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欣赏我的作文600字(欣赏为话题的作文6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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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6-02 16:42:58
关于欣赏我的作文600字(欣赏为话题的作文600字左右)

关于欣赏我的作文600字【一】

蓝,是海的颜色;红,是火的颜色,我不学天空仿照海的蔚蓝,不像夕阳抄袭火的赤红。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不会为了追求那虚假的“完美”而刻意去磨平棱角,我就是我,站着能顶一片天,躺下能占一方土,我要对我的身影大声呐喊:“我是一道风景!”而且,这边风景独好。这就是我,一个自信的我!

“我要这个!”“不行,我先拿到的,是我的!”“可是,我就喜欢那个!”舅妈从香港带回两个史迪仔玩偶,让我和姐姐分,我眼疾手快抢到了一个漂亮的,可姐姐执意要我手中的,我不肯,姐姐便一哭二闹就差没上吊了。见如此情形,“唉,好吧,给你!”姐姐破涕为笑,对我又是亲,又是抱。这就是我,一个大度的我!

“花的木乃伊,感情库里永远没有热情,像只可悲的提线木偶,只会在深夜哭泣。花的`木乃伊,永远近不了天堂的门,因为,花的木乃伊,没有心。”“哎呀,妈呀!写得这么好!我简直就是现代的李白!”这就是我,一个自负才情的我!

还依稀记得一年级的第一节课上,老师问了大家一个问题:“雨落下来会变成什么?”“水”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可坐在角落里的我,怯怯却坚定地说:“老师,雨落下来会变成春天!”这就是我,一个富有诗意的我!

日夜颠倒,梦和现实对调,我要飞向幸福的远方,闭上双眼用心感应仿佛听得到,是谁留下的暗号,我要探索,解开暗号,打开大门。当我勇于追求时,我是勇敢的星火,我要让梦想编织“王者世界”,照亮整个宇宙,要一直闪耀到世界尽头。这就是我,一个勇敢追求的我!

一个小小的我,一个大大的我!

关于欣赏我的作文600字【二】

读书是一件快乐享受的事,人们一般总是把它当作一件雅事、正事来做,但在生活中它其实是一种偷懒和贪图享受的行为。

书是生活赐予我们的珍品,世上凡于人有好处的事,无不困苦艰难,比如良药是苦的,工作是累的,想获取某些生活的利益就要付出相应的劳动。唯有读书,不仅有益、有趣,更简便易行,使它成为人类所有的行为中最值得赞美的事。 我所说的读书是一种闲情逸致式的,是把读书仅仅作为一种爱好来谈的。

爱好的前提,第一是要有兴趣,第二是要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凡爱好者必从兴趣中来,无论什么爱好,兴趣都是第一位的,它可以开发创造力和提供持之以恒的动力。至于时间嘛,绝对没有空闲时间的人是没有的,如果推托没有时间,可能是缺乏心情,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没有足够的兴趣。 读书的好处如长知识、培养学问之类在此一概不谈,只说读书的乐趣和享受。一个人能够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读自己喜欢的书,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快意的.乐事。

人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有愧悔的事发生,只有读书一事是极少有这种情形的,除非因忘记时间而误了别的事,但那样首先应该责备的也是自己,而并不关书的事。 一个惯常节俭的人,在花钱上不免时常痛惜,虽然在购书时一样也会谨小慎微,却从不会因买下一本书而后悔。书架上的任何一本书都不会令人感到不值,而且时间越是久远越会觉出它们的宝贵。幸好,如今这年代,买书对于我们来说,还并不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虽然常常下不了决心去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但以书的价值来说,那书价实在是太过便宜了。比如一本五元钱的书,只要能在其中得到一个道理、获取一条有益的知识,可携带并享用终生,就已经很值了,何况一本书中又何止一两个道理和教益呢!好吃的东西,吃完就没了,再华丽的衣服,也有穿坏的时候(往往有时候不等到穿坏就已经过时了,但我们从书中所得到的乐趣却是充实的、长久的,还是可以重复多次的。可以说花钱买书是这世上最划算的一种消费(只可惜人不能只靠读书而活着。 每次,在读了一段书后,你都会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免不了要伸臂舒胸吐口长气,读书的疲劳是因为你有所收获。书令我们振奋,积极乐观,而又兴趣盎然,最恰当的则正如培根说的:“阅读使人充实”。

