想,在宇宙的这一边,房子是不会动的,在宇宙的另一边,房子会不会行走呢?在我觉得这一边花是鲜艳的,有生命力的,在宇宙的.另一边,花是的吗?在宇宙的这边水果,不会说话,在宇宙的这边,水果会像我们人一样说话吗?在宇宙的这边,草是绿色的,在宇宙的另一边,草,是五颜六色的吗?在宇宙的这一边,大地万物是春天,在宇宙的另一边,大地万物是夏天吗?

在宇宙的这边有车子,有手机,在宇宙的另一边有车和手机吗?在宇宙的另一边,有城市吗?在宇宙的这一边,房子是在地上的,在宇宙的另一边,房子是建在地下吗?

啊,都想知道宇宙的另一边还有什么有趣的事情,我多想飞到那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拜访拜访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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