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眼里出西施作文结尾

情人眼里出西施作文结尾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4-07-27 04:02:41
情人眼里出西施作文结尾

情人眼里出西施作文结尾【一】

每年的情人节都在年前年后,今年恰好在除夕的前一天。

还在重庆的时候,我就吵吵着问他怎么给我过情人节啊,这可是我们在一起有机会过的第一个诶。他答应那天会陪着我,我也满心欢喜的期待着。结果,当天直到下午他一直没有联系我,失落,失望,伤心,难过包围着我。中午的时候他给我妈打了个电话,说什么烟花爆竹的事,后来又给我打,我直接挂了。吃了午饭,我在自己的卧室里,听着歌,微信里与她们聊着天,泪流满面。我觉得他怎么可以这样说话不算话,他应该是不爱我的,我有男朋友和没男朋友没有任何区别,我要跟他分手,再也不想继续这样下去了。我发了短信,不要再联系了,并祝他幸福。然后继续听着-说散就散,感觉歌词就是为自己写的。突然,有人打开了门,他进来了,来抱我吻我,我都拒绝,可眼泪还是止不住的流。他霸道的吻还是落在我的唇上,刻不容缓。任我无论如何也推搡不开,男人的力气,说到底真的要比女生的大。并威胁着要我跟他一起出去,否则,他就在我脖子上留下吻痕。我不好与他发生太大的动静,生怕我爸妈突然来了,也只好诺诺的答应着。心里的怒气与失落好像也在他紧紧的拥抱和霸道的吻里渐渐退去。

在车上的时候,他从后面拿出一个盒子,让我猜,刚开始我真不知道是什么,可能脑海里也一片空白,他让我看英文我也还是不知道。他问我最想要什么,我再看英文才认出了。原来,我是对他说过我想要那个牌子的口红,还故意吵着要他买给我。他问我给他准备了什么礼物,而我的确也是什么都没有准备,我只想着约好的今天陪着一起过。平时他上班忙,周末也难得有空陪我,所以每次他能陪我的时候我都觉得好奢侈。一起睡懒觉,一起去超市买菜,一起做早餐,午餐或者晚餐,甚至不想自己煮了出去撸个串儿啥的,我都觉得是最难得的时光。虽然偶尔抱怨他不懂浪漫,没有情调,羡慕别人家的男朋友,但陪在我身边的是他,不是别人。我希望他也学着小浪漫,偶尔给我惊喜,但我也会慢慢改掉自己的不足,不再那么倔强,不再因为很小的事情便揪着不放,闹得不可开交,互相伤害。

后来,我也知道了他那天来我家的时候带了几箱烟花。我想到昨年过年的时候他让我到他家团年,说晚上给我放烟花看,我没有去。今年,他直接送了烟花到我家,大年三十的晚上,我看到了某人专为我准备而绽放的烟花,心想这小子,还是GET到了一些浪漫的技巧呀!我开始懂了自己再不该事事那么锱铢必较,偶尔的小任性,小脾气,是可以在他面前撒撒娇,会觉得可爱。但太过了的任性和脾气,只会影响双方的感情,百害而无一利。循环往复的恶性循环,也会使感情疲劳。爱情同样需要保鲜,我不想再捣乱了,也不想再小家子气。但我还是会做他心里永远的小女孩儿,我给他说了,他也答应了的,哈哈。

前几天,找出去年七夕他送我的手镯戴上,晚上他下班回来,我故意露出来让他看,他平静的说:你不是说难看,不想戴嘛!我嘟嘟嘴,撒娇的对他说:不,我就要戴,你送的。我暗暗自责,那可是他送我的第一件七夕礼物,那时我还在泉州,他在重庆,他寄给我弟弟转交给我,可我真的一次也没有正儿八经的戴过,就刚收到的时候在手上试戴了下,便一直安好的放在盒子里。也直言不讳的对他说了,好难看。从没有考虑过他当时的内心感受,只徒自己心直口快。直到年前有次他从外地出差回来,给我买了只唇膏,我还是嫌弃他买的啥五颜六色的东西。我还是没有顾及过他的感受。我一直埋怨他从来不会给我什么小礼物的,不懂小浪漫。可他在我提出要求后有了改变,而我因为个人的喜好,便把他所做的都忽略了。我真真是伤人的高手,可怜了他。要是换我这性格,我定然做不到在他细心为我准备礼物后对他说出那些话语后还一如既往地对我好。他迁就我,忍耐我,没有谁该不该,但他却甘愿的忍受着。我觉得我也是时候该收敛下自己,永远没有太晚的开始,只有还没有意识到才会一直晚下去。