读书的乐趣不仅限于看书,有时候常常令人忍不住要与人畅谈读书的感受,或者要提起笔来直抒胸臆,实在都更是一种莫大的乐趣。不止一次有人问我:“你写那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或者:“如果你不想发表,干脆就不要写了!”我只好笑笑,敷衍两句,因为这正是读书的至乐,是很难说清楚、也不必对外人说的啊! 有一种书读起来令人爱不释手,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若因时间或事务所拌,不得连篇累牍痛快地读下去,则连续几天里,思里念里都是它的影子,好像掉了魂儿一样,好比是对恋人一样的想念。捧在手里阅读时的专注和欣悦之情也像是对着亲密的爱人一样。当然这样的书是不多的,且总以少年时多能遇到,因为它需要一种涉世不深的真挚情怀,就像友谊,最纯真的都是少年时结下的。 年轻时往往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书,兴趣却来得比任何时期都要大,也更广泛,这时应该多读各种书籍,既可以增加见识,又能于其中发现自己的喜好。

不同年龄、职业、身份,对书的种类和兴趣不尽相同,读书的兴趣与个人的素质和性格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时又因心情的不同而发生各种变化。但不论是谁,无论怎样,读书都是一件绝妙的赏心乐事。 有那么一种好书、好文章,或者先闻其名,或者先探得一鳞半爪,往往忍着,先不马上就看,一定要找个最安心舒适的环境,在自己的小屋里,顶好是躺在床上,夜深人静时,才肯拿出来慢慢品味,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块美味,舍不得就吃,每次只肯舔一舔--当然,这样的孩子,现在大概不会有了。

美味不可多得,亦不可轻啖,象猪八戒一样吞吃人参果,实在可以说是暴殄天物。 有时候要买一本心慕已久的好书,书肆地摊上的货色是绝不考虑的,--这大概类似于娶妻必要名门大户一样,是虚荣心在作怪吧。必要于各大书店间反复查访比对各种不同的版本--如今社会上各种出版社的书如雨后春笋又如过江之鲫,可谓多如牛毛而又良莠不齐,如此繁荣鼎盛的局面虽说是件好事,只可惜要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却并不容易

关于欣赏我的作文600字【三】

我叫林xx,今年我十岁了。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小巧玲珑的鼻子,还有一个樱桃小嘴,一双水灵灵的、充满好奇的大眼睛像芭比娃娃一样,这就是我。

我的性格多变,有时温柔,有时暴力。我温柔时,非常乖巧,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哄的很开心。我面对那些欺负女生的男孩子又十分暴力。有一次有个小男生欺负了他的同桌,我就义正严辞地教训了他。所以,大家都叫我百变公主。我的爱好就是画画,每次画画时,我都拿起笔就画,一小时大约能画两幅画吧!家人都说我非常厉害。画画都不用构思,挥笔就画,简直成“画家”了。

我的优点是善良,有人没带文具,我就借给他,有人没带钱,我也借给了他。可是我的缺点就是胆小,心里想干什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干不出来。因为总是缺少勇气。记得小时候连蹦床都不敢跳,总害怕掉下去,现在好多了。

虽然我不是很胆大,但是我有一颗纯净的心和坚持不懈的性格,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关于欣赏我的作文600字【四】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十四岁的齐藤明莉,那天她生日,最想要一条可爱的小狗,那天她在院子里发现了一条小狗便收养了它。由于小狗的前爪是白色的,就像穿了袜子,于是起名为索克斯。

但是作为医生的爸爸并没有挽救回明莉的妈妈的生命,妈妈在临之前对明莉说了狗狗的十个预定:

1、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希望你能耐心一点,给我时间去理解你。

2、希望你有一天你可以完全的信任我,能成为你忠诚的朋友,是我最大的幸福。

3、你知道吗?我和你一样,是有感情的。

4、我不听话的时候,在你责备我之前,能不能想一下自己对我做了什么。

5、把你所有的心事都告诉我,我虽然不会说,但我听得懂。

6、别打我,其实我可以轻而易举的伤害你,只是我没有这么做。

7、你有你的同学、你的朋友、你的工作。而我,只有你。

8、有一天我变老了,不知道你会不会像现在这么照顾我。

9、我的生命只有十年,希望你能多抽出一点时间和我在一起。

10、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光。所以请你答应我,在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会陪在我身边。

