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的汽车作文350字(未来无人驾驶汽车作文600字)

无人驾驶的汽车作文350字(未来无人驾驶汽车作文600字)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2-06-06 04:26:25
无人驾驶的汽车作文350字(未来无人驾驶汽车作文600字)

无人驾驶的汽车作文350字【一】

据说犯罪是人类的原始,所以如福尔摩斯般的刑侦人员也梦想着有朝一日犯一次高效率的罪。而当他这个梦想最终实现时,小福同志握着精致光亮的作案工具的手也不禁微微颤抖。

不过相比于柯南道尔,他的同胞兼同行阿加莎女士写起犯罪来更加地迷人而优雅。英国人那种古怪的性情在她的笔下转化为一种精细的变态。那些鲜淋漓的故事在她讲来,沉稳而缓慢,带着英国的雾气,阴冷潮湿,慢慢地在你周围弥漫。

阿加莎的作品中,除去题材本身就偏灵异而非罪案的《亡之犬》,最让人毛骨悚然的,也最让人惊叹于犯罪的精巧迷人的,就是这部《无人生还》了吧。

《无人生还》的故事正如阿加莎所最擅长的那种,一群人因为某种原因被困在一个地方,谁也出不去,而凶手就在其中,人一个个去,未知的恐惧紧紧相逼。后来的金田一、柯南之类不过都是从阿加莎这里学到了这种手法。在这个故事中,十个人分别受邀来到一座孤岛度假,但很快的,他们发现这是一场阴谋。在一卷播放的录像带里,一个陌生的声音历数每个人的罪行,表示要一个个掉这些人来洗涤罪恶。可是这时孤岛与外面的联络方式已经完全切断,没有人出得去也没有人进得来。凶手一定就在他们之中,于是猜疑、合作、愤恨、抱怨,人在面临绝境时的种种开始本能地上演。而随着一首诡异的歌谣,十个人陆续地以童谣中所唱的方式去,而每一个人,放置在客厅中的十个小瓷人就消失一个,恐怖就这样蔓延开来。十人中最后剩下的女教师枪了一个同伴后,在精神恍惚仿佛看见了已了的人,最终上吊自了,但很显然,她不是那个凶手:她打开门……倒抽了一口凉气……那是什么悬挂在天花板的钩子上?一条结好了活扣的绳套?还有一把椅子摆在下面,一把能一脚踢开的椅子……这就是雨果要她做的……当然也是那首诗的最后一行。“一个也上吊,十个小印第安孩子全都命归西天……”小瓷人从她手里掉下,它滚动了几下,撞碎在壁炉边。维拉机械地向前走去。这才是结局——这就是那只冰冷的湿手(当然是西里尔的手)曾经触到她喉咙的地方……“你能游到那块礁石去,西里尔……”这是谋——多么简单的谋。可是以后你永远也忘记不了……她登上椅子,眼睛像梦游者似地茫然凝视着前方……她把绳套套在自己脖子上。雨果在那里注视着她,看着她走上这条她命中注定的道路。

她踢开了椅子……

当警察到达这个孤岛时,只发现了一首诡异的歌谣与十具按歌谣方式去的尸体,也没有任何人离开过这座孤岛的痕迹。读到这儿迷题似乎变得不可解,可是阿加莎却依旧泰然自若地给了整个故事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说柯南道尔身上有着英国人认真而可爱的一面,那么阿加莎笔下的故事则表现了英国人的另一面。在柯南道尔的笔下,这个世界是清晰明亮的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破解的,这个世界是值得信任的,而阿加莎笔下,这个世界则多了太多的不确定,真正让人恐惧的,不是亡,而是无限的未知。在阿加莎的故事里,你会忽然理解为何古板严肃的英国会有吸鬼的故事,会有那么多的古堡传说。那是一种在伦敦的大雾里时隐时现的潜在,正如开膛手杰克夜行于街头时所挟的那把明亮锋利的手术刀。

无人驾驶的汽车作文350字【二】

对我来说,结局是出人意料的。我一直坚信看似最不可能的人往往就是幕后玩家,所以先入为主的认为维拉小姐就是凶手。但随着情节的推动,瓦格雷夫法官一直主控全场,阿姆斯特朗医生又很有嫌疑,我又怀疑岛上还有不为人知的第十一个人。最后大boss的叙述证明了凶手竟然是瓦格雷夫法官,而精心策划这场谋的原因也不是出于正义,而是他想人,想实现一次天才般完美的谋案。他确实做到了,我想,如果没有人发现他写下的那封信,可能真的会成为一个谜团。

童谣暗示了每个人的结局,岛上人们的互相隐瞒和猜忌是全书最恐怖的地方。正义的审判就在眼前,瓦格雷夫法官不仅审判了另外九个确实有罪的人,也审判了自己。

人的承受能力真的是有限的,法官见识过太多的罪恶,自己也有罪恶。所以他最后的自也可以理解为自己内心已经无法承受,是一种解脱。当然,对另外九个人来说也是。罪恶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每个人都正义凛然的为自己辩护、大言不惭的否认罪过、心安理得的自我催眠,但这些都改变不了他们内心恐惧的事实。瓦格雷夫的策划也完美的利用了这一点——良心的自我审判。

