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一个女人品质的作文(赞美他人优秀品质的作文)

赞美一个女人品质的作文(赞美他人优秀品质的作文)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4-05-26 08:18:02
赞美一个女人品质的作文(赞美他人优秀品质的作文)

赞美一个女人品质的作文【一】

曾经,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有一双美的眼睛去观察美的事物。今天,就让我来赞美我们班的同学吧!

记的有一天,高琴红正在全神贯注地写作业,连我拍她一下也毫无察觉。最后,我没有了办法,只好大喊一声:高琴红,我们去玩捉迷藏吧!这时她才抬起头,笑眯眯地说;“好啊,我们再叫一些同学参加吧!”后来,许多同学都来参加我们的游戏,一起开开心心度过了一个快乐的课间。大家来说说,我的同学高琴红,是不是一位既爱学习,又爱锻炼的好同学呢!

还记得有一天,老师正在评讲作文,特别读到了一篇作文。读完后说;这篇作文写得很好,很精彩,生动,下课后同学们可以去看看,互相学习。这是范章的文章。”下课后,我看了范章的作文,写得十分精彩。从“一杯茶,一份情”这题目,就可以看出他平时的积累。其中有一句,有画龙点睛的作用,还把自己当时的形象描写的十分生动。今后,我要多多向他学习,提高我的写作能力。

原来,美就在身边,幸福也在身边。美需要你去发现,也需要你去创造。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愉快,所以我们要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和一颗感恩的心。

赞美一个女人品质的作文【二】

我相信每个人都一定会有一个自己最友好的朋友吧。

而我也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她叫沈洁。沈洁和我是一个班的同学,那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沈洁刚刚转到我们班里,她人很好,很容易接近。日久后,我们便成了一对好朋友。

她啊,柳叶眉,水灵灵的大眼睛,樱桃小嘴。从她那大眼睛里仿佛能看出天有多么的蓝,云彩有多么的白。她还扎着个马尾辫,走起路来那马尾辫就有节奏的随着脚步晃起来。她的歌声很美,在班里属前几名呢?曾经有一个老教师还说听她唱歌是一种享受。她的学习也很好。曾经多次在竞赛中拿了奖。

她啊,还爱管闲事。记得有一次,我们约好了星期天一起去买书的。走在街道上,突然看见一个小女孩在马路上哭着,她走过去一看,原来小女孩坐公车回家的钱丢了,不能回家,所以在马路上哭。于是,她便拿出钱包,给那位小女孩了一元钱,叫她坐车回家。过后,我对她说:“别人能不能回家,你干嘛要去管呢?反正又不是你不能回家呢。”于是她便对我说:“别人有难时,我们就应该伸出援助之手,等到我们有困难时,别人就会用一颗温暖的心来面对你啊。这不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吗?”听完她的话后,我真使不得不佩服她啊。是啊,现在又有多少人能有这么高尚的品质呢?

哎,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为别人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的人。

赞美一个女人品质的作文【三】

从上学到现在,跟我坐过的同桌很多。可关系最要好的,就要数脑瓜灵、反应快、学习好、爱锻炼的王超啦!他圆圆的脸,高高的鼻梁,耳朵很大。一双浓眉大眼,总好像在给你传递着智慧和友好的信息。

王超的脑瓜灵,反应快。每次老师的课堂提问,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而且回答得十分正确;老师每次让我们写作文,他总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写出很好的文章;课余时间,大家都喜欢和他讨论问题,他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令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王超学习非常用功。他每天按时到校,上课专心听讲。有时下课后,别的同学都到外边玩,可他还在看书。每次放学回家,他总是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再预习第二天的功课。如果有时间,他还要看一些课外书。由于他学习用功,每次,他都能取得好的成绩。