明莉有个好朋友叫星进,有优秀的演奏天赋,但是他却到了另一个城市。明莉长大后当了兽医,而索克斯也由一条毛茸茸的小狗变成了一条威猛的大狗。可是明莉由于工作渐渐忘却了跟狗狗的十条约定,很少回家。直到有一天,明莉得知星进居然遭遇了车祸,虽然活着但是手指不能动了。这对喜欢乐器的星进来说无疑是一个噩耗。这是明莉想到了索克斯,便让索克斯去见星进。在索克斯的催促下,星进不自暴自弃了,他又开始弹乐器。就在星进的`心态好转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令所有人始料未及——索克斯不行了。这时,明莉想起了狗狗的十个约定,觉得对不起它,于是亲手给索克斯搭了一个坟墓。最后,明莉不再伤心,并且和星进结婚了。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觉得十分感动。这个人和狗的情谊是多么感人啊,索克斯永远忠于明莉,他们的情谊已经不是友谊,而是亲情。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忠犬,好好爱护它们吧,一定要记住与狗狗的十个约定,最重要的是要珍惜你们的快乐时光,狗狗的寿命只有十年l

关于欣赏我的作文600字【五】

我叫胡xx,今年8岁,上小学三年级了。我的嘴巴小小的,红润润的,可爱极了。

我喜欢下棋,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缠着妈妈陪我下棋,有好几次我都打败了妈妈,声明一下,妈妈可从来没让过我呦!我还很喜欢看书,每次妈妈问我需要什么,我总是脱口而出——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每次我都会被故事中的人物所吸引,每当看见主人公开心时,我就会笑,主人公紧张时,我就会为主人公捏一把汗,主人公伤心时,我心里也会伤心难过。

我其实还很胆小,上次,我在墙角看见了一只小蜘蛛,吓得我冷汗直冒,赶紧要爸爸把蜘蛛弄走,这才放下心来。还有一次,天又是打雷又是下雨,我躲在被窝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我被蒙得全身是汗,爸爸妈妈都笑我是胆小鬼。

我的优点是从不跟小事计较,心胸开阔,从不与同学闹别扭,同学们都爱和我交朋友。而且我还会跳舞、弹钢琴呢!

我的缺点也有许多,比如说任性、耍小脾气,粗心大意,把“已”写成“己”,把“减号”看成“加号”,弄得我每回与100分无缘。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我,一个胆小粗心的我,但这就是真实的我。

关于欣赏我的作文600字【六】

我们的课余生活就如同天上的云彩一般,五颜六色,丰富多彩,有写字、画画、唱歌……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踢足球。

一天下午,晚霞如同给白云穿上了一件五彩缤纷的衣服。太阳公公收起了光芒,慢慢落下了山崖。一块“黑布”正在慢慢遮住蓝天。今天我要和洪晨阳、舒兴宇、何煦等人一起踢足球。我无比兴奋,一做完作业,就抱起足球往外跑。

由于场地有限,我们就在小区的小路上踢球。我们用石头当球门,分成两队,比赛就开始了。我们摆好阵势,心里很有一点紧张呢。首先由对方开球,洪晨阳右脚抬起,往前猛地一踢。这么一个“大力脚”可真不赖,那球凌空而起,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如同“饿狗扑食”一般直奔我们的'球门。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方守门员舒兴宇“猛虎下山”一样向球飞快地扑了过去,一下抱住了那个球。

舒兴宇又是一个“飞毛腿”,球再次飞起,就像一道模糊的白光一般,直直地飞向对方球门。对方守门员急往球上扑。不料,扑了一个空,球“鲤鱼打滚“般滚入了球门。一比零,我们队赢得了第一分!

这时,洪晨阳抢到了球。他带着球飞快地向我们的球门跑来。洪晨阳在离球门很近的地方停了下来。他用右脚轻轻地一拨,球如同兔子一般一蹦一跳地溜进了球门。而守门员却一下子扑错了方向。哇!这下一比一了!

两队正异常激烈地“战斗”着,分数也不断上升。现在已经三比三了,哪一队得了最后的这一分,哪一队就获胜了。

洪晨阳用了他最牛的“绝招”——凌空双飞踢。他用尽全力抬起右脚,一连对球踢了两下,球就像炮弹一样飞了出去,直飞向我们的球门,眼看它快要飞进去了。我屏住呼吸,紧张得心怦怦直跳,猛地向前一扑,将球弹飞了。何煦机灵地跑上前,一脚将球传给了舒兴宇。舒兴宇一个“大力扣”,那球飞快地从他们头顶上飞了过去。对方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球已经进了他们的球门。四比三,“我们赢啦!”我们都高兴得跳了起来!