无人驾驶的汽车作文350字【三】

但我记得,我也清楚地知道你不可能陪伴我很久,我也总要去经历,去习惯没有你的日子,那时候的我一定退去了任性与娇气,我知道我还肩负着许多责任,但你在我生命的这段短暂的旅途中教诲了我很多,一下子将我黯淡的'生活变得多彩了。你告诉我:在路上,现实会像清风,我们像路人一样的走,不管昏昏沉沉,是旁观者,更是养蜂人,无论云起云落,还是风铃蝉鸣和小酒,总不要忘记前程呢个,热泪盈眶的走

我不断回头望向你的背影,却忘记了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就是因为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所以才会惧怕每一次都太过完美的想象,可我好像又错了,我们这一生只相聚过一次,然后再是永远的分离,我们还要往前走。

摇晃的铁皮车厢,载着一群追梦的少年。

出发吧,总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在出发前,我想写这封信

地址:时光街0824号

收信人:无

无人驾驶的汽车作文350字【四】

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在阅读的世界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感性派,不愿意看一些逻辑性和理论性较强的烧脑读物,这本书一直被束之高阁,偶然心来潮才拿在手上翻了翻。

比较有趣的是开篇的一首古老童谣《十个小士兵》,童谣唱的是十个小士兵如何接连去: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其实看到这里大致已经能知道文中可能有十个主角并且结局都会去,接着是一封封邀请信把主角们接连请上场,说实话看到这里我还是对这部小说很无感的,直到第一个小高潮——马斯顿的突然亡,让我抱着这本书一直到夜深阅毕,情节张弛有度,扣人心弦,停不下来,只想快点知道谁是凶手。

可怕的是:一切都在凶手掌握之中,每个人都相互猜忌却又不得不劳抱成团,每个被怀疑为凶手的人只能以亡来证明自己。

那个老小姐,布伦特,看似桀骜不驯,愤世嫉俗,实则是对自己内心恐惧的掩饰,因为自己的无情与武断,女佣自戕而;麦克阿瑟将军,嫉妒的火焰“烧”了自己的部下,这笔账,总会让铮铮铁汉不堪一击;沉着冷静的维拉,又何尝不时时刻刻回忆起淹西里尔的不是海水,而是自己;服务周到、老实尽责的罗杰斯夫妇,谁会想到为了一笔财产也曾亲手弑信任自己的女主人;经验丰富、专业老练的阿姆斯特朗医生,也曾因一时酗酒而葬送了一个女孩年轻的生命……

每个人都有不愿提及的过往,每个人都有想要毁灭的曾经,曾犯下的罪孽与过错,无论怎样沧海桑田,终逃不过正义的判决,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道好轮回,欠下的,总得还清,甚至拿命相抵。

布洛尔是倒数第三个亡的,其实当布洛尔亡之后,隆巴德和维拉应该已经能够想到岛上要么有第十一个人,要么前面有人假,我认为当隆巴德对维拉说“你听我说”的时候已经想到了,但是处于半疯状态的维拉没有想到这些,她开枪打了隆巴德,崩溃的神经也把维拉自己送上了绝路(之前维拉房间顶部出现的黑钩,也暗示了维拉将是最后一个上吊亡的小士兵)。

如果没有文末的漂流信,我想这应该是一桩没有答案的千古谜案,真正的凶手是瓦格雷夫法官,假的瓦格雷夫,实现了自己“捍卫正义,也要的震撼”的心愿。

其实我对整部小说有两个疑问,第一,既然瓦格雷夫是策划一切的凶手,那么文初的瓦格雷夫的邀请信那么像一回事,是否显得过于刻意?就为了掩饰他的凶手身份?回头读第二遍时看到瓦格雷夫的邀请信就有点搞笑了。第二,瓦格雷夫假的时候说是在额头抹了一小块泥巴伪造枪击头部,可是泥巴和迹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吧!当时岛上的人再没有常识应该也能发现,除非他们都已经处于神经崩溃边缘了。

无人驾驶的汽车作文350字【五】

一开始我猜测可能是第一个亡的人假装亡然后在背后密谋着这场谋,没想到不是第一个,也是,马斯顿看起来年少轻狂,从外表上看是策划不了这么周全残忍的谋。总觉得一切案件的发生都太顺利了,在被唱片或者是谋造成动的同时就没有人看到有人经过者的酒杯吗,那么多双眼睛在慌乱的同时也盲目了吗。将军一个人坐在海岸,海岸不像森林茂密繁盛的树木遮挡视线,一览无遗的'也没有一个人发现凶手的行迹也是怀疑。

就像法官说的,谋也是一场艺术,艺术家们制造出美丽的作品,都想要被群众发现,赢得他们的青睐和追捧,来达到自己内心的满足,或者铸就不凡的地位。法官也是,不然就不会把动机,独白,过程,手段都写下来装进玻璃瓶寄予大海,或许石沉大海般从此成迷,也或许迟早会被人发现,无论是大海还是人们成为他的读者,他一味地相信这是一场史无前例定能惊动世界的大艺术。

