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书签作文500字左右

一枚书签作文500字左右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3-11-26 11:59:11
一枚书签作文500字左右

一枚书签作文500字左右【一】

去图书馆借书,不是我惯常的行为。家里藏书够多,足以让我看一辈子,但那图书馆了 的书有一些不一般的东西,一如既往的吸引着我前去探询。

几年前的一天,我无意间在图书馆了的藏书了发现了一张书签,不大的纸,手绘的无名小花,美丽的花体英文,纸张发黄,字是用铅笔写的,也早就磨的不是很清晰,但上面仿佛散发着一种时光的气息,把我拉回到一个陌生的区域。我闭上双眼,瞬间我来到一个从未来过的地方。阳光温暖,房间里家具古旧,灰尘飞舞着,光线摇曳心也摇曳。

我曾一度想把那张书签剧为己有,反复思量便决此念不妥。我读懂了那个人的意思,他造了一个简易时光机让所有人都来分享他的感触,虽然物是人非但东西还是留下来了--心,那时的心留下来了,我不能那么自私它是属于所有人的。

我用黑色将那些画和字从新描了一遍,又将它夹回书中,就算是也夹了一些自己的理解,心中很是坦然。

某一天,朋友也从图书馆的一本书中翻出一张书签,上面立着一位修眉细眼的女子,眼角挂着一滴兰色的泪,满面哀愁,旁边无任何字迹注释是画在浅蓝色的一张纸上但作者与我发现的那个显然不是一个人。我们开始慢慢感觉的图书馆中的秘密:每个人都要为没有书签的书绘上一张书签。有些书里或许已经有书签了,发现她门时的那种惊喜闭上双眼时感受它传输的故事仿佛在高楼里听雨,又远又近,和宁静融为一体。

于是我开始画我的书签,每添一笔,都让我回忆起许多从前的故事美好的哀伤的,一齐涌上来。这些书签被夹在旧旧的书里,沾染了灰尘和历史,变的更加完整就算字画都褪色了它所传达的感情依然是很深的侵在纸里语言和形象都是它们的载体,有了,就能表达出来,没有了,也依然能感受出来。

我离开这所图书馆的`日子不远了,也就想看进所有的书签。我是很怀旧的人,无论对我的或别人的过去,我都会很感念的去思慕,从中它们有多深沉有多美,因为我总觉的有过曾经的人会很成熟,但每个人的曾经都是有限的,所以我在冥冥中搜索所有人的曾经,使它变成一种财富一种光阴留给人们。

四季轮回,每一天都会变的不同,都说时间能改变一切,我却觉得时间无法改变对曾经的看法。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那曾经在你心中留下的画面和感受是不变的。就算连画面都忘了--仿佛那些书签----感受也仍然鲜明的留在心中。

不妨给自己的生命夹上书签暂且跳过去读下面那页。待到在回到从前--岁月的油墨飘香,历史的微尘飘起------夕阳西下时,都不会遗憾;美人老去时,还仍会感恩,因为光阴给我们一笔财富。人生又怎么能有不满足的道理?

一枚书签作文500字左右【二】

闲暇无事,书是最忠诚的陪伴。翻开红楼,琉璃世界白雪红梅,宝琴的明媚不能使心底沧凉减少:是在怎样心境下让这般人物于接连惨剧后突兀出现?《雨渡北归》,一代大师兴复陨落……耳边飘过一声轻叹:“唉……”本以为心声,拈起书签,欲夹在页中,又是一句:“落了片白茫茫在地真干净。”

书签颤动,我才忽地醒悟:“是——你?”双眼瞪圆,不可置信。幽幽之声似贯入脑海:“孺子可教矣,吾观子痴书至此,可有何心愿,吾将为子成。”

心愿……吗?眼睑微垂,我念念有词:“惟愿回溯大师之时代,远观而平心。”语音未落,指尖微微刺痛,不及反应,我已立于一处荒野,环望四周,是某小山坡上。葱茏灌木零落丛生,不远处仅有独座破屋。

我蹑手蹑脚靠近,跨越杂草,攀于窗边。这才看明屋内有一中年人,胡髭满脸,衣衫挂满大大小小十几个补丁,落魄样却不能全然遮盖原本俊朗面容。“是芹溪。”耳边轻语。

他此时侧对窗户,眉间紧锁,但手中毛笔挥洒自如。不时搁置笔,背手望天,似思索人间真味。我不知曹芹溪正书写不朽之作的哪一段,大概也是悲情篇章。想着能帮他些什么,黄酒和烧鸡便凭空出此刻手中。我感激地对书签笑笑,悄悄将它们放在窗台上,相隔几十步,找到一块平地。我双膝落地,庄重作揖,连磕三下。这是我惟一略表敬意的方式。

