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赛作文(全国学生参赛作文)

大学生参赛作文(全国学生参赛作文)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4-06-29 09:02:43
大学生参赛作文(全国学生参赛作文)

大学生参赛作文【一】

第一次知道《活着》是高二第二学期的一节语文课上,一同学在正式上课之前分享了这本书。那时我觉得福贵这个人真是太惨了,现在再看,福贵的人生不正是千千万万中国普通人民的人生吗?人呐,光是活着就已经很吃力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活在世上本就是一件幸运的事了。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说到:“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福贵不知道这些话,但他对生活从未绝望从未放弃活着不正是对这些话最好的诠释吗?活着就是活着,何必纠结于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活着》这书,讲的是福贵一生的故事。福贵因嗜赌,把自家的祖产输光了,自己从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变成佃农,他的爹被他气(虽然他爹没有苛责福贵,但我觉得他爹的那口气就是没顺过来),怀着孕的妻子家珍被岳父带走。那时的福贵,上有风烛残年的母亲,下有总角垂髫之女,住着破破烂烂的茅草房,他没有抱怨,而是想着如何养活一家人。后来,他被抓去当壮丁,老娘去世,女儿凤霞因高烧而变聋变哑,儿子有庆因被抽过多而亡,福贵也没有丧失过对活着的希望。再后来,凤霞难产离世,相濡以沫的妻子病逝,女婿在工作时不幸身亡,相依为命的外孙噎。福贵亲手把自己的家人一个个埋葬了,你以为他应该会活得很痛苦,甚至过不下去了,但福贵偏不,他说“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轮到自己时,安安心心就是”“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余华在日文版自序里提到“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因此它是生活本身。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没有以“悲剧”来看福贵,现在再读,仍没觉得福贵是个“苦难者”。我想了想,并不是自己麻木了——至少我能感知到祥子是个苦难者,也不是福贵的一生不是悲剧,这也许正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方式造成的差异吧。余华让福贵自己讲述自己的一生,福贵本人并不认为他的一生是个悲剧,所以,在福贵的叙述中,他的一生是有苦难,但他拥有的更多是美好的时刻和事物。老娘是世上最好的母亲,家珍是世上最好的妻子,凤霞有庆都是世上最好的孩子,女婿和外孙自然也是世上最好最好的。福贵心底的回忆里全装着美好,读者自然而然受其感染,大约记起的也是福贵一家的美好时光吧。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词语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苦难,无聊和平庸。”看吧,作者这样说“活着”,活着多难,得忍受不能得自由。人生在世,谁不曾濒临绝望,谁没有在深夜崩溃,可谁又不是哭着把饭吃了,咬紧牙关继续活着,福贵是这样,你我皆如此。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这七苦,除了“怨憎会”,其余的,福贵皆经历过(战场上九一生),可福贵觉得自己苦吗?并没有。不是他对生活麻木了,而是他能在那些糟糕透了的事情中,发现自己身边人带来的光,家人的光照亮了福贵的整个人生。心里有很多苦的人,只要一丝甜就能填满。福贵拥有“甜”,所以,他能挺过各种苦难,纵使年迈一人,他也能活着。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明白,人生多的是眼泪无法冲刷掉的“万念俱灰”,也有那些让你痛到无法哭泣的事,“所以真正坚强的人,都是越想哭反而笑得越大声,怀揣着痛苦和悲伤,即使如此也要带着它们笑着前行。”福贵和福贵,渐渐远去,在霞光满天的傍晚,在炊烟袅袅的乡村里,老人的歌声像风一样飘扬……

《活着》是一部经典之作,不缺少读者和对它的赞美之词。以自己的鉴赏能力,难以跳脱出已有的评论。可阅读非得有深刻独特的见解吗?正如人生,非得有活着的意义么?如果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别苦苦追问活着的意义,想想福贵的一生,然后,走一步算一步,把日子走下去,而不是想下去,也许,生活也就没有那么难了。

大学生参赛作文【二】

第一句,首先是“吾等定此盟不为私利私欲,但求团结一致,为社会、为世人成就事业。特此聚合诸位同志,印为誓。”——稻盛和夫。顿时感觉有种生逢乱世,与众人歃为盟的英雄豪气。不为私利私欲,刚读之际,觉得不可能。熟话说:人为财,鸟为食亡。人们打拼,莫非为了财权。但求二字道出了定盟的目标。尤其是看到文章后面,更能体会稻盛和夫先生所言非虚,句句皆真情实感。崇拜钦佩之情悠然而生。