最近他还是会加班,他会照例给我发短讯说几点几点回来,我回复:好的,亲爱的。他也诧异了,说我怎么这么爽快了,我说我不这么爽快你不还是那么晚才回来嘛。对啊,我开始想通了,没人愿意加班,谁都想耍,可他为了工作,为了生活,每天都很晚才回来,而我其实就想他能够早点儿回来,不想他太辛苦,就对他晚回来不开心,便对他没有好言语,闹脾气,最后闹得两败俱伤。我初心是为了他好,可是却让他更疲惫。我既然改变不了他要加班晚回来的事实,何不欣然接受呢,他又不是去外面花天酒地去了,我得肯定他的辛苦与努力,体贴并默默地支持他,不能减缓他工作的辛劳,至少给他精神上的轻松愉悦。

“一个男人最好的聘礼,就是一生的迁就与疼爱。一个女人最好的嫁妆,就是一颗体贴温暖的心。”

偶然看到的这段话,让我觉得尘世的喧嚣与浮华都是幻影,而世外桃源的净地便就在这话中显现了。我期望着一生被人呵护,也有值得被呵护的魅力所在。

情人眼里出西施作文结尾【二】

外面,白日已尽。从外面的种种声响,行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沓,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入夜以后,更要趋向高潮。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

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他们发出的声音,全部声响,全部活动,就像一声汽笛长鸣,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但是没有回应。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命的。那是要掉的。

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

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刺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猛可之间,变成虚伪的了,最后转向恶,归于亡。

他那一双手,出色极了,真是内行极了。我真是太幸运了,很明显,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他的确有那种技艺,该怎么做,怎么说,他不自知,但行之无误,十分准确。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他对我说: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他对我说:好好看一看。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他对我说,是,是啊,永远都是这样。

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嘈杂声有增无减。闹声响亮刺耳,不是低沉的。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

情人眼里出西施作文结尾【三】

《情人》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8月1日),译者王道乾。本书讲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这部小说是一本震动过巴黎的书,一本震动过世界的书。是属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缠绵悱恻的书。

故事开篇:\"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在风尘的岁月长河里,杜拉斯回眸自己年轻时的恋情,无限的沧桑尽在其中。往事在七十年在时光隧道里,既清晰又朦胧,那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一场孤独绝望的爱,一场令人痴迷、令人心醉的爱,那是一个少女的初恋。

这并非杜拉斯所写的《情人》,而是杜拉斯晚年的小情人所写的回忆杜拉斯的。他们的年龄相差很远,但爱却很深很浓。

杨·安德烈亚——杜拉斯生命中最后的也是陪伴她最久的的一个年轻情人。

晚年的杜拉斯酗酒很厉害,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是杨让她远离了酒精的侵袭,恢复写作的能力。据说,杜拉斯去世后,杨也随之悄然失踪,仿佛一根飘逝的苇草,与杜拉斯演绎完一场堪称“经典”的爱情之后,他的生命的热度也随之消失。

情人眼里出西施作文结尾【四】

风景描写和人物叙事随意转变,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灵活变化,使故事本身就具有了一种电影的观感。

杜拉斯在叙述和中国情人的爱情故事时穿插了对母亲、大哥哥、小哥哥的记忆,所以就显得凌乱无序了许多。这是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杜拉斯的内心本就是有哀怨和怀念的,文章通篇都呈现出一种压抑的氛围,让人读起来不觉就会烦躁起来,加之作者叙述的凌乱,就更打消了一部分读者读下去的信心。

最后不得不赞叹译者能力之高,在原文复杂、逻辑难辨的基础上,居然能翻译出一种独属于汉语的韵味,读起来真真是唇齿生香,每一字每一词都是精心设计过的,却又十分自然。尤其是风景的描写,没有华丽词藻,写实中将美丽展现了出来,这也是唯一让我坚持读完全本书的动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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