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油菜花田里 作文(油菜花田作文250字)

我在油菜花田里 作文(油菜花田作文250字)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4-05-19 04:17:46
我在油菜花田里 作文(油菜花田作文250字)

我在油菜花田里 作文【一】

我们是后知后觉的一代。是与缺乏无关芜杂生长着的一代。在历经凹凸,到达应该迷惘和无助的年龄时,才慢慢察觉自己被困在很小的世界里,又要多么小心的活着,不越雷池。

这是我们所存在的拘泥世界,我们的16岁。而在与我们相反的另一个平行世界中,存在着这样一群张扬、热情的年轻人让我向往。

霍尔顿的周围洋溢着青春。当阿克莱露出他那长着苔藓似的牙齿,邋遢地挤着脸上的粉刺出现时,我感到一种真实的气息,想象得出那是个傻气、唠唠叨叨的大男生。斯特拉德莱塔是个相貌英俊,却十分自恋的大孩子。他自以为是西半球上最最漂亮的男子。其实,我们也都在镜子前照过一遍又一遍,然后笃定的相信自己的明媚,只因为我们正芬芳地盛开在花季。

霍尔顿自身就是我们叛逆少年的代表,他总觉得这个世界与他自己的格格不入,对成人世界的厌恶,对矫糅造作的人的恶心,对自由生活的渴望向往。他隐藏在青春下那颗躁动又平静的心,牵动着我一点一点的跳动。我想霍尔顿既是个幻想家又是个梦想家。他对妹妹菲芘说:“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说是——除了我。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脱离了成人所谓的孤傲的独裁世界,我们有我们青春的史诗,我们也想喊亮反抗成人世界的宣言。而注定我们不可以,面对应试教育,我们都曾经拥有过那一片自己的麦田,藏着快乐、梦想,也都想守望它。当时我们还不知道,在那场抗争里,我们曾因自己的坚决和木然获得过的病态的优越感,日后却演变成了无以复加的罪恶感。这一声声叹息逐步将自己推向了一条不再明朗,也不知道通向哪里的道路,便草草结束了心灵的纯真时代。

霍尔顿身上所折射出的光芒与阴暗,矛盾与复杂,懦弱与追求,都是青春的真实写照。但是他却比我们敢想,敢追。然而现实终究是现实,西部对于他来说还是遥不可及,因为这个世界毕竟是成人统治的世界哪!

就像我曾经无比憎恨高考背后潜藏的这个世界的巨大法则。而现在我才明白,这个法则不管内里如何冰冷,外表却都如这日光般光艳明亮。所以我们必须毫无保留地接受它。因为它们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基,它们折射出我们憎恨又热爱的世界。

我想,青春就是麦田,我们都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在油菜花田里 作文【二】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著,原名为《TheChacterintheRye》,于1983引入中国,正式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作家塞林格写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以一个青少年的角度深刻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的腐朽的社会状态。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叛逆,对身边人和事都极其不满的16岁男孩。他对于身边发生的是感到迷惑,他心中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真实存在感。对于他来说,在他的世界里,善与恶,好与坏,好像总是找不到一个固定的支点,使其平衡。因此,他内心极其痛苦,精神以及心灵都饱受摧残。在这种痛苦达到一种饱和状态时,他对自己最信赖的人,他妹妹说出了内心最真实想法:我要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对于主人公霍尔顿来说,就是在一片金灿灿一望无际的麦田里,那里有着成千上万的孩子在奔跑,而麦田的另一头是悬崖,孩子们不停地奔跑,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于是,主人公霍尔顿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就可以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及时守住孩子,把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不论在什么时代,怎样的背景下,我们青少年都会经历一段精神上的困惑时期。而这部小说就是描述青年人的心理状态,并提出了一个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好的畅想!就让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永存一个这样的“守望者”并且努力成为一个“守望者”,成为能真正能净化他人心灵的人吧!

我在油菜花田里 作文【三】

首先,我想说:这是我第二次没有把写读书心得当做负担。为一部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书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读书笔记,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读这本书,是因为:今年过年回来,心还是很浮躁,不能马上投入到学习中。听学姐无意中提到此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全世界无数彷徨年轻人心灵的慰藉,道出了千万青少年的心声。于是,去“图批”买了一本回来。

看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抽象的书名,我以传统思维模式给它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以自身经历穿插深奥隐晦的道理,向读者传输自己看待人生的方式。然而,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那连篇的脏字,真让我一时接受不了,离我之前勾勒的轮廓相差甚远。但又发现,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这本书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生要获得倒是的首肯一样重要!故事发生在霍尔顿离开学校的三天时间内。此处,我以第一人称描述。以便更加形象的描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美国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烟硝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我”被学校开除,为了在星期三回家,就在纽约街头鬼混:抽烟、喝酒、去夜总会、大把花钱,碰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干了这个年纪的人想干的所有的事。然而,看似潇洒刺激的生活,却掩藏不住内心的极度空虚和精神上的寂寞。让我自己也很惊讶的是,读这样一本书,竟然有多次流泪的冲动。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真实了。我不由自主的想痛哭,当别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对在读学校的感觉跟“我”对潘西的感觉如出一辙,我觉得自己那如墨汁一般经年累月终于沉淀安静下来。曾一度被遗忘的难过与寂寞的感受,被“我”的经历又一下子荡漾起来,弥散到整个身心,浓浓的化不开……我所有成长苦痛和阅历就凝缩在了“我”流浪的这几天中。

是的,要说最真实的我。就像书中的“我”一样:厌恶一切阿谀奉承,虚伪做作的嘴脸。最渴望的就是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省去蠢而无用的交流。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己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另外,书中菲比的天真纯粹真让我喜欢。在书的最后几章,就是菲比带着猎鹿描抱着旅行箱说要和“我”一起走的.时候,我真的太想哭了,我多么希望菲比永远也不要长大,我常常觉得孩子不长大该多好。成长会让他们和“我”(我)一样经历痛苦、矛盾、失望,然后学会做人。想想那该多可怕?可是,我又无法阻止他们的成长,就像“我”最终还是没能去成一心向往的西部的某个地方……

孩子,提到孩子。是的,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在我们女院好好学习。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就在明天。而我,却也是那么渴望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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