正文第一句,也是第一段:身居乱世之中,重新审视“活法”。犹如大地惊雷,轰然惊醒梦中人。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中劈开一个火闪,刹那间犹觉一股电流充斥全身每个细胞,感觉太对了。就好像心里有某个想法,一向没有跟人提及,也一向没有跟自己讲。一向懵懵懂懂,浑浑噩噩,突然之间好像有个上帝之音跟你讲话了,犹如梦醒后起身坐于床上,尚有三分未知。身居乱世之中,这是个什么样的乱世呢?乱者,手忙脚乱,紊乱,忙乱,心乱如麻,交通乱,股票市场乱,工作情绪乱,头发乱了。人们的心灵已经太久没有得到安宁,太乱了。忙着赚钱,忙着应付工作,忙着应对生活烦琐事。但是,大家忙乱过后还是忙乱,理不出头绪,摸不着头脑。在紧张都市节奏的强压下,乱,太乱了。静,平,稳,安,谐这五个才是我们需要的。因此,要重新审视活法。看看活着的好处是什么,怎样样去活才算是活,什么样的活法才算没有白活。

人类活着的好处、人生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对于这个最根本的疑问,我仍然想直接回答,那就是提高心地,修炼灵魂。许多人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钱,为了权,为了名。

其实这些都是过眼云烟,当岁月蹉跎,百年之后,这些又算什么呢?一切都是过眼的云烟,虚幻得如浮云般。但是多少人为了他们殚精竭虑,也处心积虑,不顾一切争名夺利,到头来一场空。人们说:方向不对,永远无法到达彼岸。人要过得幸福,只有把活着的好处参透了,才会真正的感受生活的完美和心存感激之情。

追逐钱名利之徒,犹如追日之夸父,安能追上。所谓欲壑难填,永无休止。当有天发觉自己已经太累的时候,可能虽有物质许多,但是否真的感受到快乐。提高心地,修炼灵魂。这八个字真是经典,人最大的快乐就是提高心地,即不断从每一天的生活中学到新的方法、哲学、思想、创新,不断的超越自己。灵魂,需要修炼,此刻虽然看不见,但是又无时无刻不影响着你,影响着你对客观世界的反应。身体某天会消逝,但灵魂却会永恒。没有灵魂的人,只是行尸走肉。一个有魅力和魄力的人,就是正因在灵魂深处有着金子般的气质,因此,修炼灵魂,亦是重中之重。

这天比昨日更好,明天比这天更好,为此,不屈不挠地工作、勤勤恳恳地经营、孜孜不倦地修炼,我们人生的目的和价值就是这样确确实实地存在着。每一天勤勤恳恳的工作,孜孜不倦,在平凡的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心地和修炼自己的灵魂,我们就会一天比一天更充实和快乐。劳动对人类来说是具有更深远、更崇高的价值和好处的行为。劳动有战胜、磨炼精神、创造人性的效果。其目的不只是简单地获得生存所需粮食。获取生存所需的粮食只但是是劳动的附属功能而已。

务必“极其认真”地过好每一天。生命只有一次,万万不能浪费,要“竭尽全力”、毫无疑问,全身沾满汗水和泥土、坚持劳作的“田间的精进”,已经潜移默化,扎根于内心,陶冶了人格、砥砺了精神,人品也到达了更高境界。真挚、认真地活着,继续这种看似朴素的生活,平凡的人不久也将旧貌换新颜,变成非凡的人。要课以自己比他人更为艰苦的人生,并不断严格要求自己,这是必不可缺的。发奋、诚实、认真、正直。严格遵守这些看似简单、容易的道德观和伦理观,并把他们作为自己的人生哲学或人生态度的不可动摇的根基

这些语言都让我深深的反思自己,又让我深深惭愧。审视活法,我们得为之而改变,像老鹰重生,凤凰涅盘一样,脱胎换骨,改变过去不好的生活状态和心态,改变过不不对的生活方式和方法,改变自己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真正这样,方能重新活出活法!