心绪尚未平,不知何时,我已坐在一教室后排。惊醒我的是一段连续敲击声。抬眼,梁启超先生端然立于讲台前,缓缓开口:“启超没有什么学问,”随即略仰首,“但还是有一点的。”语气不无骄傲,我会心一笑。

整一天,我缩在一隅,看王国维先生捋着小八子胡老学究似的板书,胆大地笑笑却敬重先生之学;看陈寅恪嘴角常带笑意与学生互动,感叹其博贯中西。黄昏微垂,待所有人离开我才站起身,最终一次重览这教室,低下头。

“走吧。”“嗯。”

顷刻,我仍坐在床上,仿佛一切没有发生过,只脑中多了一段话:“吾愿当代青年人多读名家之书,使大师之思尚存于世,以遗后代。”

我微颔首:“学生谨遵教诲。”

一枚书签作文500字左右【三】

我有很多个书签,但我把它们都弄丢了。因为它们实在是太丑了。

其实它们不算很丑,我刚得到它们的时候,也像小时候喜欢洋娃娃一样,对它们爱不释手。

书签是做什么用的?当然是在读书的时候做个标记。每当我要用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被我卡在书里。有的人习惯把书签别在书的扉页,用到的时候直接将它换个位置。而我的习惯不是这样的,我原本有一盒漂亮、小巧的书签。

读书读到了第十三页,突然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于是我从书签盒中精挑细选出最喜欢的那一个,小心翼翼的夹在十二页与十三页之间。

等我忙完,回到书房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本书。书名吸引我走到它跟前,看完简介我就更加迫不及待将它翻开,想要沉浸其中。

“嗡——”水开了,是刚刚烧好的热水,要赶紧去关掉,不然该出事儿了!嗯,顺便再沏杯茶吧。于是我再一次地重复了我的“精挑细选”与“小心翼翼”。

我就这样循环往复,终于书签盒空了。

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我的那些精致、小巧的书签落在了哪里。也忘记了,我那些没来得及看完的书,究竟有多少。

但是我还记得,当初在集市上,看到这些精致的书签,想着要配我那些精致的书时,迫不及待的心情。

我感叹着,这还真是神奇啊!

总是在莫名其妙地丢东西。真是神奇的书签。就像那些发卡和皮筋儿,总是神奇的消失一样。现在我又tm有了神奇的书签。

总是想着丢失的神奇的书签,都让我忘记了读过的那些半途而废的书了。

我们总是在盲目的选择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其实我们真的喜欢它们吗?不一定。

我们只听到了一面之词,关于它的美好。我们误以为,那就是我们想要的。于是我们向前奔跑,想要抓住想象里的美好。可是我们却忘记了自己的懒惰。也忘记了那种美好,只是我们想象出来的。忘记了凡事,最应该面对的不是它的美好而是可能的困难。

没了这些神奇的书签,读书的时候我只好一口气读完。我发现原来书中的故事并不像简介的那样单纯,却有着另一番吸引力。

最后我认真读过了每一本书,将夹在书中那些神奇的书签扔掉了。

原来真正热爱一个东西,是不需要书签的。

一枚书签作文500字左右【四】

叶脉书签就是把树叶去叶肉后制成的夹在书里的小片。它的制作方法很多,这里我只介绍一种简单实用的。

制作的第一步是选材。树叶的种类繁多,但适合做书签用的那种叶脉分布均匀又密集的却并不多。通常选用桂花树的叶片进行制作。要注意叶片须完好无损,而大小则根据需要决定。

有了材料,首先要进行腐化处理。就是使叶片上的'叶肉腐烂。若是把叶片浸在水中,让其自然腐化,需较长时间,所以可以选用化学药剂催化。一般用氢氧化钾4克或碳酸钠3克溶于100毫升水中,制成药剂,把叶片浸入药剂,然后进行加热。等药液煮沸10分钟后,再把叶片取出,放入清水中漂洗。

接下来要进行整个制作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一去除叶肉。你先找来一把旧牙刷,把叶片背面朝上,平放在桌上,用旧牙刷沾水后顺着叶脉,从叶柄部向前轻轻地刷,把腐化的叶肉刷去;然后把叶片翻过来,用同样的方法,刷去叶片正面的叶肉。刷的时候要小心,宁可慢点,不要弄断了叶脉,否则就前功尽弃了。刷完后,再用清水把叶脉漂洗干净。

叶脉制成了,可是让它成为书签还需进一步加工。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用颜料调制一些染色液,把叶脉浸在染色液内(加热更好,几分钟后取出。再用吸水纸吸出叶脉上多余的染料,把它放在玻璃板下压平。

过些时候,你取出彩色的叶脉,再为它配上一根美丽的细丝带。看着这一张张树叶变成的小工艺品,闻着那淡淡的香味,你一定会爱不释手的!