他非常喜欢体育锻炼。课余时间,他十分喜欢打篮球。不管是炎夏,还是寒冬,他都坚持锻炼。他的'身体也很结实,很少生病。

我们现在是最要好的朋友,经常在一起学习、玩耍、游戏,一起快乐成长。

赞美一个女人品质的作文【四】

我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却对我的一生一无所知。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高尔基曾说过,茨威格是一个倾向于悲剧性的艺术家,而在他之前还没有人这样深刻地怀着对女人的惊人的慈悲之心描写过爱情。他选择了最艰难的文学主题,可他笔下演绎的爱情却拥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与光辉。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种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笔调刻画一位被遗忘的“陌生”女人临前向她心目中那个天神发出深沉的爱的宣言。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种悲伤的叹息,这种爱到绝境的无奈是信的首句。作者以他细腻精确的语言和与人物融为一体的心,在默默诉说着那位陌生女子的柔情、爱恋和缱绻缠绵的思念。

“我在大门口千百次等待过你,总在楼梯上偷听你的脚步声。”是的,正如她说的,“我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冰冷的门廊前耐心数着他回家的钟点。日复一日,她犹如跌进爱的深渊。不幸的是,母亲的再嫁迫使她与R分离,不能再借邻居之便接近观察R了。而那离别之夜,她奄严寒冰冻里足足等了R一夜,想向他表白心迹,结果换来的却是心的破碎——R和另一个女人相拥而归。

即使受到如此巨大创伤,她在离开R后,一心仍全维系在R身上。她拒绝外出,拒任何人于千里之外,她只想在心灵深处与R单独在一起,不愿分心。一个孤独少女以这种爱的痴狂折磨自己,以至是悲惨绝望的狂热。茨威格的自然而近于本真的文字里,流露出他悲天悯人的情怀,行文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却深入骨髓的忧伤里。

她终是受不了思念的煎熬。于是,她义无反顾地与父母决裂重回R所在的城市。她每天在商店辛苦工作,而邻街是R的居所。每一次她抬头望向窗外,只是单纯地希望能远远地用她的目光搂抱R的脸。下班后,她常常在街上来回走,渴望能有一次与R的重逢,就像真实再现席慕蓉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一样:“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命运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垂青了她,让她与R擦肩而过,更惊喜的是R似乎被她的光彩夺目所吸引,驻足与她交谈,并用他特有的那种仿佛把对方紧紧拥抱起来的勾魂摄魄、脉脉含情的目光注视着她。

尽管R早已不记得她就是那个邻家女孩,她仍心甘情愿地为这次相遇奉献了她的全部。而R只留给她几朵白玫瑰,可却是她一生的记忆——每年R的生曰她都会匿名送出一束白玫瑰。当然,这次相遇也带给她意料之外的喜悦——她有了R的孩子。她知道R是个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的人,只喜欢轻松愉快地游戏人生,不愿去承担责任或牺牲什么,于是她将一切守口如瓶。可是好像孩子承载不了她的爱,很快因患流感而被天使带走,她也不幸染上恶疾。

只有在这个彻底绝望的时候,她才怀着将她燃烧成灰烬般的热烈而无望的爱,向R发出来自肺腑的深情,并低诉着过往。这是一位女子生命垂危之际的告白,是发自内心和口唇的痛苦告白。像普希金的诗“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可她一辈子忍受这种不为R所认出的命运,随着这种命运而,一直没被认出来。

小说的结尾如晶莹的水晶、琉璃,充盈着轻轻浅浅的蓝色。R在看完那封信后,双手哆嗦。他只隐约感到这一切仿佛是在梦里发生。而那陌生的女子,她飘忽不定,却热烈奔放,就像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茨威格让故事到这里结束,可我却如海子所言“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这份爱情扎根于我的心底,开出花朵,散发出芬芳……

赞美一个女人品质的作文【五】

为什么会接触到这部作品呢?源于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上面谈到了对作者影响很大的哲学作家以及他的作品。所以就去想办法找到这篇文章来读了。不过也是第一次接触茨威格这个作家的作品,在看他的作品之前去查找了一些关于他的资料,影响了一大批的后来者,所以抱着浓厚的兴趣开始和他对话了。