大学生参赛作文【三】

在大四临走的时候淘了许多书,不为别的,只为看到他在地摊上时心里的一念,加之能用两折买到正版的几乎全新的书,何乐而不为。

收拾着大三的疲倦,于今日踏上回家的火车,拾起当时在梧桐树下淘的余秋雨的《山居笔记》。记得初始余秋雨是高三的时候,班里许多人喜欢他文字的厚重,《文化苦旅》在同学中甚为流传。许多人在作文时也会适时引用他对于废墟的感慨,来增加自己文章的深度,虽然无法驾驭,但是至少让我们从一个更深的角度来审视中国的文化。

一直很感激我的高中,在高三甚是紧张的时候,我们班主任(化学老师),语文老师还鼓励我们多看杂志,多看新闻,在我们高三的时候,出现过对《画皮》的深度探讨,对《东京审判》的理性辩论,有过同学之间为宝玉与众多红颜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争得不亦乐乎。甚至在高一的时候,我们语文老师用了好几节的时间带领我们去慢慢赏析《东风破》。如今忆起当初之教学,我虽未选择了文科,然时不地想念起高中这种看似离经的都学,其实才是语文的真谛。

本期望着大学是一个让我们更加广阔的天地,然事实远非如此,经过三年的流放,逐渐意识到天天喊着构建综合性大学的人们,正把我们培养着一个个机器,有时我更想回到高中,回到那种我们整个班级56个一起看《红楼梦》的日子,一起眺望大海畅聊抱负的日子。只是一切都无法回退。大学三年,我们一学期最多只有一门有关中国文化的课,俗称文华素质课,是将近两百人一起上的,还是安排在晚上,其地位可想而知。

在这些课中,我惟一还显年少轻狂的,应该就是逃了一学期自己不想上的课,跟着当代中国历史的老师去感受那场只过去几十年,却令我们显得那么陌生的浩劫。我只是一个听讲者,没有资格作过多感慨,只是震撼于人性的泯灭竟可以达到如此之地步。

似乎扯得有点远,不过在火车上,我也是一直瞎想的,捧着《山居笔记》看一会儿,心绪万千,就毫无目的地将目光投向窗外,任思绪飘飞。我也不知道作为一个已经被工科磨了三年的我,会于今天焕发如此之多的感想,并有记之于文字的冲动。

似乎《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的又一力作,就这么边看边胡思乱想,一天下来,我还把这本书看完了,还萌生了如此之多不相关的想法。

笔记中有大量关于科举的论述,只是我无心去关注他,我关注的是当今大学评价人才的标准。有时候评什么社会骂我们急功近利,真的你有什么资格??

虽说现在大学普及化,但是应该说绝大多数优秀的人才还是在大学中,作为教育者,你们就应该有一套适合的培养体系,并有合适的评价体系来评价一个人才的成长。而现在的大学呢?所有的评价单一化,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举我自己的例子,例如实践课,本来是最能体现过程的价值,可是到了最后评价,老师看的是你的一纸报告,绝非看你实际操作了没,对过程熟悉了没。记得大二,课程设计,需要搭建一个电路,功能实现电子计时。我们是两人一组,我们组是最早完成任务的,并且答辩的时候,老师的问题我们也对答如流。可以说我们的电路设计出来后,我们班有一半的电话是我帮忙调试出来的。可以说老师是应该看到的,可是最终的成绩我们是良好,其他人是优秀。其实如果是一次的话,我决对不会今天拿出来说事,可是这种事一面再,再而三地发生。如这学期的实验课,应该说老师要对每次学生的实验情况要了解的,我记得每次实验基本上也是我最早完成程序的编写,调试,有时还会发现老师给的例子的小错误。程序更是最容易被拷贝的,老师难道不知道吗?可是最终成绩出来,我又是良好,平时拷贝的程序的同学有的得了优秀。再比如这次的画图,关于图,我之前也发过两篇文章,有的同学一开始不设计,等着别人发现错误,擦了重画,直到人家基本成型了,没有错误了,于是他拿着尺子量着拷贝过去。到了答辩的时候,“干净”的图纸反而博得了老师的欢心,这算什么玩意??

