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乔布斯的英语小作文(乔布斯小故事英文简短)

写乔布斯的英语小作文(乔布斯小故事英文简短)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4-05-28 11:20:13
写乔布斯的英语小作文(乔布斯小故事英文简短)

写乔布斯的英语小作文【一】

看完《乔布斯传》这本书,感触颇深。

在这个信息化的社会,电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而对这个工具的各式各样繁复操作都能得心应手的能手可以说是比比皆是,甚至一二年级的小学生都能够轻车熟路的在网上寻找自己喜欢的游戏并玩耍甚欢。鉴于自己浅薄的电脑知识,我只能称自己是个电脑文盲。所以整部自传对我最大的吸引莫过于乔布斯的成长历程,而对于他是如何用这个晶体管那个芯片和一些我压根就看不懂的零件制作出世界销量第一的电脑什么的,我就不那么关心了。所以我的感悟重点集中在他的成长经历和求学的部分。

乔布斯是一位传奇人物,他不仅是一个家庭的骄傲、一个国家的骄傲,而且是世界的骄傲。乔布斯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传奇,这与他的养父母是密不可分的。众所周知,乔布斯有两对父母亲,一对是生父母,另外一对是养父母。但乔布斯对亲生父母是没有感情的,当谈及他的亲生父母时,他甚至说“他们就是我的精子库和卵子库,这话并不过分,因为这就是事实,他们扮演的就是精子库的角色,仅此而已”。乔布斯甚至在被人无意提及他的“养父母”时,都会异常愤怒的说“他们百分之一千是我的父母”。

乔布斯的养父是个退役军人,有极高的动手能力,退役后靠回收二手汽车并翻新出售来养活家庭,童年的乔布斯常常跟父亲一起到旧货市场搜集汽车的各种零部件并和父亲一起动手组装汽车。尽管小乔布斯对机械方面的东西不是十分感兴趣,但他在与父亲一起工作的过程中,吸收了父亲精明能干的优点,并将其发扬光大。乔布斯的养父母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生活,以此适应乔布斯这个非常聪明也非常任性的儿子。为了他能有一个好学校,父亲咬牙花费了全部积蓄换了一套住房,这套新房子相距原来的房子只有3公里,但仅仅就是因为后者会有更好的学校他们还是愿意为儿子付出全部的心。对于乔布斯来说,那光明的创新天堂之旅,始于他的父母,以及一个学习如何点石成金的山谷——硅谷。乔布斯的父母选择在硅谷安居,这为乔布斯爱上电脑并在电脑方面大有作为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我很钦佩美国家庭对孩子动手能力的培养。美国家庭非常崇尚DIV。家里的柜子、椅子,院子里的栅栏,孩子的婴儿床等等,美国人总是喜欢自己制作,在享受制作乐趣的同时也会把制作手艺传授给孩子,培养孩子积极动手探索世界的能力。乔布斯正是在父亲的培养下体会到了动手的乐趣。学着父亲跟电脑旧货市场的老板讨价还价,搜集到制作电脑的各种原件,动手组装出自己的第一台“蓝盒子”。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阶段论曾提出:儿童初步尝试独立处理事情,如果父母允许孩子去做他力所能及的事,鼓励孩子独立探索愿望,孩子就会逐渐认识自己的能力,并养成主动、自主的性格;反之,父母过分溺爱和保护或过分批评和指责,就可能使儿童怀疑自己对自我和环境的控制能力,产生羞耻感。我认为现在中国的家长非常缺少对孩子的信任和鼓励。我们应该鼓励他们做事、鼓励他们探索,而不是当孩子想做什么事的时候只会说“不”。