踢球,让我们挥洒快乐的汗水和激情,给我们带来了无数的欢笑,是我们课余生活中最喜欢玩的一个游戏!

关于欣赏我的作文600字【七】

??新记叙文欣赏:我的老师

老师,“老师”对于当初的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现在我知道老师是辛勤的园丁,培育着桃李;老师像红烛,燃烧自己,照亮我们;老师像春蚕,默默无闻,无私无畏。

在我小学生活有很多的老师,再次老师各有各的特点:有的温柔、有的严肃、有的幽默,但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那位温柔而又严肃的老师,这位老师是教了我三年的语文老师。

张老师长得很漂亮,中等个子瘦瘦的身材,乌黑亮丽的头发,有时披肩,有时扎个马尾松,细细的眉毛下嵌着一双和善明亮的眼睛。

有一天放学的'下午,我看着窗外外面风雨交加心里想这下惨了回不去了。突然,一阵凉瑟的风吹来,吹得我瑟瑟发抖。看着外面倾盆大雨,今天太阳爷爷怎么罢工了,也不出来锻炼身体。老天爷怎么不给我面子,不给我面子也要给天气预报员面子,明明昨天说好出太阳,可是今天却这么暗无天日。

在我非常焦躁不安的时候,心里正期待着一位不会让我成为“落汤鸡”的拯救者。我左看右看始终我等不到,突然,熟悉的声音叫住了我,我回过头原来是张老师拿了两把伞,老师说:“你怎么站在这里迟迟不回家”。我焦急地说:“我没带伞啊!老师怎么办!”老师和蔼可亲的说:“我这里刚好有多余出来的一把伞,你拿去用吧!”我说:“谢谢老师”。这可谓真的是雪中送炭啊!我撑开伞,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走在这风雨交加的世界里:那个时候我真的非常开心。

老师这样崇高的师德,怎样才不能让我忘怀呢?我回到家后我小心翼翼地把老师送给我的那把伞放在柜台上。我坐在沙发上心里莫名其妙感到有一种温暖从我心里流露出来。

张老师既尽取又耐心,还像妈妈一样关心我们。每当有同学感到不舒服,张老师都会送上关心的话语。如果情况严重的话,会马上打电话给家长。在家长没来之前,张老师一直询问着,直到家长带同学去医院。记得有一次,我咳得厉害,她就问我有没有去打针;有没有发烧,并叫我多喝水。放学碰到我奶奶还跟我奶奶讲一定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张老师的语文课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张老师的语文课就像一杯绿茶散发着一缕缕凊香;张老师的语文课像让人品尝了一杯甘醇的美酒令人回味无穷?

张老师像园丁,用心浇灌我们成长;张老师是我小学生活的引路人,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张老师像太阳,照耀我们阳光和希望。

关于欣赏我的作文600字【八】

我的同桌是个糊涂蛋。有一天我刚从家里带来一块新橡皮,下课时,就被同桌给拿走了。当时,我害怕极了,因为刚带来的橡皮不见了。我把前后左右的人全部问遍了,别人都说不知道我橡皮去哪儿了,我把书包的拉链拉开,“翻箱倒柜”地,我把书本一本一本拿出来,翻开,看看橡皮是不是收书时夹进去了,结果没有。我又把抽屉里找了个遍,结果又没找到。于是,我着急地哭了起来。这时,我的同桌来了,问我:“王一诺,你干嘛哭呀?”我难受地说:“我橡皮不见了,快帮我找找呀!”他说:“那好吧!”他用他那乌黑的手在书包里摸来摸去,他先扔出一本数学书,接着扔出一本语文书。突然一块紫色的橡皮出现在我们眼前,他问我:“是不是这块橡皮?”我高兴地笑了:“就是这个,就是这个。”后来,他不好意思地跟我说橡皮是他不小心拿的,要我原谅他。唉,遇到这样糊涂蛋,我又怎么能跟他计较呢?

我的同桌不仅糊涂,还很爱吃。一次春游,我带来了好多好吃的,我跟他说:“我先上个厕所,你可别偷吃我的东西。”结果,不出我所料,他竟然趁我不在偷吃了起来:他一手拿着火腿,另一个手拿着果汁,一边吃一边说:“嗯,好吃,嗯,太好吃了……”他的吃相,真是太像“八戒”先生了!我仔细一看,哇!他已经把我的东西都吃完了,我气得把他的耳朵揪来揪去。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又有趣又让人无奈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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