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有一次,我在院子里洗手帕,不知何时三只小羊悄悄地来到我的身后,轻轻地用头蹭我的后背,还用它们那灵巧的舌头舔舔我的手。我顽皮的用水扬了它们一下,它们转身就跑,边跑边回头朝我不停地叫“咩!咩!咩!”好像在说:“我们给你玩呢,你为什么扬我呀?”看着它们那可怜又可爱的.样子,我咯咯地笑了。
每次回家看见它们,我都是那么的开心。它们是我的小伙伴,我们在一起你追我赶,快快乐乐地生活。可爱的小羊我的最爱,我给它们送草吃,给它们端水喝,我都成了它们的保姆了。只要看到我,它们就会围过来,“咩——咩”地叫着,好像在说:“你怎么才回来呢,想我们了。”我赶紧放下书包,跑来跑去地和它们做游戏。
我爱你们,我那三只亲亲的小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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