大学生参赛作文【四】

活着是一种力量,走了是一个榜样 当时许许多多年轻人,深深受到巴金作品的影响既是在今后的文学创作上也是在人格塑造上。

“巴老对年轻人写作非常鼓励。有时候,他会把一些初出茅庐的青年作家的优秀作品推荐到报社发表。”

记录巴金,是一生的幸运。现在,我越来越感到,他的存在,就是一种力量,不仅与我,更是对整个社会。”

“巴金先生历经风雨能活到百岁有余,这本身就是一种力量,是一种生命的象征。

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到本世纪初,照片上的巴金老人总是那么精神矍铄。

先生此去应无悔

如今,巴金西去了,他的精神从此成为一种榜样,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时代也因之结束了。

在我看来,巴金最终称得上是一个“完人”,也许并非完美,但十分完整。“长时间以来,他一直是中国文学界的前辈,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个大师。巴老活着,是一种力量;现在走了,他的精神更是一个绵延的榜样。”

为了写《巴金传》,徐开垒访问了巴老的出生地——成都,访问了巴金的堂弟李西龄、侄子李致,徐开垒大体上弄清了巴老大家族百年来的变迁。

徐开垒说,巴金对他的写作十分放手,巴老从不向他表示应该怎样写或者写什么。徐开垒每写完一章就把原稿交给巴老校阅。《巴金传》上、下卷一共十二章,巴金一字不易把书稿直接交给该书的责任编辑李济生。直到正式出版前,巴老请他的女儿李小林把全书从头至尾念了一遍给他听,直到这时巴老才提出了补充修正的意见。徐开垒说,巴老对他工作的支持,实在是也的幸运。

徐开垒说,生活是作家传记的中心。他曾就此问题请教巴老。巴老回答说:"作家传记是以作家在实际生活中的为人,来对照他的作品所反映的思想,看看两者是否符合。"徐开垒说,巴金的这一段话非常令人信服,他正是按照这个准则,去写巴老的一生。

去年五月,徐开垒完成了《巴金传》的写作,从某种意义上说,由徐开垒为巴垒作专是一件颇合情理的事情。徐开垒比巴金年轻十八岁,他正好处在一个交替的层面上,徐开垒本人也是作家,如果把他算作老作家,也是老作家中最年轻的。如果把他算作"青年一代",他又是最年长的。在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个意义上,徐开垒是最为恰当的人选。特别是一九四九年之后,徐开垒和巴金生活在完全相同的大时代背景下,徐开垒可以很好地把握整个时代的脉膊。徐开垒本人也是一位出色的散文作家,这也保证了《巴金传》文笔的流畅优美。

随着年岁增长,巴金身上的激烈情绪渐渐淡化,自文化生活出版社成立之后,我们便可以看出巴金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有所转变。在他的堆满着外文书籍的书橱里,也开始出现了明代万历刻的线装本《批点唐诗正声》。传统旧戏也不再被他视作攻击对象了。尤其是川戏,成为他的业余爱好。据他的朋友回忆,五十年代初他在兴致好的时候,可以随口背诵许多古诗,包括《长恨歌》、《琵琶行》那样的长篇,这很使人想起巴金在幼年时候,由他母亲亲自教诵《白香词谱》的情景。也许到了中年以后,母亲在无意中留给作家的古典文学的修养方始开出了灿烂之花,这些美学趣味上的变异,与作家的生活环境,政治情绪都有密切的关系。

对于年轻时候的行为,晚年巴金作了认真的反省:“我年轻时候思想偏激,曾经主张烧毁所有的线装书。今天回想起来实在可笑。”他对简化汉字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如果汉字走向拼音化,“这样我们连李白、杜甫也要丢掉了。”然后他说:“我们有那么多优秀的文化遗产,谁也无权把它们抛在垃圾箱里。”他的这番话,与1932年的激烈,形成了鲜明对照。

随着偏激思想与情绪的消退,浓厚的文化兴趣与独特的艺术鉴赏力,在巴金身上凸现出来。在翻译克鲁泡特金等人的著作的同时,他翻译了历来被认为是唯美作家王尔德的童话;他酷爱买书、藏书,在同时代作家中其藏书量名列前茅。最突出的贡献,莫过于他作为编辑家、出版家的业绩。

