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无人机作文40字(无人机作文说明文500字)

我的无人机作文40字(无人机作文说明文500字)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4-05-17 21:39:25
我的无人机作文40字(无人机作文说明文500字)

我的无人机作文40字【一】

刚开始看的时候一度因为记不住人名而想放弃,后来在本子上把名字一一罗列,从上了岛开始故事就开始精彩而不拖沓,整个故事情节十分紧凑。

孤岛上的几个昼夜,都是幕后真凶布下的天罗地网。通过文字读出了其中无声的尖叫。

当幕后真凶显露身份的时候,除了一声惊呼,我也感到一丝迷茫:他真的可以代表上天惩罚这些人吗?与恶魔决斗的骑士,在击败恶魔的瞬间,身染恶魔之的自己,也成为了恶魔。

同为恶魔,真的可以惩罚其他的恶魔吗?“与魔鬼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魔鬼。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这句出自尼采之口的话感觉能完美诠释这部杰作。

命运无常,生一定。

我的无人机作文40字【二】

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劳心之人。每每针对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总有一些感触、一些慨叹、一些追思、一些承当。此次亦不例外。所谓——重整河山待后生。我欲乘风。

我的无人机作文40字【三】

图书馆中,在书架漫无目的地找,也始终未挑出心里中意的书。读东野圭吾的书多了,也难免会有些乏味。一本黄色的画着小兵人的书滑落在我面前,于是我便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无人生还》。

我边看边理解,从疑惑不解到恍然大悟,最后心惊肉跳,仿佛我也在静静听着这首亡之歌。“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作者在书中,不,那位侦探女王在书中创造出了一个千古谜案,至于结果,恐怕也只会草草结案。

主人公瓦格雷夫,实际是一名法官,他曾了解到明明触犯了法律却逃过法律制裁的底细,便想出了替天行道,用自己的方式来惩治这些人。他以尤、纳、欧文的名义邀请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个犯有人罪的人来到士兵岛,用童谣的方式害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位“客人”,警察来了也只能发现十具尸体,误以为是天谴离开了,而这个幕后凶手也写下案件经过,成为一个漂流瓶漂向远方。

读着读着,看到了瓦格雷夫写的一句话:我正在寻找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个牺牲品。”仿佛令我真正看清了他:他缜密的思维能力,十分令我折服,他的布局简直天衣无缝,尽可能地还原童谣中的亡方式,令众人陷入恐慌之中,使其变得神秘莫测。他是一名法官,法官最引以为傲的就是用法律制裁惩治犯罪,在当时的法律制度下,他发现自己做不到,可他嫉恶如仇,犯罪的人绝不轻饶,不放过每一位犯人,所以自己走向了亡。千古谜局的幕后原来是法律的缺失和瓦格雷夫对法律的无奈。

我相信,这个谜团会一直保存在《无人生还》中。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能力令人惊叹不已,不愧是侦探女王,她将所有可能性排除,最后留下最不可思议的结果。虽然剧本并非现实,但也找不一丝破绽,可以说是巧夺天工。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成为传奇一般的人物。

我的无人机作文40字【四】

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在阅读的世界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感性派,不愿意看一些逻辑性和理论性较强的烧脑读物,这本书一直被束之高阁,偶然心来潮才拿在手上翻了翻。

比较有趣的是开篇的一首古老童谣《十个小士兵》,童谣唱的是十个小士兵如何接连去: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其实看到这里大致已经能知道文中可能有十个主角并且结局都会去,接着是一封封邀请信把主角们接连请上场,说实话看到这里我还是对这部小说很无感的,直到第一个小高潮——马斯顿的突然亡,让我抱着这本书一直到夜深阅毕,情节张弛有度,扣人心弦,停不下来,只想快点知道谁是凶手。

可怕的是:一切都在凶手掌握之中,每个人都相互猜忌却又不得不劳抱成团,每个被怀疑为凶手的人只能以亡来证明自己。

那个老小姐,布伦特,看似桀骜不驯,愤世嫉俗,实则是对自己内心恐惧的掩饰,因为自己的无情与武断,女佣自戕而;麦克阿瑟将军,嫉妒的火焰“烧”了自己的部下,这笔账,总会让铮铮铁汉不堪一击;沉着冷静的维拉,又何尝不时时刻刻回忆起淹西里尔的不是海水,而是自己;服务周到、老实尽责的罗杰斯夫妇,谁会想到为了一笔财产也曾亲手弑信任自己的女主人;经验丰富、专业老练的阿姆斯特朗医生,也曾因一时酗酒而葬送了一个女孩年轻的生命……