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而这个作家,就是在小女孩13岁时搬过来的邻居,少女的痴迷,作家的活力,让这个成绩不怎么好,站在人群中找不到的少女一步步为他改变,最后变成了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女。而正是这出众的相貌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也正是这销魂荡魄的三夜,让少女变成了少妇,有了小孩儿,为了让小孩能接受到最好的教育,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正如少女在信中写到的那样“我身体给了他们,但我的心永远在你那里。我想你会理解的。”

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当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竟不知如何表达,少女到离世时对这个“负心”男人没有一丝丝的恨,有的都是爱,一种无条件的爱。强烈建议朋友们抽空看看这部短篇小说,篇幅不长,里面却又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尽管可能是无用的书,但还是推荐你读一遍。

赞美一个女人品质的作文【六】

著名小说家R·到山里去进行了一次为时三天的郊游之后,这天清晨返回维也纳,在火车站买了一份报纸。他看了一眼日期,突然想起,今天是他的生日。“四十一岁了”,这个念头很快地在他脑子里一闪,他心里既不高兴也不难过。他随意地翻阅一下沙沙作响的报纸的篇页,便乘坐小轿车回到他的寓所。仆人告诉他,在他离家期间有两位客人来访,有几个人打来电话,然后有一张托盘把收集起来的邮件交给他。他懒洋洋地看了一眼,有几封信的寄信人引起他的兴趣,他就拆开信封看看;有一封信字迹陌生,摸上去挺厚,他就先把它搁在一边。这时仆人端上茶来,他就舒舒服服地往靠背椅上一靠,再一次信手翻阅一下报纸和几份印刷品;然后点上一支雪茄,这才伸手去把那封搁在一边的信拿过来。

这封信大约有二三十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非常潦草,与其说是一封信,毋宁说是一份手稿。他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去摸摸信封,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附件没取出来,可是信封是空的。无论信封还是信纸都没写上寄信人的地址,甚至连个签名也没有。他心想:“真怪”,又把信拿到手里来看。“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句话写在顶头,算是称呼,算是标题。他不胜惊讶地停了下来;这是指他呢,还是指的一个想象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他开始往下念:

我的儿子昨天了——为了这条幼小娇弱的生命,我和神搏斗了三天三夜,我在他的床边足足坐了四十个小时,当时流感袭击着他,他发着高烧,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我把冷毛巾放在他发烫的额头上,成天成夜地把他那双不时抽动的小手握在我的手里。到第三天晚上我自己垮了。我的眼睛再也支持不住,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的眼皮就合上了。我坐在一把硬椅子上睡了三四个钟头,就在这时候,神把他夺走了。这个温柔的可怜的孩子此刻就躺在那儿,躺在他那窄小的儿童床上,就和人去的时候一样;他的眼睛,他那双聪明的黑眼睛,刚刚给合上了,他的双手也给合拢来,搁在他的白衬衫上面,床的四角高高地燃着四支蜡烛。我不敢往床上看,我动也不敢动,因为烛光一闪,影子就会从他脸上和他紧闭着的嘴上掠过,于是看上去,就仿佛他脸上的肌肉在动,我就会以为,他没有,他还会醒过来,还会用他那清脆的嗓子给我说些孩子气的温柔的话儿。可是我知道,他了,我不愿意往床上看,免得再一次心存希望,免得再一次遭到失望。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儿子昨天了——现在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只有你一个人,而你对我一无所知,你正在寻欢作乐,什么也不知道,或者正在跟人家嬉笑调情。我只有你,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我把第五支蜡烛取过来放在这张桌子上,我就在这张桌子上写信给你。我怎能孤单单地守着我了的孩子,而不向人倾吐我心底的衷情呢?而在这可怕的时刻,不跟你说又叫我去跟谁说呢?你过去是我的一切啊!也许我没法跟你说得清清楚楚,也许你也不明白我的意思——我的脑袋现在完全发木,两个太阳穴在抽动,象有人用槌子在敲,我的四肢都在发疼。我想我在发烧,说不定也得了流感,此刻流感正在挨家挨户地蔓延扩散,要是得了流感倒好了,那我就可以和我的孩子一起去了,省得我自己动手来了结我的残生。有时候我眼前一片漆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写不完——可是我一定要竭尽我的全力,振作起来,和你谈一次,就谈这一次,你啊,我的亲爱的,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

