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字的作文(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

我喜欢一个字的作文(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4-07-11 03:49:00
我喜欢一个字的作文(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

我喜欢一个字的作文【一】

五年级的一个暑假,我和朋友去发传单,这是个锻炼自己,磨练忍耐力和坚持的一个心酸过程。尽管心酸,但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新鲜的。

我们换好了衣服,一个叔叔跟我们讲了大概过程,也就是看见路人要先说“你好”,在介绍传单内容,并留下联系电话,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如果那个人愿意听我们讲完所有的内容。

我们来到大街上,开始向路人下发传单。但只有亲身体验过,才会知道那些路人有多难“伺候”。有点人理都不理我们伸出的手;有点人看了看我们,如有所语的议论着,皱着眉头走开:也有的人接过我们的传单,还没有两三步,便扔在了地上。一上午下来,放眼望去,满地传单在随意的让人们踩踏,没有人在意那是我们一张一张亲手送出的传单。传单都被随意丢弃,更不用说让我们介绍了。

到了下午,我们都泄气了,把传单丢在旁边的石椅上,谁有兴趣,谁就去拿。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这时,有一个大叔,他站在我们面前,看着我们手里的传单,我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是要我们的传单,听我们的\'介绍,于是我站起来,微笑说:“你好,这是……希望您有空去看看!“太好了,这是我今天第一次向路人开口,那位大叔一直耐心地听我讲完。在这个下午,情况有所好转,渐渐低,越来越多的人吧传单放在包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听我讲完。慢慢地,我脸上的笑容不在僵硬,虽然还是有很多人在踩踏,但是我开始相信坚持的力量。因为在这个世上没有人会拒绝微笑,没有人会无视坚持!

回到家,回想这一天,发现了坚持的可贵,在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只要坚持没有什么不可能!只要坚持,世界对我没有什么不可能!

我喜欢一个字的作文【二】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我喜欢一个字的作文【三】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读者从中可以看出我的教育观、语文观、学生观,乃至于我的性格、为人和其他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书中的第五章《行无言之教》部分对我的触动颇深,受益颇多。

这一章的开篇便引用了老子的话:“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其中的“不言之教”指的就是“身教”。身教的力量和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身教”无痕,而且于老师认为这种影响在小学阶段尤为显著。因此于老师说:“老师就是一本教科书——一本学生天天看的‘无字之书’。”

接着于老师指出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对学生潜移默化、影响深远 的“无言之教”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字。“当老师的(尤其是语文老师),能写一手好字,第一节课就能赢得学生的好感。” 于老师在书中说道:“我的老师和我的语文教学经验告诉我,写字的意义太大了,小学生要写好字。”于老师强调练字要成为教师备课的重要内容,每课要求学生写的字,自己必先照着字帖练;要板书的词语,也要练,力求让板书的字成为学生的“字帖”。要琢磨每个字的间架结构,看准每笔的起笔、落笔,不把每个字练好,不会善罢甘休。

二是朗读。于老师说自己备课除了练字,还练朗读,而且练朗读花的工夫比练字多得多。“朗读受朗读者智力、能力、感受力、表现力、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的制约,所以教师要加强修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教师如能达到“见文生情”的朗读水平,即便不讲朗读技巧,只是一遍一遍地读给学生听,然后让学生一遍一遍地跟读,时间久了,学生的朗读水平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提高。

三是作文。这本书,我几乎是一气呵成的,好几个夜晚,最享受的事就是静静的坐在书桌前拜读这本书,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的\'小学生作文教学,平时,经常听到有语文老师说,语文教学,最难的就是作文教学,学生总是不肯动笔写文章,或者是没有素材,或者是语句不通顺,或者是字数写不多,各种各样的原因遏制了学生的写作。我想,如果要做到像于老师那样亲自带着学生去校外体验生活,带学生去博物馆,去山上,去划船,去采花,这或许已经不符合我们现在的教育形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那么,他的另外几点做法还是可以借鉴的。于老师最让我佩服的是他每次要求学生习作的时候,自己都会写“下水文”有时候一个题目写好几篇下水文,自己站在学生的立场习作,只有通过写“下水文”,才能更好更有感受的去教好这篇习作,也更能亲近学生,并且,学生也喜欢阅读老师的习作,这样一来,师生共写的状态大大促进了学生的写作。所以,一直以来,于老师都坚持写“下水文”。这不仅能提高自身的写作水平,而且能拉近与学生的距离,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如今,我们的孩子或许已经会写记叙文,但如果要求写说明文,写报道,写海报,写转述,写照片说明这些生活中比较实用的文章,或许很多孩子都无法表达清楚,我想,我们依然可以借鉴于老师的做法,开展一堂实物展示课,让学生画海报,在海报上写清实物展示课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纪律要求,在展示课中,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展示物品,然后让学生观察,讨论,最后自己挑选写报道或者物品说明,老师当场修改,学生可在一节课中学会写物品说明和报道,这样的课堂不但有意思还有效。

