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小学生1000字优秀作文(优秀作文800个字六年级)

六年级小学生1000字优秀作文(优秀作文800个字六年级)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4-04-17 03:03:16
六年级小学生1000字优秀作文(优秀作文800个字六年级)

六年级小学生1000字优秀作文【一】

非遗园,就是合肥非物质文化遗产园。它位于合肥北部的卧龙山自然生态风景区,是一个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于一体的新型文化乐园。步入非遗园的大门,里面的景色非常美。不仅有各色各样的喷泉,还有许多古代用的马车、鼓架等。往里走,有一个很大的赛马场,这里有许多新鲜热门的活动。有:斗鸡、斗牛、赛狗、赛马等,其中赛马最为激烈。比赛开始前,骑士们就已经骑上了他们的马儿准备开始比赛,而马儿们也是跃跃欲试。口令一响,骑士们就驾驭着各自的马儿冲出跑线,个个威风勇猛,奋力拼搏。马儿们也是撒开四蹄,腾空而起,毫不松懈。当裁判宣布比赛结果时,在场的观众都兴奋地站起来为赢得比赛的那组选手和马儿热烈鼓掌。离开赛马场,我们来到的是一个庞大的马戏团。这里的节目丰富多彩,有:空中飞人、力量杂技、骑马等,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是那惊险刺激的空中飞人。

只见一位位表演者登上离地面数丈高的平台,然后一些人“倒挂金钩”在一个类似秋千的东西上,再把队友“甩”到对面的秋千上,就这样,都让人揪心不已。离开马戏团,我们看到的是壮观华丽的音乐喷泉,这些喷泉形态各异。只见喷泉里的水随着音乐升腾跌宕的旋律一个个喷了出来,它们有的像鲜花绽放,有的像飞箭直射而出,有时围成了王冠形状,有时围成了爱心形状,有时又像惊涛骇浪不断涌出。真是美丽之极。非遗园荟萃了古代文化与现代科技,它不仅需要我们去保护,还需要我们去传承。

六年级小学生1000字优秀作文【二】

假若我们不,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身像吸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亡。

六年级小学生1000字优秀作文【三】

在暑假里,想看动物小说《狼王梦》,我嚷嚷着要妈妈买。终于借这个读书征文活动的机会,去书店买了一本《狼王梦》,我激动坏了。

买了《狼王梦》,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坐下来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有名。

这本书十分有趣,看了令人回味无穷。内容写的是母狼紫岚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成为狼王的故事。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在故事中我真切的体会到母狼紫岚对她自己的孩子的爱和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独领风为万狼敬仰的狼王时付出了许多的心,还有恨铁不成钢的感受。这本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紫岚付出了许多的精力、感情、时间在培养自己的孩子,感受到她深深的舔犊之情,让我对爱有了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它是一匹优秀、慈爱的母狼。

再来说说狼崽,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前三匹是公狼,媚媚是母狼。我最喜欢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它抢到了一块羊胎,随后却被一只叫黄犊的幼狼给抢去了。黄犊比蓝魂儿体型要高半个肩胛骨,但它并不逃避,而是向黄犊发起了挑战。在战斗中它被咬下了一只耳朵,而黄犊则被咬下了一大截尾巴。蓝魂儿虽然失去了一只耳朵流不止,但一点没有罢休的念头,命地向黄犊冲去。黄犊见蓝魂儿这么不要命的架势,那还管得了那块羊胎啊,转身就逃。蓝魂儿打败了黄犊,叼起羊胎向母狼紫岚奔去。紫岚看到蓝魂儿得胜而归心里可高兴了。从这里我可以看出,蓝魂儿十分勇敢、不畏强暴、勇于拼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紫岚对自己的孩子十分关爱,她每次捕食回来总是让自己的孩子们先吃,等到它们吃饱了才自己吃,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她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朝思暮想地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停地培养着自己的孩子;她还是一匹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说到做到的母狼,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并没有成为一纸空谈,一次次地告诉自己的孩子要成为狼王该怎样努力,一步步向前进。但她的孩子在一个个离她远去,黑仔被金雕捉去;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丧失了生的可能;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的战斗中战败身亡,孩子一个个离开了这个世界,她难道不悲伤吗?母狼紫岚当然悲伤,但她心里一直在对自己说:去的,再悲伤也无用,而是应该让活着的更好,更有价值!她是一匹深明大义的母狼。

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看书、多阅读,增加阅读量和课外积累,使自己学得更高、懂得更多、知识更广!

六年级小学生1000字优秀作文【四】

《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了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跟骆驼成为了朋友。骆驼王子的发情期到了,渐渐的疏远了骆驼群。有一次,骆驼王子看到了一个雌骆驼,想跟它远走高飞,可又怕遇到危险,没人保护,于是就又回到了骆驼群。骆驼王子一个人到悬崖上逛,碰到了一只的狼,狼本来是不敢吃骆驼王子的,因为骆驼王子身体庞大,可是,骆驼王子一步步往后退,最后骆驼群来了,把狼吓跑了。首领遭到了亡,是因为被老虎吃了。本来首领不了,可是,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首领才遭到了亡,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其他骆驼都不想跟骆驼王子做朋友。最后骆驼王子遇到了沈石溪。

我的读书笔记是: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不惜一切代价和骆驼王子成为了朋友。(除了生命)这里表现了他们二人的勇敢精神。最后,他们二人收留了骆驼王子,表现了他们和骆驼群真正的友谊。

六年级小学生1000字优秀作文【五】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但在人们心中,狼却是以凶残、邪恶的形象出场的。但一匹真正的狼不仅仅如此。《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妙笔生花的描写中给我们展现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健壮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争夺狼群王位,但是那一匹公狼在一次狩猎中因意外去,所以紫岚决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后来它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就因天气原因痛苦的去,剩下了三头小公狼,紫岚就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一匹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都绞尽脑汁,费尽周折。但是,命运欺狼,它的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在了金雕口中,二狼蓝魂儿也不慎在了贪婪的猎人手中。最后的一只狼在与狼王的搏斗中因自卑于众狼之口。所以紫岚为了狼王梦最后的火种最小母狼媚媚的五个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以保全狼孙的安全。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因为不仅仅是狼,人也一样,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大器?母狼紫岚为了自己和公狼的狼王梦付出了宝贵的青春,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故事环环相扣,引人入胜,沈石溪用他的天才想象力给我们展现了一种不一样的狼!

六年级小学生1000字优秀作文【六】

这几天我不仅读了《白象家族》我还读了沈石溪的另一本中篇小说《骆驼王子》,这本书充分描绘了一匹幼年野骆驼变为一匹能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的家骆驼的过程。

你们会问为什么野骆驼会变成家骆驼呢?这与文章主题相同那就是体现动物有时必须经过青春期的叛逆,这样才会长大,否则心灵就永远也长不大。

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书中描绘的是一只叫骆驼王子的小骆驼,它每天都沉浸在秋草母,杏眼雌,光脖子等成年骆驼的溺爱中。使它错过啦“第二次断奶”,长大后变成了一个发育得与成年骆驼不差上下的身体,却只有小骆驼那么大的胆量的骆驼,变成了一匹能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的家骆驼。

这个悲惨的结局告诉我们了:一定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培养自理能力以后才能成才,不能一直生长在父母的翅膀下。不然会变成胆小,懦弱,自私的人。

六年级小学生1000字优秀作文【七】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亡,是因为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人,是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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