那些逃脱法律制裁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的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为在法律都无法证明你有罪的情况下放纵自我,毫无忏悔,自己的内心只有自己知道,暗地里做过的事只有自己能对自己裁决,你是想要救赎自身还是被别人以私刑判决,总有一个好出路供你选择,那就是秉持真心,坚持善意,乖,犯罪的事我们不做。

无人驾驶的汽车作文350字【六】

“凡事得往好的想,我就知道有个话剧特别适合悠悠演,可以演主角。”

“什么戏?”“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刷一发我对爱情公寓的执念。

当然也是这段话让我去查找了一下这本书,看了看故事梗概,瞬间就吊起了我的胃口。虽然推理小说一般都不会再翻第二遍了,但我还是买了下来。

故事的大概就是: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受邀来到海岛黑人岛上。

他们抵达后,接待他们的却只是管家特夫妇俩。用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的留声机忽然响起,指控他们宾客以及管家夫妇这十人都曾犯有谋罪。每个人的房间里都贴有一首相同的儿歌,儿歌讲的是十个小士兵相继去的故事。餐桌上还有十个小瓷像。从第一天晚上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有人按着儿歌里述说的方式去,每一个人,餐桌上的瓷瓶就会少掉一个。人人都想保护自己,可是海上起了大风浪,不可能寻得救援或者逃出生天。唯一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

荒岛已经被他们搜寻数遍,不可能有容身之处,所以凶手必然在他们中间。幸存着的人们彼此怀疑,彼此试探,可是一切的警戒一切的提防还是没有能阻止那最后一刻的到来。风浪停息了,岛上的明争暗斗也停息了,只留下了十具尸体……无人生还。

这本书看的特别快。我尽量在推理,而且还是比较接近的,到了最后三个人的时候发现都不是,感到很奇怪。但是我这人就是拐不过来弯啊,只能硬让自己继续思考剩下的三个人,万万没想到结局会来这么一出。

某些地方还是觉得很奇怪,但毕竟这是小说还是不要较真了,描写很细腻尤其是心理和环境。我是大白天看的没觉得什么,但豆瓣上很多人都说千万不要在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看,会觉得越来越瘆得慌。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相信人性本恶的,我也是。我在看前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自动脑补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人人疯狂,彼此不信任互相拔刀相向的样子。但是总体来说作者的文笔比较平淡,丝毫不夸张,但是很多地方能从细节揭露出人性阴暗的一面。

小说里的天气几乎都是狂风暴雨,使我联想到了高一上期语文课本里的那篇澳门从英国收回的文章。最后的独白看完了之后有一种很安静的震撼感,小岛上的人也了,警察也没能把凶手找出来,这些人背后的故事也被永远地埋葬了起来,可能连作者心中的悲哀也不会被发现。

无人驾驶的汽车作文350字【七】

??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作文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颗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班级天涯海角。

我是一棵小草,一棵外表普通又平凡的小草,没有大树雄壮的身躯,没有花朵艳丽的外衣,我的身高只有几十厘米,我外衣的颜色是随处可见的绿,但我拥有的,是一颗也许无人知晓的蛋坚韧不拔的心。

天大地大,哪里都有我的家,只要有土壤,只要由一点点水份,我就可以生存,从不惧怕恶劣的环境,你看墙角下、石头缝里,都有我的身影,我弱小,但我坚强,我没有坚硬的外壳,但我的心,却比坚硬的外壳更加坚固,再恶劣的环境,我也会努力的生存下去,因为我积极乐观,不惧艰险,有时候,连人都无法到达的地方都有我们的身影,你看我是多么坚强!

为大地添一份绿色,这是我与我的兄弟姐妹们共同的愿望。绿化带里布满了我们的身影,公园里,我们随处可见,可是,人类在利用我们的同时,也伤害了我们,尽管“草木有情、请不要践踏”的牌子随处可见,却还是经常性的'有一只脚从我们头上踏过,于是,我们一次一次的倒下,又一次一次的站起来。困难不会打到我们,我们仍旧将笑容绽放给世人,用自己的身躯来装饰人类的世界,将自己的生命奉献也无怨无悔。因为我们想要让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做一棵有价值的草,不也是一件值得光荣的事吗?

听说人类还有许多的描写我们的诗。比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等等,原来在世人的眼里我们也是顽强的、坚韧的。正是有这份精神在,才有一种动力支撑着我们我们克服困难,努力的活下去,笑着活下去。

我是一棵小草,一颗坚忍不拔的小草,我平凡但也有令人惊叹,佩服的一面。

春风啊春风你把我吹绿,阳光啊阳光你把我照耀,河流啊山川你哺育了我,大地啊母亲把我紧紧拥抱。

天大地大,四处为家,我是一颗无人知道的小草。

无人驾驶的汽车作文350字【八】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惕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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