最后,写作命题也有一些小小的学问,第一,命题宜小不宜大。学校开完运动会,如不假思索地出一个《记我校春季运动会》,就大了。学生会不知从何写起。我们可以出一些小题目让学生写,如《记男子200米决赛》 《女子跳高趣事》 《开幕式》等等。第二,题目要有趣味性。写我和我的同桌,可以这样命题。《远亲不如近邻——我和我的同桌》 近朱者赤——我和我的同桌》 《井水不犯河水——我和我的同桌》等。第三,命题要让学生动情,激发学生的表达。即将毕业的学生写自己的母校。可以这样命题。《老师,请记住我》 《请原谅我——写给我曾经的同桌》 《把母校看个够》 《母校的曲艺社》等。第四,命题要命到学生的心眼里去。写读书收获可以命题 《书——谢谢你》 《书——你是我的好知己》等。

我喜欢一个字的作文【四】

暑假,要读一本好书,让自己与孩子们一同成长。于永正老师的为师之道《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是一本很接地气的教育名著,书中描述了于老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感悟,在教学活动中的偶得,但更多是于老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故事。读后,引发我在教育教学中的许多思考。

每个老师都有这样的愿望,做学生喜欢的教师。经验告诉我,作为老师,想让一部分学生喜欢你很容易,但是让所有的孩子都喜欢你真的很难。要做一位学生喜欢的老师,就要像于老师一样,必须具备教学上的智慧、教育中的智慧、同家长交流的智慧,以发展的眼光关注学生的未来,以博爱的胸怀面对全体学生。

于老师说,要让孩子喜欢你,必须做一个甘草似的教师,温和而宽厚,要真心的爱学生,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善待每一个学生。就要放下架子,把自己当做他们的朋友。把学生放在心上。以平等、博爱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师的爱如同阳光一样能够温暖人,严而有爱、爱而从严,只要老师充满爱,学生们一定会喜欢。

于老师成功的秘密在于尊重学生。每个学生都希望自己是老师喜欢的学生,都不希望自己是老师“讨厌的人”,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于老师理解学生这一纯真的愿望,抓住这一“闪光点”。不论学生在什么情况下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挖苦、讽刺、体罚学生,而是耐心地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克服缺点,鼓励学生勇于战胜困难,激励学生努力进取。于老师并没有波澜壮阔的壮举,但就是这些近乎琐碎的平凡小事,却赢得了学生尊重和喜爱。

于老师最重要的教育智慧在于他能把课上得有意思。有意思,“轻松”来自哪里?轻松来自老师的举重若轻,于老师备课时,可能把课文钻得很深,想得很多,但到了课堂上,不会一股脑儿把备课所得“灌”给学生。于老师一定要研究学情,了解了学生的基础状况,深入浅出,举重若轻。于老师的课有意思还来自游戏,因为儿童的生活方式是游戏。所以,在于老师的课堂上,会时不时地与学生游戏一把,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从中体会、感悟。于老师课堂轻松来自他的幽默,学生都喜欢幽默的老师,幽默的语言可以使知识变得浅显易懂,幽默的课堂使人精神轻松。

于老师语文教学可以概括为“五重”一一重情趣,重感悟,重积累,重迁移,重习惯,于老师的课有情有趣。在于老师的课堂上,学生没有紧张感,更没有恐惧感。学生在于老师的引领下,有滋有味地写字,有滋有味地朗读,有滋有味地表演,有滋有味地写作。于老师说,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的互动过程,情感因素在其中起着巨大的制约作用。于老师说不能干巴巴地教,不能冷冰冰地教。学生的情感世界空虚、精神家园荒芜,比知识贫乏更可十倍。

掩卷而思,为什么于老师会对语文教学能够如此高瞻远瞩?他既能跳出语文教学纵览全局,又能出神入化的融入其中,归根结底,我想还是缘于对语文教学的挚爱,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挚爱。由此我想,我们做老师的,只有像于永正老师那样成为学生喜欢的老师,至少要在学生的生命里留下什么,那就是留下语言,留下能力,留下情感,留下兴趣和习惯。

我喜欢一个字的作文【五】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暑假的时候学校向老师们推荐读过,当时就有反思,很好读,不是理论,案例居多,是于老师的封笔之作。这个月,新学期开始,再拿出来回味回味,看着自己曾经的圈划和笔记,又有了新的看法。

在“人生流横—写在前面的话”中,于老师就提到,他写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给自己从教五十多年做一个较为全面的总结。

我喜欢一个字的作文【六】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强调了教师以身示范在教育中的作用。大量的教育实践反复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当教师(包括家长)的言行一致时,教育的效果最大。

于永正老师在教育过程中,处处以身示范,充分发挥着榜样的影响力。他无论何时何地,在面对学生的时候,总是将自己装扮的整整齐齐,在穿戴上一点也不随意;他无论是在黑板上板书还是给学生批改作业,字迹都工整认真,不敢有丝毫的潦草;他要求学生写作文,自己一定也跟着写下水作文,再“下水”中体悟写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给学生及时的指导和帮助;他犯了错误一定会当着学生的面承认,不掩饰不支吾;他和孩子一起活动,相关的工作一视同仁,大家一起来做,行动上不敢落后,而不仅仅是做一个指挥者;他备课认真仔细,一个字的书写,一段话的朗读,都反复推敲;他每天认真阅读报刊杂志,以便了解最新的社会动态,可以和学生进行互动和交流。当师生融为一体时,教育真的是一种幸福,教育真的会变得简单、轻松而有效。

于老师用一个个经典的教学实例,传递着他从教五十多年来一直在践行的为师之道,让我受益匪浅。五十多几年来,他在三尺讲台一直恪守着自己是一名教师的信念,那么对于我这么一个刚踏上讲台的新人,又有哪里可以不学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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