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种歌作文(怎么介绍一首歌 的作文)

介绍一种歌作文(怎么介绍一首歌 的作文)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4-04-23 00:35:19
介绍一种歌作文(怎么介绍一首歌 的作文)

介绍一种歌作文【一】

一次偶然的机会,老爸从超市买回来一袋“重庆怪味胡豆”,乍一看这种食品的名称,我就对“怪味”这两个字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什么样的味道才是怪味呢?为了尽快得到答案,我便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袋,飞快地拿了一颗放在嘴里细细地品尝,味道果然不同凡响。从此我就迷上了这种味道特别的风味食品。

胡豆也叫蚕豆,是重庆的特产。

重庆怪味胡豆具有特有的工艺、独有的风味,集麻、辣、甜、咸、酥为一体,堪称一绝。它颗粒壮似桑椹,色泽滋润,香甜酥鲜美奇特,麻辣咸舒适爽口,品赏时除直观感外,还有美妙的想像之味。奇趣多多又相得益彰,因此得名怪味。

重庆怪味胡豆还有健脾开胃调理,学生膳食,夏季养生调理,便秘调理,清热解毒调理,益智补脑调理等功效,还荣获“99重庆市最佳食品品牌”、“98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推荐品牌”、1996年中国国际食品博览会“国际品牌精品”、1995年中国·成都国际食品精品,食品机械包装设备博览会暨。

怪味胡豆的制作流程非常精细——把鲜蚕豆去皮、摘芽、洗净,煮熟后捞起,控干水分,用植物油加盐、料酒炒几下蚕豆,再加入糖、辣椒面,再炒几下,最后放入味精、花椒粉、香油,炒匀后一盘重庆怪味胡豆便闪亮登场了。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心动了吧!快去买一袋尝尝吧!

介绍一种歌作文【二】

小朋友们,你们好!我是中国的国宝——大熊猫,我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你们对我一定很熟悉吧!

我的外形可爱极了:我全身只有黑白两种颜色,圆圆的脑袋顶着一对黑黑的耳朵。我还戴着一副黑黑的“眼镜”,超级酷!我的四肢是黑色的,身上“穿”着一件雪白的“毛衣”,还“围”着一条黑黑的“围巾”。我胖乎乎、毛绒绒的样子,是不是已经让你喜欢上我了?

我们性情孤僻,喜欢独居,每个熊猫的活动范围大约为4至7平方公里左右。

我们很喜欢爬树。我们爬树能逃避敌害、沐浴阳光,不过我们小时候爬树经常是以玩耍为主。

我们现在是吃竹子的,但我的“老前辈”最初是吃肉的,经过我们一代一代地进化,基本上我所有“同胞”的食物都变成了竹子。虽然我们已经从“肉食主义者”变成“素食主义者”了,但是我们的牙齿和消化道还是保持我们“老前辈”的原样,所以我们仍然被划分为食肉目。

我其实是一种古老的动物,被人们称为“活化石”。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熊猫家族遍布在世界各地,但是因为冰川的剧烈运动,导致欧洲地区的熊猫无处可逃,最终全部灭绝,无一幸免,所以只剩我们这支中国熊猫大家庭了。与我们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剑齿虎已经灭绝了,虽然我们还没有灭绝,但是我们存活的已经不多了。

我的寿命很短,一般只能活二十年左右,再长一点的也只能活到三十岁左右了。所以你们要爱护我哦!

介绍一种歌作文【三】

昨天,我从渔寮带回来一个海螺,它大大的,这个海螺一共有棕、黑、白三种颜色,它还系着一根黄色的绳子。

每单我对着嘴吹起它,就会听到呜呜的'声音,这时我想起了一首歌,我就唱了起来:“小螺号,嘀嘀地吹,海鸥听了展翅飞……”然后,我就眺望远方。

昨天,我准备把它带回来时,我听见摆在沙滩旁边的电视机在唱,所以我就情不自禁的吹了起来,但唱着唱着觉得有些别扭,但我依然还是继续吹了下去。我只听见呜呜声。其他的声音都听不见了。原来,这个电视机的摊主准备收摊了。

有时,我望着他,就会陷入无限的遐思:它住在海滩上吗?为什么我却从来都看不到呢?它……而现在,我又吹起了它,我突然觉得这个声音很好听。

它虽然有点儿损坏,但我依然还很喜欢它。

介绍一种歌作文【四】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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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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