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颖的作文事例小学六年级(新颖作文题目小学六年级)

新颖的作文事例小学六年级(新颖作文题目小学六年级)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3-12-12 14:58:24
新颖的作文事例小学六年级(新颖作文题目小学六年级)

新颖的作文事例小学六年级【一】

这几天我不仅读了《白象家族》我还读了沈石溪的另一本中篇小说《骆驼王子》,这本书充分描绘了一匹幼年野骆驼变为一匹能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的家骆驼的过程。

你们会问为什么野骆驼会变成家骆驼呢?这与文章主题相同那就是体现动物有时必须经过青春期的叛逆,这样才会长大,否则心灵就永远也长不大。

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书中描绘的是一只叫骆驼王子的小骆驼,它每天都沉浸在秋草母,杏眼雌,光脖子等成年骆驼的溺爱中。使它错过啦“第二次断奶”,长大后变成了一个发育得与成年骆驼不差上下的身体,却只有小骆驼那么大的胆量的骆驼,变成了一匹能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的家骆驼。

这个悲惨的结局告诉我们了:一定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培养自理能力以后才能成才,不能一直生长在父母的翅膀下。不然会变成胆小,懦弱,自私的人。

新颖的作文事例小学六年级【二】

母爱在人们眼中永远是慈祥的,但父爱常常使我异常糊涂,为什么明明是严厉,人们却说它是爱呢?

“笔离指尖一寸,眼离课本一尺,胸离桌子一拳,看书、写作业都要做到三个一。”,爸爸又开始唠叨了,我总是不耐烦地回答道:“明白了”,心中却想:就低一会儿有什么了不起的。想着便又低了下去。过了不大一会儿,听到了脚步声,我瞬间想到:不好,爸爸又来了。刚想到这里一个巨大布满皱纹的手掌压在我的作业本上,我胆颤心惊地转过头来,果真是爸爸,只见他眉毛立着,成了一个倒八字,鼻子翕动着,嘴往下挂着,想一只凶猛的老虎,一只手高高举起,似乎要打了下来又轻轻放下。

过了好一会儿爸爸愤怒地说:“眼镜都多少度了!头还低那么下去!眼睛都要瞎了!”,我原本还想控制住的眼泪,“哗”地一声像断了线的珍珠,全部流了下来。心想:“就低那么一会儿至于瞎了吗!”这时爸爸又将手高高举起,似乎真的要落下来了。我紧闭双眼,双手紧抱住头,小小的心充满了恐惧、害怕、委屈。这时,脚步声临近,我的眼前一亮,原本绝望的心有了一丝希望,因为我的“救星”—妈妈来了。妈妈对爸爸说:“下次不要对孩子这样,又不是很大的错误,何必要打他呢?”妈妈转过身来和蔼地对我说:“爸爸这样做是为了你好,要是眼睛真瞎了该怎么办呀!你下次应该把头抬起来,记住了吗?”,我充满信心地回答:“记住了!”

听了妈妈的话让我明白了,爸爸对我的严格要求也是一种爱,是一种隐藏在责备与训斥中的深深的父爱,它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

新颖的作文事例小学六年级【三】

暑假读了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第七条猎狗》、《雪豹悲歌》、《再被狐狸骗一次》等,觉得他的作品很另类,因为他的作品主角都不是人,而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与肉的动物,但是他写的有声有色,让我读后为之动容。于是,在寒假,我又买来了他的另一部作品《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匹名叫王子的小野骆驼从幼仔长大的过程。在小小的骆驼群体里,在历经磨难的老一辈溺爱下,小骆驼处处享受种种特殊待遇,成为大家生活的中心:它不需要吃苦只管享受;不需要动脑只管服从……以至于长大后生活技能低下,缺少爱心和生活的勇气,当家族遭遇强敌时,它选择了逃跑……

使我感受最为深刻的,还是骆驼王子的青春期叛逆,按理说所有人或动物在达到一定年龄时会对亲人产生抵抗情绪,有些还会离家出走,骆驼也一样,骆驼王子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遇到了灰狼,灰狼在骆驼面前是那么微不足道,可因为母亲的过分溺爱,导致骆驼王子的性格定格在幼年时代,对灰狼没有任何防备,直到在骆驼群来了之后灰狼才逃走,在经过了这件事,它变得更加依恋母亲,不能自食其力,最终在母亲离它而去之后投靠了人类。

我觉得,作为孩子,我们应该逐渐学会自立,学会自我保护,不要过于依恋母亲,勇于冒险,探索未知世界。同时,作为家长也不要过分溺爱孩子。

新颖的作文事例小学六年级【四】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亡,是因为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人,是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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