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一天真快乐作文(这一天我真开心900字作文)

我这一天真快乐作文(这一天我真开心900字作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5-25 12:08:11
我这一天真快乐作文(这一天我真开心900字作文)

我这一天真快乐作文【一】

这本书是一个大杂烩,是将老舍先生各个经典作品的一部分选出来编辑成的,有小说也有散文,像《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离婚》、《我这一辈子》还有小学课本里曾学过的《猫》等。

书的封面和配图是一个叫老树的人的画,在微博上的ID叫:老树画画。虽然增加了书的趣味,可是总给人一种丰子恺的书的感觉。

作品里处处都可以发现老舍先生是非常爱北京的。北京的春夏秋冬,无论你随时想感慨点什么,就会想到,啊,原来真是如老舍写到的那般可爱啊!

老舍的语言又是非常的贴近生活的,总让你感觉像是在听一位非常有趣的长辈讲述过去的故事。当你看到生活中的口语被一本正经的写进书里时,会不自觉的小小的笑一下,这不是老妈平日里说的话吗?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选节整体还是不错的,但是如果想了解更多,最好还是找专门的作品来看比较好。

我这一天真快乐作文【二】

读了老舍先生的小说《我这一辈子》,感触颇多,不仅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形态,也让我感受到了社会的冷酷和无情。

老舍先生《我这一辈子》是一本反映社会变革与战乱横行的文学著作。它反映了那个年代普通百姓的悲剧命运。一页一页把书看完之后,我心情非常沉重,感觉那个年代的人活着就是一个悲剧。再卑微的角落远远仰望,水波荡漾我亦理解前人的悲伤文章虽然只围绕着主人公一个人来写。

但是在诉说着当时社会普遍的现象。作品中的主人公,当过学徒,学过手艺,后来还做了巡警。同时偶尔也为他人说说媒。自己的生活很苦,还要照顾两个孩子,艰难归艰难,但主人公还有点良知,生活的不能说不快乐,马马虎虎还说得过去。不幸的是到最后,主人公这个白发人却要送黑发人。还要照顾儿媳妇和孙子。

在文章最后:“我的眼前时常发黑,我仿佛已经摸到了。哼,我还笑,笑我这辈子的聪明和本事。笑这出奇不公的世道,希望等我笑到最后一声,这个世界就换个样吧。”

《我这一辈子》就是一个人的哀伤,一个社会的哀伤,惊飞了满树的雀喧,踏破了一樨苍苔。在当时那个社会,普通人活着十分艰难。这不由得让人同情文中的主人公。“他”学的是裱糊匠。专门是伺候人的,偶尔也伺候一下神仙。当社会出现人“吃”人时,这手工艺怎么能让人衣食无忧呢?三年的学艺,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很大用处。如果非要说点收获的话,变得能忍懂规矩,这倒是算上一条。在铺中,唯一的规矩就是委屈。当学徒就得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要听一切的指挥和使遣,得低三下四的伺候人,饥寒劳苦的高高兴兴的受着。

有眼泪只能往肚子里咽——受了师傅的责备,还要听师母的讽刺和辱骂。在一些人的压迫下,“他”渐渐失去了自己独立的人格。完全从一个15岁的少年变成了一名真正的“忍着”。

命运并没有把他的一切都骗走,至少他还有点剩余!主人公的后半生,让人看到了一个社会的和后退。后来,他当上了巡警,老舍先生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给我们揭露了官场的、军队的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当发生战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令人惊叹的是抢东西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没想到,社会将人压得人吃人。但老舍先生在文中并没有相关的批判。

也许,老舍先生是对此无声的批判与悲叹吧。在沉默的`仰顶上,唯一的声音是你无言的痛斥。

看完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前人的一句话:当灯火逐盏熄灭歌声停歇/在黑暗的河流上你遗落的一切终于成为星空下被多少人静静传诵着的/你的昔日他的昨夜

我这一天真快乐作文【三】

刚看到这本书,我就有种亲切感。这书就如老舍先生一样,那么朴实、那么慈祥、那么可蔼可亲。

这本书是老舍先生亲笔所写。他在书中主要介绍了自己这一辈子中经历的故事。老舍这一辈子非常不易,他通过不懈地努力,终于成为了一个令人尊敬的作家。

书中,有许多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勤劳朴实的母亲,她柔中带刚,为了儿女,她可以付出一切;他的父亲,为了保卫祖国,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们都是普通人,但又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人。

老舍先生非常喜欢写作,这使我非常地敬佩。老舍先生为了写好《骆驼祥子》,每天都认真、仔细地观察车夫拉车的动作,车夫的衣冠和语言,并且还要由车夫的内心状态观察到地狱是什么样子。最终,老舍通过不懈地努力,成功完成了《骆驼祥子》这部伟大的作品。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做什么事都不会支持到底。就拿练琴来说吧,以前每次学完古筝,妈妈就会让我练习刚学完的曲子。一开始,我练习地还挺投入,但慢慢地,我就会不耐烦了,趁妈妈不注意偷偷跑去玩耍了。最后还是在妈妈的耐心劝导下,我才会不情愿地继续去练琴。

读完这本书,我以后一定要向老舍先生学习,做事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才能成功。

我这一天真快乐作文【四】

《天真妈妈》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一段足迹和指纹的故事。

这一段写的是马小跳的妈妈最喜欢吃的是两样臭的东西,一样是臭豆腐,另一样是榴莲。但是马小跳和爸爸却不喜欢这两样东西。一天晚上,马小跳趁爸爸和妈妈睡着时,偷偷地穿上爸爸的大皮鞋,小心翼翼地打开冰箱,拿出昨天妈妈吃剩下的榴莲,又小心翼翼地走到马桶前把榴莲倒了进去,地板上留下了一串脚印。第二天,妈妈发现冰箱里的榴莲不见了,就去问马小跳,马小跳指着脚印说是他爸爸干的。细心的妈妈经过仔细观察在冰箱上面发现了马小跳的指纹,最后马小跳不得不承认。

从这篇文章中我认为马小跳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对。做事要动一动脑筋替别人着想,不能说谎。因为什么事都不是做得天衣无缝,别自作聪明,总有被别人发现的时候。希望他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那样会养成说谎的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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