每个人都有不愿提及的过往,每个人都有想要毁灭的曾经,曾犯下的罪孽与过错,无论怎样沧海桑田,终逃不过正义的判决,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道好轮回,欠下的,总得还清,甚至拿命相抵。

布洛尔是倒数第三个亡的,其实当布洛尔亡之后,隆巴德和维拉应该已经能够想到岛上要么有第十一个人,要么前面有人假,我认为当隆巴德对维拉说“你听我说”的时候已经想到了,但是处于半疯状态的维拉没有想到这些,她开枪打了隆巴德,崩溃的神经也把维拉自己送上了绝路(之前维拉房间顶部出现的黑钩,也暗示了维拉将是最后一个上吊亡的小士兵)。

如果没有文末的漂流信,我想这应该是一桩没有答案的千古谜案,真正的凶手是瓦格雷夫法官,假的瓦格雷夫,实现了自己“捍卫正义,也要的震撼”的心愿。

其实我对整部小说有两个疑问,第一,既然瓦格雷夫是策划一切的凶手,那么文初的瓦格雷夫的邀请信那么像一回事,是否显得过于刻意?就为了掩饰他的凶手身份?回头读第二遍时看到瓦格雷夫的邀请信就有点搞笑了。第二,瓦格雷夫假的时候说是在额头抹了一小块泥巴伪造枪击头部,可是泥巴和迹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吧!当时岛上的人再没有常识应该也能发现,除非他们都已经处于神经崩溃边缘了。

我的无人机作文40字【五】

徐峥第一次用火,是烧前面大货车上的茅草;

第二次准备用火,是焚烧黄渤的尸体;

第三次用火,是为了救余男。

这三次用火,从乱用,到会使用,到会用,感觉就是经历了一个从动物到人的进化过程。

第一次,徐峥仿佛是初识火种的野蛮人,知道火可以用于焚烧,但不知道焚烧的后果是什么。

把打火机丢向装满枯草的大货车,虽然提醒了司机俩兄弟,但他没考虑过满车干草损失扑灭不了的后果。

在这里,火起到了人类给他最原始的定义的作用:焚烧

第二次,徐峥用火的意图是销毁,进化到了使用火这一阶段。到仍旧不会用火。

他希望使用火销毁自己的过错,希望一切随着黄渤的消失化为尘埃,希望火能带走一切,却从头到尾没想过投案自首,这是人之本性,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人很多时候是遵循本性来生活的,好逸恶劳,贪生怕等等,这些只有通过教化后才能改善。

徐峥在这次用火前后,不正是遵循本性而走么。

第三次,救人,这次是会用火。

上面说过,人要通过教化才能走向文明,而教会徐峥用火的人,是余男,或者说和余男在一起经历的事情,让他有了领悟。最终决定牺牲自己救下余男。

这时候我突然有种想法,火,或许象征着你手上的一切东西吧,或者说,一切工具。

比如字,识字不算厉害,有的人可以用文字来引发战争,有的人可以用文字唤醒诗人。

《无人区》这部电影探讨的东西挺多的,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导演没才华,也不是导演被资本束缚住了手脚,是时局不让拍。

我的无人机作文40字【六】

看的让人很不爽,不过本书制造的气氛很好,晚上躺在被窝里看,确实感觉到脊背发凉。

本书描述的故事,如果是一个真实案件,永远也不会有解,已知的条件不够,无法推断出来。当然,看完小说,也不可能推理出来,如果靠感觉猜对了凶手,只能说感觉真准。

这本书仍然没有打破我对悬疑类作品的预期,正如所有悬疑剧或者悬疑小说一样,隐藏关键的部分,制造混乱的部分,不同的是,本书中加了很多不知真假的内容,给推理制造了极大困难,因为那离真实远了十万八千里,但读者难以分辨,比如,开局就讲法官收到了一封信,来自卡尔明顿,我还记下了这个细节。如果把这当做真实的确定发生的事情,就完美的把法官排除,离幕后之人远了十万八千里。

作者精心构思了这个故事,但压根就没想要读者去解出谁是真正的凶手,作者想要的是完美的讲完这个故事,把自己精妙的构思,对人性的剖析写入书中,把悬念留存到最后,由作者亲自揭晓,让读者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如果是这样的话,作者很成功,而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混乱,然后,就没有其他。

我的无人机作文40字【七】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惕醒。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2 zuowencangku.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