乔布斯是一个相当聪明而且动手能力很强的孩子,如果他没有被正确引导很容易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在学校他喜欢做各种恶作剧,从“带宠物上学”到偷换同学的自行车密码锁,再到在老师的椅子下面点燃炸药,他的恶作剧越来越危险。不过他的父亲当时已经把他当做特殊的孩子来对待,他希望学校也能这么对待自己的孩子。乔布斯曾说“学校没有激发我的学习兴趣,而是让我去背一些没用的东西”。随后学校做出了一些调整,伊莫金希尔老师成为了乔布斯生命中的圣人之一。

写乔布斯的英语小作文【二】

在某种程度上,乔布斯是个嬉皮士,但和上个世纪60、70年代谈情说爱的自由精神不同,他是个注重细节的控制狂。

他要控制他的环境,把产品看成是他自身的一种延伸。

写乔布斯的英语小作文【三】

追寻乔布斯一生走过的路,你会发现那真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为追求产品的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苹果II的成功、丽莎电脑的失败、麦金塔的成功、NEXT电脑的失败,可以说一路坎坷;在创新途中,他被曾经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赶出去长达12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最后被苹果收购;他倾注了大量心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所抛弃…… 他永远不安于现状,在他终有所获之前,始终战斗着不肯停下自己寻觅的脚步。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理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写乔布斯的英语小作文【四】

书不是我买的,是公司买的。那天早上我坐在青浦办公室角落里,神情恍惚,尽管是自己愿意调去新办公室的,内心还是有种被分离,被遗弃的感觉,我走到那边去打杯水喝,领导刚好从他办公室房间出来,然后他甩手把书递到了我面前,是乔布斯传,一本我想看的书,当时为之一震,内心泛起涟漪,他说了一句“恩,还是你先看吧”,眼睛望着另外忙碌着的几名同事,我心里“哦”了一声,于是你就看见了一位年轻的职场女性在短短时间内经历的失落、高兴再到平复的心情。

这本50万字的书,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有的地方看得还算仔细,有的地方就只能跑马观花了。因为是中文译本,所以文采上没多少可取之处,好在故事本身内容丰富,阅读无障碍,但苦于书本太厚,也有一些计算机专业术语加上驳杂的外国人名,要一口气读完,还是要有很大的肺活量的。好几次在阅读过程中停下,看看自己已经看了多少,占几分之几,刚开始很是让人沮丧。书在内容编排上有个很大的特点,将乔布斯的生平分成42个章节来回顾,按照时间和那段时间相关的重要人物或经历的重要事件或推出的重要产品,而且结合得相当好。作者是个写传记的老手,当然他的其他著作我并未读过,只是这本书,这本书如果细细读来,你会发现并不是乔布斯一个人的传记,而是可以说包含了相关领域很多大腕大咖的生平叙述,也甚至可以说描绘了一群赋有创新精神的人50多年来的奋斗史,甚至可以说叙述了整整一个计算机行业的诞生和发展史,鸿篇巨制。在阅读过程中,我也会对作者这种刻意扩大、对其他名人的大篇幅赘述嗤之以鼻,因为我认为他在借此提升这本书的价值,而使这本个人传记可能受到不那么纯粹的影响。个人看法。本书歌功却没有颂德,比较如实客观的展示了一位行业领袖、创业楷模的嬉笑怒骂、生老病的人生轴卷。