一枚书签作文500字左右【五】

那不过是一枚签,慎重地被夹进时光的书页,倾注所有情感。书页轻翻,一念起,一念灭。

一念起,万水千山

那年,孟姜女用泪在长城上注下悲愤的签,留一段传奇;那年,屈原用悔恨在汨罗江畔注下爱国的签,留一个伟大;那年,司马迁用心在史记上注下执着的签,留一部典范;那年,李后主用柔情在春花秋月下注下不朽的签,留一份亡国之痛;那年,文天祥用气节在零丁洋注下正气的签,留世代民族精神……一种叫历史的东西以时光为横轴把事物串成一本书,而那一枚枚签,则成了亘古的、不变的记忆。

而这所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的瞬间。

纵观历史,不免幻想如果可以活一千年,我们大可以像一株山巅的红桧,扫云拭雾,卧月眠霜。如果可以活一万年,那么亦效仿悠悠磐石,冷眼看哈雷彗星以76年为一周期,旋生旋灭,尽情翻览秦时明月汉代边关。如果可以活10万年,那么就做冷冷的玄武岩岩岬吧,纵容潮汐的乍起乍落,浪花的忽开忽谢,岩岬只一径兀然枯立。果真可以活一百万年,你尽管学大漠砂砾,任日升月沉,你只管寂然静阒。然而,我们只拥有百年光阴。其短促倏忽,只如一声喟然叹息。

我们如此渺小,繁华落尽,又是一出剧的落幕,又是一盏灯的熄灭,即使孤独的老演员还在台上等人提词,时光也不再允许。于是,明月再次照到深院的时候,梧桐树不曾变化,却少了那个惆怅的人,飞鸿再过,寒色依旧,那个眺望的人却已不在。

一念灭,沧海桑田

于是心里不忍,因为物是人非。才发觉,原来,这一枚书签才是一直的守候。人类真是神奇,普通的物件,竟可以被赋予如此丰富的意义;一段记忆,竟可以玩味如此之久。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我们吝啬每一轮硕硕东阳,不放过任何一个落叶的季节和斜阳浅照的午后。所有的一切,竟都因为一种莫名的幸福,成了青春的书签。而青春,不过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很多事物,如一段旋律,一场画面,一个背影,在我们的心里拿不去,抹不掉。它们成了我们青春的签。是我们,在青春的书页上,细致做好批注,小心翼翼把它们夹进书页中珍藏,慎重标注那样一段属于我们的灿烂回忆,标注那一次可遇不可求的幸福的感觉。以便有一天,在一个落着雨的黄昏,我们记忆迭起,这些书签带我们回到那个岁月的烟尘所企及不到的地方,便想起了生命中最最光华的那一段时光。

在那段时光里,你曾如一棵树在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前世的盼望。前世,我们因这样一枚枚书签联系到一起,今生,我们续一段尘缘。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一切,都那样熟悉,又都染上了时间的味道。你怅然不已,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原来,我们都已沿着时间的道路走了那么远。而这一切,都是书签存在的意义。

闭了眼,它们一直都在,仿佛一切不曾改变……

一枚书签作文500字左右【六】

昨天,有点累。

应邀采访鲍尔金娜。我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晚上,去母亲那边,陪着老人唠了一会嗑。

回来的时候,流览了一下新闻网,都是些大惊小怪的无趣的把戏。摇摇头,也就急急地上床睡了。

半夜忽然醒来,睡不踏实了。

于是,走进北书房。窗外有没有月不知道,虽有光呈银辉色,但我怀疑也许是路灯。当然,如确为月光,那自是好了。照窗前的我,也照窗前同样难眠的友人。那倒真像是诗了。我看到了窗前树上的阔叶,但一律无声,竖着大耳朵倾听静夜。我猜想,鸟儿们伏在其间,正梦着它们的前世今生,不然何以如此地悄然?

是的,这就是今夜,无论是阔叶,也无论是鸟儿,谁都不肯告诉我月是否悬在深空,饱满还是半圆,或者竟是一钩?

