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写的作文字迹(满分作文手写原稿)

高中生写的作文字迹(满分作文手写原稿)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3-11-05 18:21:27
高中生写的作文字迹(满分作文手写原稿)

高中生写的作文字迹【一】

百年沧桑,洗不掉昔日的耻辱;

时过境迁,淡不过昔日的疼痛;

遍体鳞伤,找不回昔日的容颜;

物是人非,找不回昔日的辉煌。

富丽堂皇,无与伦比,巧夺天公,气度不凡,只是曾经的神话,而现在只是残坦断壁,杂草丛生,无人问津的废墟拨开历史的烟雾,穿过时空的隧道,插上想象的翅膀,让我们看看这位皇家小姐--圆明园。

她是皇上最疼爱的女儿。皇上把世界各国的珍奇古玩都赐于了她,把世界各国的建筑艺术都搬来放进她的闺房中。皇上不惜一切为她建造了大水法。旭日东升她是朝阳中带着露珠的花朵。夕阳西下,她是微风中随意摆动的细柳。她张扬着自己的个性,张显着自己的容颜,展示自己的鹤立鸡群。

她有飘逸的长发,发间戴着各种珍宝,把她那长发衬托的更加超然。她有销魂匿迹的容颜,肌肤如雪,细腻光滑,自中透红,眼睛像一潭湖水,清澈而有神情,让人看不到底。她有魔鬼的身材,纤细而阿娜,跳起来舞来,每一个动情的眼神都牵动着每一个世人的心魂。她有数不胜数华贵的服饰,她有数不胜数的宝,她有数不胜数的……

如此美丽,如此有魄力,怎能不令人销魂?然而,她的恶运也是从她的数不胜数与她的鹤立鸡群开始。一天,从西方来了两个人,一个叫英国,一个叫法过.当他们见到这个绝世佳人,顿时惊呆了,那呆呆的神情芑能用语言形容的出?自私与像火一样烧着他两的心,他们要把这位皇家小姐占为己有。皇上把所有Lovetoher,but当她受到耻辱时,却没有能力保护她那两个东西像饿了多天的狼.突然,发现了小样似的,猛的扑向了她。

她的头发不再飘逸,容颜不再美丽,衣服不再避体。这为皇家小姐顿时变了模样,她呻吟着、挣扎着、承受着、呼唤着,呼回的知是那两个强盗无耻的奸笑……那两个强盗抢了她的珠宝,毁了她的容颜后并不满足,竟无耻的把她烧掉!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硝烟弥漫了整个天空,烟火中她已无力挣扎,只有一双不屈的眼睛奋力的怒视着.香消玉损后,只留一堆残骸……

她向世人证明了自己曾经的辉煌,她向世人证明了自己的不屈与傲骨;她警醒着人们她曾受到的耻辱,她唤起世人泯灭的良知。

高中生写的作文字迹【二】

今天,我心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了哈利的父母,却不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高中生写的作文字迹【三】

这是一个关于两个世纪前的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产下了一匹小马,小马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代表急速的记号,还有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给这名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要让他成为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马。过了几天,母马了,小马饿得奄奄一息,多亏了阿格巴即使带回了骆驼奶。

瘦弱,皮肤棕黑的马童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他每天都细心照料闪,使闪的肌肤越来越健实了。它教自己旋转,冲刺,而且一直跑到自己飞起来为止,读到这里时,我似乎觉得闪已经是飞起来的“风之王”。但接下来的一切遭遇,使一切好运都消失了,但闪依旧是“风之王”。

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正当遭受最残酷的糟蹋时,阿格巴被来自英国伦敦的退休商人柯杰若解救。我读到这时,为善良的柯杰若先生所感动了。现在我们社会上几乎没有一个人会这样,比如说街上有一个老奶奶倒了,在人群拥挤的潮流中,也没有一个人去扶,都怕老奶奶误会。其实我们应该学会做好事,即使他误会你,但我们没有做亏心事,我们不必害怕如果我们人人都学会帮助别人,社会该多么美好啊!

记得那次,一直对我态度不好的戴晨思向我借钢笔,我与她平日里关系又不熟,加上她对我的态度不是特别好。我头发一甩,就应了一句﹕“我没有钢笔”事后,我阅读“风之王”这本书时后悔了。柯若杰竟愿意花15个金币买“闪”。天呐,这15个金币完全可以买一只上的马,不必来买当时瘦弱憔悴的“闪”。天啊,我真是太没爱心了,以后不管谁向我借文具我都会借。

我准备向柯杰若那样乐于助人,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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