2月17日晚,我把书带回住的地方,安安静静把书看完了,哭了半个小时,睡下了。

好吧,其实我不喜欢乔布斯,因为在他眼里我肯定是属于笨蛋、狗屎那一类的,乔是完美主义者,自己看得上的人就是天才,是座上客,看不上的就是傻瓜,一无是处。他让“天才”欣喜又惴惴不安,让“笨蛋”愤怒、绝望、沮丧。因为本能的,我会因为恐惧而逃避那些让我没有安全感,没有自信的人。可是,我又非常羡慕他,羡慕他的热情与执着,羡慕他少年成名,才财俱得,羡慕他留下了好看的印迹,为这个世界留下了科技与艺术结合的美好典范,是呀,多少人,书中的那些人,书外的同时代千千万有追求有梦想的人,是真的该对乔布斯多么羡慕嫉妒-恨啊。我不喜欢他,也不至厌恶他,尽管他自以为是、有功利心、控制欲强、甚至对亲人挚友撒谎背叛,我会同情他,因为一本书看下来,基本可以断定,他的人生是急迫的,是抑郁不安的,是操心过度的。书中多次提到他在无法承受的压力面前就是当众大哭,我第一次看到时觉得他还蛮孩子气嘛,蛮可爱的一面,渐渐你就会越来越同情他,他的内心那么急迫想要一件完美的署名于自己的产品,当他受到质疑,不被支持就会难以自持,他以自己的艺术品味为荣,对呆板僵化嗤之以鼻,殊不知别人也对他的冷酷暴戾、瞬间情绪化、磁场般的歪曲事实横眉怒对,我还是同情他,因为他飓风般的气场与做法伤害了一些重要的人也伤害了自己。作为代价的,他创造了苹果,如愿以偿的,他被称为“苹果之父”,这一点看来,他是成功的,但说不上是完美的、幸福的。在我的概念里,幸福的人是淡泊明志、从容不迫、能安享天伦的人,就是前几日有人空间里传的那位画画养花的老奶奶。

领导让我们看乔布斯传可不是为上述那些感想,主要还是站着公司层面来考量,如何挖创业之意志,创新之精神。我的领导能一目十行,但可能不愿意提笔写太多废话。他转发了一条最高层领导的短信给我,并敦促赶紧写一篇。短信内容是这样:

——“刘老师,推荐速读《乔布斯传》,这书较客观记录了一个伟大公司的历程。我近一个月才读了3/5,现深感该书不但有助于公司研发部门,对我司营销、管理及技术业务开拓也大有裨益,尤其是乔在产品设计中强调的专注、价值、从繁至简,从复杂中找规律,注重细节等理念,将使未看该书的同事们受益。 吴桂昌敬上” 短信后面其实还有四个字“棕榈桂昌”。我们的领导就是更宽厚和善,我们喜欢这样也乐于这样,大底骨子里我们还是缺乏竞争意识的。(感觉我拿这条短信给自己贴金了,其实我也犹豫,但是吴董言辞恳切,其谦恭和蔼的形象跃然纸上,也无什么损害;至于我的直属领导刘老师虽然我很敬他,有时候怕他,但我很信任他,理解他,相信他也不会同我计较太多,只是他不曾想这读后感会是这样子。

沃茨与乔布斯的区别就是前者是一个天才般的闭门造车的技术人才而后者是发掘、利用天才的社会活动家&商人,慢慢建立品牌成为了企业家。创业跟创新这两类人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而能将这两种本事集于一身的人实在凤毛麟角,私以为盖茨可以算是其中一个。这本书的男一号是乔布斯的话,第二男主角可以说就是盖茨了。这不得不引申到封闭式系统vs开放式系统,独裁式管理vs议会式管理,感性vs理性,艺术vs技术,品味vs实用……这两个硅谷里成长起来的大树,盖茨正直有势,乔可能生在风口——风致有形。要理性有理性的光辉,要感性有感性的完美,合上书的那晚我之所以恸哭是因为,恩,因为我已泯然众人矣,没有牢靠的技艺擅长,没有持久的做事激情,可是却梦想着能挤入上流社会,然后又觉得为时已晚,痴人说梦,然后又开始纠结,到底是要急迫操劳、风光显赫还是要从容不迫、安贫乐道?其实这两种都算富足的人生。人生苦短,最可怕是一辈子劳碌困顿、一生嗟叹。

乔布斯这本书里出现了不少富有哲理的句子,我喜欢的一句是:过程就是奖励;有同事喜欢:预见未来的最好方式就是亲手创造它;比较经典的还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有可能真的做到;大繁至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最经典的,也越来越喜欢的一句就是:stay hungry,stay foolish ~