我要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可是只有我了,你再也用不着回答我了,此刻使我四肢忽冷忽热的疾病确实意味着我的生命即将终结,那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要是我还得活下去,我就把这封信撕掉,我将继续保持沉默,就象我过去一直沉默一样。可是如果你手里拿着这封信,那你就知道,是个已的女人在这里向你诉说她的身世,诉说她的生活,从她有意识的时候起,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为止,她的生命始终是属于你的。看到我这些话你不要害怕;一个者别无企求,她既不要求别人的爱,也不要求同情和慰藉。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请你相信我那向你吐露隐衷的痛苦的心所告诉你的一切。请你相信我所说的一切,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请求:一个人在自己的独生子去的时刻是不会说谎的。

我要把我整个的一生都向你倾诉,我这一生实在说起来是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这以前,我的生活只是阴惨惨、乱糟糟的一团,我再也不会想起它来,它就象是一个地窖,堆满了尘封霉湿的人和物,上面还结着蛛网,对于这些,我的心早已非常淡漠。你在我生活出现的时候,我十三岁,就住在你现在住的那幢房子里,此刻你就在这幢房子里,手里拿着这封信,我生命的最后一息。我和你住在同一层楼,正好门对着门。你肯定再也想不起我们,想不起那个寒酸的会计员的寡妇(她总是穿着孝服和她那尚未长成的瘦小的女儿——我们深居简出,不声不响,仿佛沉浸在我们小资产阶级的穷酸气氛之中——,你也许从来也没有听见过我们的姓名,因为在我们的门上没有挂牌子,没有人来看望我们,没有人来打听我们。况且事情也已经过了好久了,都有十五六年了,你一定什么也不知道,我的亲爱的。可是我呢,啊,我热烈地回忆起每一份细节,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听人家说起你,第一次看到你的那一天,不,那一小时,就象发生在今天,我又怎么能不记得呢?因为就是那时候世界才为我而开始啊。耐心点,亲爱的,等我把以前都从头说起,我求你,听我谈自己谈一刻钟,别厌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厌倦啊!

赞美一个女人品质的作文【七】

整部小说是一封陌生女人的信件,整个故事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十三岁时对男主一见钟情,直到她搬家也一直没有告诉过他;她攒够了钱回去“偶遇”他,和他有了一夜的感情,他又以出差的理由离开;她默默地为他生下孩子,为了孩子能有好的生活委身于他人,再次与他相遇时他却根本没有认出他。即便如此,她还是一直爱着他,同时又隐瞒着这份爱,直到孩子病重身亡才写信告诉他所有的真相。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这周又读了一遍。以前读的时候只觉得悲情,还会觉得女主很傻。“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所以即使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对他守口如瓶,为了让孩子过上贵族的生活她宁愿卖身做有钱人的情人也不向他要钱。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女主这样做根本就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但几年过后的现在,见过了身边人的分分合合,听过了很多别人的故事,慢慢开始理解了这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中的爱恨纠缠。就像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的场景:“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蜜意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的热情全被点燃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现在再读这本书,反而觉得很羡慕女主身上那种跨越时代的坚韧和勇敢,因为很难想象有人能这样地去爱另一个人,所以看到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格外感动。

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有的人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有的人也许天生就没有爱人的能力比如我,我总觉得我爱自己更多一些。可是当读到女主角说的:“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我还是会觉得很感动,好像自己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爱情。

记得王小波说过一句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整本书里最让我泪目的就是这句:“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看完觉得心里很难受,释怀是避免痛苦的出路,但爱情偏偏不易释怀。

很多年前读过夏宇的一首小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觉得用在这里正好,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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