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制度的作文

关于法律制度的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6-02 05:23:19
关于法律制度的作文

关于法律制度的作文【一】

从竞赛到高考,从面试到实习,甚至,从恋爱到择偶——你被选拔,同时也选拔别人。不同的是形式,相同的是目的;不同的是标准,相同的是意义。

有人的地方便有差异,有差异的地方便有选择。让一切各得其所,这是目的也是意义。被打的自主招生亦是一种选拔人才的形式,因其镀这名校的金而被广泛讨论。高校渴望优秀的学子,学子钟情心仪的高校,一桩两厢情愿的美事,然而细揪倒颇还有些值得思考的关系。

其一在于标准。既然一切的根源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妨来谈谈差异。不幸而普遍的是,很多人混淆了“差异”与“优劣”的定义。前者描述不同人在不同维度下的多元化与可能性,后者单独拿来说便是硬性指标下的偏执。前者是蝴蝶的茧,后者却板上钉钉。令人欣慰的是,北大强调了“多维量才、多元选才的人才评价与选拔机制”,虽嫌言语宽泛,也至少未碾碎那一个个朴实而茧下斑斓的蝴蝶心。选拔者对于选拔的标准万不可不谨慎,因为这将决定你彀中英雄之能力取向甚至价值观取向。倘若还能一起昔日九品中正桎梏下寒门少年的冷冷的眼,倘若还能忆起八股取士制度下那千篇一律的起承转合——旧时代的某些不看的一幕幕重演,唱戏的`确实现代人。如何真正做到标准的公正、妥帖、多元,是制度之上的人们应该深深思考的。

其二在于制度之下的普通人的价值观取向。科举放榜,自古几家欢喜几家愁,蟾宫折桂的喜气洋洋,名落孙山的面上多挂不住。人的悲喜是最自然的事,你无须追究,需要正视的是人的眼底那泓咋惊的波澜之中隐藏的动机与起因。倘若你是为了自己的无能而悲,大可不必,因为无论你是否通过某次选拔,你都始终是未饱和状态,一般而言,若不是无可逾越的差距,你要关注的应是当下的速度而不是过去的位移,毕竟我们深知,一切沟壑正被填平。倘若你是为了某些人眼中冀许之火焰的熄灭而悲,更可免了,你不必活的如此辛苦,为时代的盲流所裹挟。北大写给落榜者的信中提到,执着与自信比选拔的结果更能决定你的未来,我想这其中的道理,便在于对于已尽之事与未经之事的认知,如同英语中的过去时与进行时,而我们的目光在将来时。换句古话说,无论明年此日能否青云而上,我们都应坚持“又携书剑两茫茫”的豪迈,一往无前。

我们生活在选拔之中。

我们的生活在求索之中。既是选拔者的求索,亦是被选拔者的求索。还好,一切终将各得其所。

关于法律制度的作文【二】

从竞赛到高考,从面试到实习,甚至,从恋爱到择偶——你被选拔,同时也选拔别人。不同的是形式,相同的是目的;不同的是标准,相同的是意义。

有人的地方便有差异,有差异的地方便有选择。让一切各得其所,这是目的也是意义。被打的自主招生亦是一种选拔人才的形式,因其镀这名校的金而被广泛讨论。高校渴望优秀的学子,学子钟情心仪的高校,一桩两厢情愿的美事,然而细揪倒颇还有些值得思考的关系。

其一在于标准。既然一切的根源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妨来谈谈差异。不幸而普遍的是,很多人混淆了“差异”与“优劣”的定义。前者描述不同人在不同维度下的多元化与可能性,后者单独拿来说便是硬性指标下的偏执。前者是蝴蝶的茧,后者却板上钉钉。令人欣慰的是,北大强调了“多维量才、多元选才的人才评价与选拔机制”,虽嫌言语宽泛,也至少未碾碎那一个个朴实而茧下斑斓的蝴蝶心。选拔者对于选拔的标准万不可不谨慎,因为这将决定你彀中英雄之能力取向甚至价值观取向。倘若还能一起昔日九品中正桎梏下寒门少年的冷冷的眼,倘若还能忆起八股取士制度下那千篇一律的起承转合——旧时代的某些不看的一幕幕重演,唱戏的确实现代人。如何真正做到标准的公正、妥帖、多元,是制度之上的人们应该深深思考的。

其二在于制度之下的普通人的价值观取向。科举放榜,自古几家欢喜几家愁,蟾宫折桂的喜气洋洋,名落孙山的面上多挂不住。人的悲喜是最自然的事,你无须追究,需要正视的是人的眼底那泓咋惊的波澜之中隐藏的动机与起因。倘若你是为了自己的无能而悲,大可不必,因为无论你是否通过某次选拔,你都始终是未饱和状态,一般而言,若不是无可逾越的差距,你要关注的应是当下的`速度而不是过去的位移,毕竟我们深知,一切沟壑正被填平。倘若你是为了某些人眼中冀许之火焰的熄灭而悲,更可免了,你不必活的如此辛苦,为时代的盲流所裹挟。北大写给落榜者的信中提到,执着与自信比选拔的结果更能决定你的未来,我想这其中的道理,便在于对于已尽之事与未经之事的认知,如同英语中的过去时与进行时,而我们的目光在将来时。换句古话说,无论明年此日能否青云而上,我们都应坚持“又携书剑两茫茫”的豪迈,一往无前。

