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最美的故乡(美丽的家乡一篇优秀作文)

作文最美的故乡(美丽的家乡一篇优秀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8-11 06:29:28
作文最美的故乡(美丽的家乡一篇优秀作文)

作文最美的故乡【一】

同学们,你们到过美丽的大海边吗?电影里见过?那可没法比!要知道,我故乡就有这样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快跟我一起来,光着小脚丫在海滩上留下一串串脚印吧!

瞧!海边是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金色的海滩,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在海滩上远眺波澜壮阔的大海风光了。看,浪花正在层层叠叠地推向岸边;听,海风正在掠过树梢发出天籁之音。孩子们会在水清沙细的海滩上拾贝壳,尽情地嬉戏,和大海来次零距离接触。无边的大海蒙着薄薄的雾,渔船若隐若现,少见吹过树梢,海浪打着沙滩,一层一层涌来,为金色的沙滩装饰出一道道洁白的裙边,大海更加迷人了。这就是美丽而神奇的大海,它给了我们无尽的遐想。

海滩是通向大海的门户,它挥动双臂欢送远航的巨轮,敞开胸怀迎接凯旋的的亲人,海滩是渔家世世代代休养生息的地方,如果在海滩上远眺波澜壮阔的'大海风光,作家就会文思泉涌,写出一篇篇神奇的童话故事;画家就灵感顿生,画出一张张波澜壮阔的美丽画卷;音乐家就会激情澎湃,谱出一首首扣人心弦的乐章。

夏日的海滩,海风轻抚着海面,无比清凉。天那样广,海那么蓝,太阳刚刚跃出海面,刹那间金色的阳光铺满整个海岸,海滩顿时成为孩子们的乐园,掘一条长长的小河,堆一道坚固的城墙,再拾来五彩的贝壳,造成美丽的房子、凉亭、小山……多么快乐的暑假,多么美好的时光,在这夏日的海滩,我们用心堆出一座座乐园,欢快的笑声在沙滩上空萦绕。

故乡的海滩是变化莫测的、是奥妙无穷的,故乡的海滩可以让我们尽情地玩耍,可以让我们尽情地享受,潮起潮落间,有了海滩的呵护,海,永远是快乐的!同学们,海滩这无尽的乐趣你感受到了吗?

作文最美的故乡【二】

牡丹又被称为“花王”,不但在洛阳广泛种植,陕西、山东、河北等许多地方都种有牡丹花,甚至连现在的四川也有牡丹花,然而,只有河南洛阳的牡丹花最闻名遐迩,令观赏者流连忘返 、难以忘怀……

洛阳是我的家乡,每年的四月是洛阳牡丹盛开的时节,今天我就给朋友们介绍一下我为之自豪的家乡牡丹。牡丹色泽艳丽,雍容华贵。其颜色有许多,白的、粉的、紫的、红的、黄的……数也数不清,但数粉色系列的牡丹花最常见,让人惊异的是百花中罕见的颜色,洛阳牡丹却拥有。如绿牡丹和黑牡丹,绿牡丹的'花瓣是豆绿色的,非常稀有,算是花中珍品了。而黒牡丹并不真是黑色的,而是紫的发黑,所以被称为黑牡丹。最红的牡丹花叫“火炼金丹”,鲜红的色彩跟国旗的颜色差不多。你看,我们洛阳的牡丹是不是特别美啊!

洛阳牡丹不仅色彩绚丽,而且花朵硕大,花盘直径常在十五厘米左右,小的也像圆盘一样。花的形状也多种多样,有圆形的、有椭圆形的、还有双圆对称型的,而且花瓣又大又多,层层叠叠,显得富丽堂皇,雍容华贵,一朵朵盛开的牡丹花就像一群身穿华丽衣裙的公主一样高贵典雅,盛装出行。四月的洛阳牡丹花开得特别隆重而热烈,微风吹来,散发出阵阵清香,以“花中之王”来称呼牡丹果真是名副其实啊!

每年四月是洛阳城牡丹盛开的时节,全城男女老少都来观赏牡丹花,外地的游客也络绎不绝的赶来洛阳看牡丹,甚至连老外也千里迢迢的飞到洛阳,为的是一睹洛阳牡丹的美丽容颜。此时的牡丹园里除了花就是熙熙攘攘的人流。许多人在拍照,他们一定是希望把自己的笑脸和美丽的牡丹一起永久留下;也有画家在画牡丹,他们也许是想让这美丽的春色永留在画纸上。更多的人在兴致勃勃的欣赏牡丹,还时不时凑近花朵闻一闻,仿佛已深深沉醉在这美丽的花海中,可见洛阳牡丹的魅力是多么的迷人……

四月的洛阳是美丽的,因为此时的洛阳正在举办一年一度的牡丹花会,到今年已是第三十届了。随着花会的一次次举办,影响越来越多大,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到此观赏牡丹,他们为饱览牡丹而来,又心满意足而去,洛阳牡丹已成为友谊的使者,走出洛阳、走出国门,越来越多的地方都有了洛阳牡丹的美丽身影……

洛阳因牡丹而名闻天下,被称为牡丹之城。洛阳大大小小的公园里都种有牡丹,但是我觉得还不够,我心目中的洛阳城应该城里城外、大街小巷、家家户户的阳台上都开满了五颜六色、姹紫嫣红的牡丹花,整个洛阳到处都是牡丹四溢的清香,这样的洛阳才配得上”牡丹之城”这个名字,你们说对吗?随着牡丹广泛种植,这一天正在慢慢变成现实……

作文最美的故乡【三】

小时在威海长大,那里的海和沙滩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是心目中最美的地方。

记忆中沙滩是最奇妙的。清晨,沙滩有点凉,有点硬。朝阳映在上面,好似少女脸上的红晕;中午,沙滩热起来了,软绵绵的。太阳洒在上面,好似一片葵花海;下午,正是最热的时候。沙滩有些烫脚了,变得酥软;傍晚,夜色冷清,沙滩又有点凉,有点硬了。月光下的沙滩真似条丝绸。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威海,海滩上满是挖小螃蟹,拾海菜的老乡。男人们工作,捕鱼。女人们做针线活,捞海星。小孩们捡海螺、贝壳。这海是个宝!贝壳、海螺可以做成精美的工艺品;小螃蟹,海菜拌一块吃最美味;烧烤海星乃街头名小吃;鱼可是大海的特产。

夏季炎炎,大海和沙滩正是男女老少娱乐的最佳场所。日光浴,海上快艇,真是想想都心动呀!在海里游游泳,更别提多凉爽了。堆个小沙堡,多么有趣呀。你听,一片欢声笑语,多么和谐的氛围呀!

故乡的海滩永远是我心目中最美的地方!

作文最美的故乡【四】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作文最美的故乡【五】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了。祥林嫂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作文最美的故乡【六】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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