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不触犯法律之类的作文(青少年相关的法律作文)

关于青少年不触犯法律之类的作文(青少年相关的法律作文)

首页看图更新时间:2024-06-22 20:05:18
关于青少年不触犯法律之类的作文(青少年相关的法律作文)

关于青少年不触犯法律之类的作文【一】

青春年华,当有一股子“锐气”。王勃在众人迫于压力推脱不做文章时,奋笔书毫,以一腔青春豪气为笔,以满腹文学诗韵为墨,书写了千古名篇《滕王阁序》,弱冠之年便满负盛名。霍去病年少为将,却破敌如破竹,势不可挡,锐不可抵,使蛮夷之人闻风丧胆,早早地便立下了赫赫战功,闻名于国。他们都是将出名趁早诠释得淋漓尽致的人,他们都有着这么一股子锐气,他们都在最美的年华奋进直上,终扬名于世。用年轻人的锐气、潇洒去践行人生,这些早早成名的“王勃”们,“霍去病”们,即使到了首皓齿豁之日,内心深处必定还珍藏着一段明丽而永不锈蚀的青春,他们的名字也必将永远闪烁在历史长河中。

莫让青春仆从于暮气,莫让“大器晚成”成为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借口,“啃老族”“拼爹族”“米虫族”袭卷全国,多少年轻人成为他们忠实的信徒,把“大器晚成”作为浑噩度日的安慰,失去了青春的锐气,空余迟暮的老气,不懂得用趁早出名来激励自己奋进,有的只是过早的沉沉暮气,让自己的`青春白白流逝,自己也淹没于历史长河,到了晚年已是后悔莫及。

早早地出名,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因此止步。莫扎特曾被誉为音乐神童,八岁创作交响曲,十一岁写第一部歌剧,早年出名的他身披光环,像一颗灿烂的流星般划过音乐的天空,永远被人们牢记。曹冲七岁便可称象,司马光年幼便凭借机智救了小伙伴。他们都是人们公认的神童,年纪轻轻就广受瞩目,在年少成名的压力下,他们需好好调整心态,戒骄避躁,如果疏忽了历炼,最终也会像仲永一样泯然众人。

青葱岁月,让我们都拥有一番趁早出名的锐气,在人生瀚海乘风破浪,谱写属于自己的传奇。

关于青少年不触犯法律之类的作文【二】

前些天,一朋友对我说:“XX,你变了好多”。

“变了”,我忽然有种莫名的感伤,没了言语。“XX你打算怎么办?”“小case了”,我苦笑着摇摇头。

在别人眼中,我总是一个不肯服输,是一个不怕天荒地老,不畏山崩海啸,困难打不倒,挫折压不垮的孩子。我从不为一件事跟别人争得面红耳赤,怒气冲天;我也不在朋友面前倾诉苦楚,泪洒衣衫;因为我知道我会害怕自己有太多太多,太浓太浓的情绪,让自己反应不来。我也明白,他们的忧愁或许比我还多。

曾听别人这样议论我:这家伙很有心计,不好对付!诚然,我有一些别人不甚了解的思想和情绪,但我似乎还没有复杂到别人不能理解的程度。对我而言,做人处世世,每个人都要有一定的原则,真假,对错,美丑,善恶,不同的人对待同一件事,心灵的天平都会有不同的倾向。但,这不可以说是错误的。我,不是一个喜欢炫耀的人,也不是将每一次成功的喜悦都挂在嘴角的人,这并不代表我不会跟朋友去分享我的快乐。我从不掩饰自己独特的嗜好,我会对认识我的人说我生平最崇拜xxx,即使他善于逢营。这并没有什么。

我无法接受盲目的习惯和一切的丑恶,我认为无所作为是对生活的怯懦。正如哲人所言:“当瘸子从我身边走过,我的腿就特别谦虚;当哑巴从我身边走过,我的嘴就特别谦虚;当我的目光与盲人相遇,我的眼就特别谦虚。”所以当别人吹捧我时,我会觉得不安,因为我知道自己做的`还不够。