我们生活在选拔之中。

我们的生活在求索之中。既是选拔者的求索,亦是被选拔者的求索。还好,一切终将各得其所。

关于法律制度的作文【三】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关于法律制度的作文【四】

无数事例表明,走向事业辉煌、开创成功人生的关键是高尚的情操。然而最基本的问题是:我们究竟要以什么样的精神风貌,什么样的思想品质和什么样的道德水准去接过人类文明的接力棒。如果你失去了今天,你不算失败,因为明天会再来如如果你失去了文明,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钱袋。文明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的主要作用,一是追求个人道德完善,一是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生命有无数种形式,不同的心灵造就不同的生命。生命的成长有限,心灵的成长无限。

心灵的成长,当然重在素质的提高。素质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其实就是要提高人口的素质。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必须明白自己的仪表起码必须符合学校的气氛和学生的身份,保持大方、得体的仪表,是对老师同学的一种尊重。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做文明中学生。那么请我们每一个人管住我们的口,不说粗话、不随地吐痰;管住我们的手,不乱扔垃圾、不打架斗殴;管住我们的脚,不践踏草坪。

我相信,经过我们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个文明美好的校园。试想假如全国每一个校园都共同创建文明校园,那么我们民族的整体素质将大大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将会大大加强,祖国的未来一定是繁荣昌盛、灿烂辉煌!

关于法律制度的作文【五】

前两周在书店历史读物的架子上翻到了《万历十五年》,忘了从什么时候知道的这本书,反正是在脑子里很熟悉的名字。大概因为前段时间刚读完《明朝那些事儿》,对明朝历史的兴趣还比较高涨,趁着自己脑子里依稀对这段历史还有一些印象,便想着赶快读读看。

认真打开这本书之前,我看了一些读后感,除了大部分传统的读后感(类似于书的总结和介绍,还看到一篇完全不介绍大家读《万历十五年》这本书的帖子,作者大概是从头到尾都批判了黄先生的“大历史观”,更是以陈梧桐教授的评语做结尾:“(万历十五年作为学术著作尚不够格,作为大众读物传播的是错误的明史知识,实在不值得肯定和热捧。”

或许从明史研究者的`专业角度来看,这本书存在很多不可取的地方,甚至是错误;也许,这是研究者之间对于同一问题或历史事件的不同理解和看法。总之,就如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可以抒发自己的观点和感悟,这本书不至于一无是处。

打开书本读完万历皇帝这章后,从学者的角度,文中论述到历史史实的部分,有出处、有根据,所有故事情节与《明朝那些事儿》里我所读到的几乎一样,只不过是作者表达的方式不同,一个用写小说的方式,一个用文学创作的方式。

万历自小登基,从小接受极为严苛的教育、训练,学四书五经、书法、历史,没有兴趣一说,全是必学,而且一种学的好了,就要花更多的时间去研习另一种。几乎没有休息时间,要时刻做好预习、复习,因为有如师如父的张首辅时刻监督着。

婚姻也是为了完任务,没有爱情一说,皇后的选择权几乎不在自己手中,自己的宠妃也不能由着性子封赏,就连立谁为接班人也面对着重重掣肘。

皇帝,代表着无上的权利,可也处处充满着高处不胜寒的凄凉,没有人可以相信,哪怕是从小培养自己的如父一般的张首辅、生生母亲、枕边人、甚至是亲生的儿子。有权利的地方,便有战争。这是更古不变的道理。

黄先生说:即使贵为天子,也不过是一种制度所需要的产物。

这话对,也不对。

天子,也不过是社会可以正常运行的其中一环,他有决策权、一票否决权,可诺大的朝廷,每一个官员都对他的决定提出附和、建议或反对,势力之大有时是不受皇帝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他是制度的产物。可是,他也不仅仅是制度的产物,还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必经的一个阶段,是历史背景下的必然,和历史发展的产物。

黄先生还说:皇后,只是一种制度的附件。

这话未免过于冰冷了。纵使与平常女人不同,也确实具有制度所带来的悲凉属性,但是这话也显得片面了。皇后,是夫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后宫的管理者,是皇子的母亲,是父母的女儿,就算外面包裹着再大的冰冷物件,也改变不了温暖的内核。她是制度的产物,但不仅仅是制度的附件。

有些事情本就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没有特别的解读,就算有,也决不仅仅是一个因素就可以解释的了的。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2 zuowencangku.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