大学生参赛作文【五】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大学生参赛作文【六】

最近睡眠质量不佳,考试前睡得很不安稳。可能是压力太大,有几个晚上直接失眠了。当时就想着要重新看看这本《眠》,于是在开学前一晚,我把它翻出来再看了一遍。

女主角是一个普通日本家庭的家庭主妇,在过着枯燥无味的生活时,突然失眠了,接下来,就过上了17个不眠的日夜。期间检查了身体,没有大碍;精力充沛,将很多曾摒弃掉的习惯找了回来。结局看过的人都知道,是开放式的。

书很薄,一个小时之内就可以看完。我买的这本是市面上很常见的,里面配有很荒诞充满想象的插图。

第一次看时,我被老人灌水那一段吓得毛骨悚然。放到这儿给大家品一品:

这时,我忽然看见脚边站着什么东西。是个模模糊糊的黑影。我倒抽一口冷气。心脏也罢肺脏也罢,我的五脏六腑仿佛瞬间冻结,一切都悉数停止。

我凝目细看,黑影像迫不及待似的清晰起来。先是轮廓清楚显现,继而内里就像注入粘稠液体般填入实体、增绘细节。那是一个穿了一身合体黑衣的瘦削老人。头发是灰色的,很短,面颊消瘦。那老人站在我脚边,一言不发地盯着我。眼睛非常大,连白眼珠上浮现的红色管都清晰可见。但那张脸毫无表情。眼睛鼻子嘴巴都有,然而它们不标示任何东西,不表明任何意思。

这不是梦,我心想。我从梦中醒来了。而且不是迷糊地醒来,我仿佛被弹起一般。所以这不是梦境,这就是现实。我试图动起来,把丈夫喊醒,或是把灯打开。然而我竭尽全力也动弹不得,我陡然感觉恐怖。是一种从无底的记忆深井里悄然升腾的冷气般的恐怖。那股冷气一直渗透到我生存的根底。我试图喊叫。然而发不出声。舌头不听使唤。我只能盯着那个老人看。

其实后面部分更惊悚,但因为太长了,就不打出来了。有兴趣自行借阅查看。况且我现在再打一遍都还汗毛竖立,真的,太惊悚了。

自这个晚上后,女主人公失眠了。失眠后的她过上了她真正喜欢的生活,自由且惬意。

之前说结局是开放式的,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不同的见解。我本来想摘录一段结尾,但时间不早了,明早有开学典礼,如果感兴趣可选择自行借阅浏览。

我个人认为女主人公是了的。她的精神得到了超脱,因此她的肉体必须亡。而且文章后半段警察提醒过主人公说她想去的地方出了命案。这个地方我个人怀疑是否那个命案就是女主人公的命案?她在老人灌水那日就已去,只是灵魂一直飘荡在空中。

这本书可读性很强。除了惊悚荒诞的描写外也能引发人的很多思考。比如,在婚姻里一定就要迁就而放弃自己吗?什么东西于人而言才是最重要的?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我考试的第一天中午。我们学校是所百年老校,学校后面是专门给老教职工的小区。很多教职工都把房子租了出去,一些托管阿姨租下了它们。我在其中一个托管,房子的主人是我们学校曾经的一位老师,今年高寿93岁。

我吃完饭后照例睡下,手机定时以防下午考试迟到。我的睡眠一向很浅,手机响后就醒来了。我睁开眼睛,把闹钟关掉,突然觉得脑袋一阵疼。因为我睡眠质量一向不太好,所以我习以为常,便把手放下来再休息了一下。

我估摸着差不多要去考场了,便想坐起来,却发现手根本使不上力了,酸酸麻麻的,一抬到半空中就仿佛被什么东西扯住了一般,再也动不了了。我拼命地把手抬起,然后它卡住,我放下;再抬起,又卡住,只好放下……我有点慌了,怕考试迟到。

就当这时,我耳边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好像是笑了一声。我很害怕,因为我睡前锁住了房门,这个房里只有我一人。我当时就慌了,更加用力地想把手抬起来。

这时,门外响起了托管阿姨叫我的声音。我应了一声,试图再次把手抬起来。这一次,很顺利,手就像没事一样抬了起来。我赶忙坐起来环顾四周,房里只有我一人,空荡荡的。我手脚都没有任何事,只有头疼得想哭。

肯定有人觉得我是编的,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是我的梦还是真的有这么痛苦的感觉。我高一时没有睡在那个房间,这是我高二新换的房,去年睡在那个房里的是位老奶奶。那天是我第一次在那个房间睡觉。

讲实话,我有点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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