我不是多愁善感的孩子,但我却非常重视友谊。岁月,距离,我最缺乏的是勇气。然而,他却说我错了,因为我是给过他最多鼓励的人。因为年轻所以张狂,有时候,我们会在不经意间忘记了彼此的承诺。我是一个很自我的人,决定的事很少有过更改,有时候想想,我真是个任性的孩子!上学期,也曾有个要好的朋友,被昏头的我弄得反目成仇。有时候想想,也真是,我自己都没完完全全了解自己,或者说根本不了解自己,又何谈上别人了解呢?遗憾终究是遗憾,无法弥补,永远也无法弥补。所以我现在不再轻易发誓和承诺,我也学会了放弃,永远不忘记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我只知道自己应该坚持什么,却没有勇气接受苦难与折磨。

林志颖,是我的偶像,没有别的,只为他那阳光笑容,开朗的情怀。

作为男孩子,我有豪爽与不羁,性与张狂的本性,也能够脚踏实地,头顶蓝天,撑起一片自己的天地,世间无限文学,愿它永伴我成长。

后记:知我者,谓我所述;不知我者,关复何求!

关于青少年不触犯法律之类的作文【三】

讲座紧紧围绕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结合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鲜明案例,以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其讲述如何提高法制观念、如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如何预防自身的违法犯罪等法制常识,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及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成因以及应对方法。通过日常工作从身边发生的常见的一些典型案例讲起,重点宣传了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更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

通过讲座教育学生应该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增强了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关于青少年不触犯法律之类的作文【四】

20xx年12月4日,陕西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在陕西省电视台播出。学校组织在学生观看后写了观后感。我看完后感慨万千,青少年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多么重要又多么多啊!

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法的表现形式问题实质就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有: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法律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和规定制定的,其地位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律渊源。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

17岁的`李海港、16岁的王鹏两少年痴迷网络游戏后,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终日流连于网吧中,并很快和社会中的不良人员厮混在一起。一日晚,俩人在上网时,由于缺少上网费用,就伙同他人将某中学耿某、冯某拦下,强行搜光了两人身上的钱,并跟随两人住处继续实施抢劫。抢劫后的75元大部分用于上网。之后李海港和王鹏相继被警方逮捕。他俩因抢劫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两年缓刑。并处罚金20xx元。

李海港和王鹏两个人的后果是极其可悲的,就因为网络的诱惑,仅仅75元就让他们三年的大好青春将在监狱里度过!法律对我们是极其重要的,如果当时他们俩人懂得这样做的后果,就不会造成今天的结局。所以我们尤其是青少年,更要懂法,守法。不然就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法律并不是多么神秘的,只是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强行措施来规范人们的基本行为。他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就拿交通来说吧,走路看上去是最简单的事,可是还是有法律在规范我们。比如说,红绿灯。这看起来很简单,但又有几个人敢说生下来就没违反过一次呢?所以说,法律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我们不能因为一步不小心而发生不安全的事故,那是极其不值得的。

其实,遵守法律也不是那么难,只要我们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这些事故就不会发生。而中学生需要遵守的也极其简单,只要我们听父母老师的话,遵守中学生守则。但是违反法律更简单,现在不仅仅是小孩子迷恋于网络,不少大人也沉迷其中,其实网络不仅促使未成年人进入犯罪的道路,而且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这是多么可怜的事啊!我们绝不能被虚拟世界的快乐牵着鼻子走,一定要认清网络的危害,不因一时之快而走入了犯罪的道路,遗憾终生!

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如此和平和安定,正是有了法律,我们的基本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给我们带来的良好环境,并努力遵守他们。最后,让我们学法,守法,用法,共建美好的明天!

关于青少年不触犯法律之类的作文【五】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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