我微笑一下,冲着窗外,似乎想表示我的无所谓。并顺手从书架上拿出奕绘的《妙莲集》听老辈人说,这位先生是我们的姻亲。我也在他的一篇文章里看到了他对这一层依稀的叙述。

所以在书橱里放着这本书,是因为这《妙莲集》是家里的仅存的老版书,道光二年抄本,很珍贵。还因为奕绘的诗写得空灵清妙,哪怕是偶看一首半首,心便很快“云淡风轻”如药,主管宁静的。这本书看了多少遍,不知道了。属于闲来就看几眼的那种。

今夜这样闲翻着,不觉就翻到了《清妙》这一页,忽有一细小的纸条飘落下来。好奇地拾起,只见上面用蝇头小楷写道:尔终嚼至《清妙》,小子,清晨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恭安题。

太神妙了。

我知道这位先人是谁了。每次走到通天街,我都要想象他坐轿去户部上班的情形。看来,这本《妙莲集》是他收藏的。他是我的曾祖父。

那么,他题写的这个小签,是想到有一天我会读到这一页吗?是专门为我题的吗?

这太有趣了。

他还以为我们家住在六合殿胡同呢,所以,他写“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我们家早搬了,那有“一池美莲”的地方,早变成闻名天下的大市场了。

可是,不对呀,他说得有理呀。我现在住的地方,出户百余步,也有一池美莲呀。这就仍是神妙,并且仍是有趣。

决定,早餐后散步,先看望东面那一池美莲,并且带上那本《妙莲集》,坐在池边的石上,尽情地出一会儿的神。

写到这里,早餐开始了,我将那神奇的书签小心地捧起来放进祖宗匣里,供奉起来。然后,瞅一眼《妙莲集》,又将目光移向窗外,一路放过去,投向那拥有一池美莲的地方……

一枚书签作文500字左右【七】

以前一向不喜用书签,读到哪停下,就轻轻折上一个角,像一只欲飞的纸鸢。但一次得了一本自我格外心爱的好书,并且有作者的亲笔签名,我翻阅时就显得格外地细心翼翼,生怕扰动了书中沉睡的文字。折,自然更是舍不得的了,于是便有了我的第一枚书签,也是我唯一的一枚书签。

用“枚”似乎过于精巧了些,其实那只可是是张淡棕色的硬质卡纸,未来避免过于单调,就简单而随意地勾勒了古朴的花边,并写上一句我最爱的诗句“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喜欢这句话的美,正如我读书时的心境“宁静闲适,轻盈舒畅”。

细细想来,这书签已然伴我走过许多有书相伴的日日夜夜,或许仅有它见证了我的成长。

依稀记得中学时疯狂痴迷于《西游》的妖魔鬼怪和《水浒》的行侠仗义,以至于成天手不释卷,连入了被窝还偷偷用手电专心致志地读。为此,挨骂是免不了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学会了在听见妈妈靠近的脚步声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签卡入正在读的那页,再把书藏进枕头下,闭上眼睛佯装入睡。就这样,我成功地逃脱了“追查”,但这枚书签也因我的惊慌和频繁使用,被“蹂躏”得皱皱巴巴,简直能够说惨不忍睹。这枚书签,承载的是我童年的纯真欢乐与无限的好奇心。

渐渐大了,爱上了诗词中别样的美,爱那“叶上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的清新柔美,爱那易安“绣面芙蓉一笑开”的风情万种和“花自飘零水自流”的惆怅落寞,爱那“提携玉龙为君”的忠诚决绝,更爱那“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铮铮铁骨。还有那青莲的豪放,李煜的无奈悲苦,容若的清丽哀怨……待一个澄澈的午后,携上一身轻盈,撷一份诗词的清新隽永,余辉殆尽时,把那签轻轻嵌在书中,也嵌在如画的风景里。

慢慢地,自我仅存的那些完美的阅读时光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逝去。浪漫的诗意不再,读书也不再是我闲暇时的唯一选择。那书签,就这样夹在某一本书中,静静地封尘进房间的某一角落,沉淀进记忆的最深处。直到一天,打扫房间时,无意中看见自我以往最爱的那本《雨季不再来》,仿佛又触到了心底的那一块柔软。拂去表面的尘,怀着庄重的心境缓缓翻开,熟悉的淡棕色与清秀的笔迹又一次映入眼帘:“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缓缓的心境,缓缓的生活态度,真好!其实心中的那张签不曾远去,它只是有待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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