写乔布斯的英语小作文【五】

乔布斯坚信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当年福特有句——如果你问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人要什么,他们绝不会说是汽车,而会说我要一匹跑得更快的马。另一句在技术界反复流传的话出自电脑先锋艾伦.凯之口:“预测未来的唯一办法是发明未来。”乔布斯毫无疑问是这一阵营里的人。早在早期的个人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 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图形界面只用键盘操作太麻烦,鼠标操作又被苹果应用出来,虽然最早的鼠标理念并不是苹果发明的,但真正让鼠标变成现实并改变电脑操作方式却是苹果来实现的。手机有太多按键太麻烦,那就造一个只有一个按键的手机,要是连软键盘都懒得按,让iphone 4S的Siri帮忙,你只需动动嘴皮子,她就会为你打点好一切。苹果一直在创造神奇,乔布斯真的一直在创造未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以上所叙述的,就是我所理解的乔布斯精神,他坚定不移,不惧失败,敢于创新,工作中充满激情。在我日后的工作当中,要以这种精神为引导,正视失败,热爱事业,真心服务群众,不懈奋斗。

人无完人,乔布斯并不是一个圣人,他有时候为人比较刻薄,说话有时也很恶毒,当初比尔盖茨拿他发明的windows操作系统给乔布斯看,结果乔布斯出言相讽,说的话难听之极,把windows贬得一无是处,幸亏盖茨也非凡人,否则就不会有今天的微软。他不善交流,甚至连苹果的系统都收他影响,是个封闭的系统,兼容性不是很好。这些缺点是我工作中需要回避和注意的,仪器站的工作信奉“走出去,请进来”,强调沟通、交流,资源共享才是和谐发展之道。

最后,用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讲话时的一句名言来自勉:“求知若饥,虚心若愚(Stay Hungry,Stay Foolish”。

写乔布斯的英语小作文【六】

我对乔布斯的感觉一直都有点含混不清。我向来钦佩他的进取精神和商业头脑,也由衷佩服他对消费者需求的精准把握。但另一方面,我又对他的(或者说是苹果的)反复无常甚至是前后矛盾的行为以及遮遮掩掩的本性感到毛骨悚然。现在,看完由Walter Isaacson执笔的600多页的《乔布斯传》后,我想我终于了解乔布斯了。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他有着多面的性格。他冷漠、尖锐、古怪、粗野、充满激情、富有创造力、被动、不公正、而且非常自省。他的生命饱满而独特。

我在Kindle上阅读这本大部头的时候,把有趣的、令人惊讶的、以及重要的段落标记了下来。从乔布斯非凡的一生中,我们能得到许多有用的经验和教训。现在,当我回头再看那些段落时,我发现里面有许多内容有助于更好地阐明这些经验和教训。

写乔布斯的英语小作文【七】

要做好一件事,光是从养家糊口的角度,从物质的角度,很难做的特别的有完美,如同乔布斯一样,能够胸怀一个改变世界的梦想,是其成为伟人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不一定要改变世界,但是我们工作的目的至少应该改变你所从事的那一块,做行政的要把行政做好,做总经理的要把公司管理好,这至少也是应该有的目的。

创新。创新是一种个性,一种文化,一种思维方式。创新就是要完美,要与众不同,是一种生活态度,做事的态度。

简单。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是一种重要的能力。现在国内有些企业请了很多专门搞流程、搞制度的顾问,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真实的效果,能够几分钟说清楚的事情不要用一个小时。

坚强的意志。无论对产品的执着还是在患不治之症期间,乐观的工作,没有坚强的意志真的是不行。

有个性,不要拘泥传统。能张扬自己的个性,好孩子不一定是乖孩子。尤其是在对孩子的教育方面。值得我们反思。不要去批判一些稍微出格或者不符合传统的东西。

当领导该有的强势。领导并不是一个好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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