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作文400字写人(关于热爱生命的作文400字四年级)

热爱生命作文400字写人(关于热爱生命的作文400字四年级)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0-24 14:08:36
热爱生命作文400字写人(关于热爱生命的作文400字四年级)

热爱生命作文400字写人【一】

生命就像是用铅笔写下的字,终究会慢慢淡去,慢慢消失,慢慢接近亡。以前我以为就像夜空中的云彩,模糊不清又遥不可及,是不可能与我撞在一起的,于是我无忧无虑心空上没有一丝愁云,直到神从我身边偷走了疼爱我的人。我有些着急,因为我不知道她藏到哪儿去了,我找不到她。妈妈拍着我的脑袋说,她了,她离开我们到天国去了。

“是什么?”“就是在你经历了人世间的种种苦难和欢乐之后,你累了,倦了,于是就躺下来休息了,再也不为世上的一切而烦恼。”妈妈说得那么自然,安详,不带丝毫畏惧。“那她要多久?”“她将会一直去,在天国开始新的生活。”天国是什么地方啊?妈妈说天国是一个堆满鲜花和糖果的地方,天国的人们总是带着温暖的笑容,他们常常拉起手快乐的跳舞,他们很幸福。我想天国一定就像安徒生童话中的王国,很美很美。于是我对那里无比憧憬。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意识到亡并不像妈妈当初说的那么和谐美好。“是什么?”我问,可这像上帝设置好了的谜题,知道答案的人永远无法告诉我。但我知道,如果你了,无论你是谁,你即将去哪里,你都永远无法再活过来,再回到人间。就像流星陨落,再也无法回到浩渺的宇宙,像被风浪冲到沙滩的鱼儿,再也不能回到那片蔚蓝的海。

我找不到答案,于是我害怕了,我怕时间在我察觉不到的`时候一点一点流光了,我怕自己陷入亡的沼泽,慢慢下沉,漫过双脚,漫过腰腹,漫过眼睛,最后消失了。我怕在这历史的长流中,我太渺小,渺小到不足以留下任何痕迹表明我曾经存在过。我怕自己成为一枚窜入夜空的烟火,还没有来得及绽放就隐没在黑暗里。

我不是一个盲人,所以我没有意识到这双眼睛的美好。同样,我不曾过,即使害怕亡,也没有真正到生命的珍贵。对于,我的恐惧从来都没有停止过,有时因为害怕,我强迫自己把它忘了,平静下来,无所顾及的生活。可当亡逼近的时候,我一定会后悔,后悔自己没有用心去享受季节轮回,阳光,各种气息及味道,与人的感情,甚至风吹在脸上的感觉,甚至水花欢愉悦耳的声音。

我不能选择逃避,只能面对它,当生命还在液中流淌的时候,当时间还没有把我抛弃时,想想活着应该做些什么,也许下一秒,我就永远丧失了这个权利。这句话很对:我们要热爱生命,但不必畏惧亡。

热爱生命作文400字写人【二】

我生命中的那位少年

“想把我唱给你听,趁现在年少如花”——题记

少年,不是我的哥哥,不是我的偶像,也不是我的爱慕对象,少年仅仅是少年。

初见少年时,少年和我一般大,十一二岁的年龄,路过少年的窗前,看见他一袭白衣,眉目如画,正手执一杆笔对着桌上的试卷冥思苦想,脸上那份说不出的凝重,似乎超越了这个年龄所应具备的天真。或许,或许就是那一份成熟让我着了迷。

再见他时,是盛夏的午后,从外婆家往回走,一转眼便看见了身后的他,骑着单车,戴着一顶红色的鸭舌帽,同身旁同样年少的少年们肆无忌惮的高声谈笑,露出微笑的少年竟让我觉得如此好看。

我并不认为五六年级的我懂得什么是爱情,但我总觉得少年在我的心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他让我明白了什么叫“一见如故”。

后来,不知怎地就结识了少年,心里是不可名状的喜悦。于朋友,少年竟是如此的体贴,他时常会发短信给身边的朋友,不外乎都是一些细碎的小叮嘱,“天冷了,记得加衣”“懒猪们,快起床了”,朴实的举动却让人没来由的心头一暖,眼前就浮现出少年微笑的脸庞。

犹记得有一次,在学校的实验室,第一次使用显微镜的`我手舞足蹈地将身旁能看到的东西看了个遍,没东西可看了,少年却从头上拔下了一缕细发交给我,那拔发时吃痛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得。在显微镜下被放得极大的几根发丝,我看得十分仔细,我洞彻了它们,却似乎洞彻不了少年的心思,是明媚,还是忧伤?

小学毕业后,我在本地上了中学,少年却去了外地,他走的那一天,我们一大群人去车站送他,少年刚要上车,我的眼泪便掉了下来,是撕心裂肺的痛。少年也红了眼眶,他知道我对他的依赖是极大的,从遇见他的第一天便是如此。少年又露出了初见时的那份凝重,眉头紧锁,手握成小小的拳头,见我别过脸去揩泪,他有些慌乱,走过来抱抱我,嘶哑着嗓子:“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我还会回来的。”

今年夏天,带着一地明媚的阳光,少年又闯入了我的世界,他一走就是三年多的时光,个子似乎长高了不少,一见面就笑得没心没肺的揉着我的头发:“丫头,我回来啦。”

抬头望望少年,身后一片一片的阳光,还是那年骑着单车,戴着鸭舌帽的白衣少年。

心突然就绽开了花。

少年的名字叫蓝颜。

热爱生命作文400字写人【三】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亡的生灵拖着垂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了狼,喝了狼的。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的时候,才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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